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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00天,她终于找到了被“抢”走的孩子
原创 腾讯医典
去年3月,刘小晴5岁的儿子仔仔在上幼儿园的路上被当街抢走,“抢夺者”是她的前夫黄云。
刘小晴与黄云离婚后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后者获得孩子的探视权,之后黄云到小晴老家抢走了小孩,不让其与妈妈相见。
在寻子过程中,小晴结识了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一群妈妈,她们沿用美国反暴力运动标识“紫丝带”的名字,自称“紫丝带妈妈”,在网上讲述自己的遭遇,试图让更多人关注这些孩子——被藏匿的受害者们。
孩子被抢夺、藏匿的现象并不少见。据媒体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从2007年至2020年10月间的749个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的案例中,12.68%的案件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大多藏匿发生在离婚诉讼前后,大部分由父亲一方实施。
2021年11月,小晴终于在湖南衡阳找到了孩子,并与前夫达成和解。但突然的抢夺和两百多天的母子分离还是给她和孩子带来了深重的心理创伤,需要在之后漫长的岁月里慢慢疗愈。
抢夺
2021年3月的一天早晨,小晴如往常一样叫儿子仔仔起床。前一晚仔仔玩得很晚,早上迷迷糊糊地赖床,小晴便给他“松骨”,将他抱起来,一下一下地揉着四肢。不到五分钟,仔仔就醒了。
小晴觉得,男孩子应该要早早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小就培养儿子学会自己洗漱、穿衣服。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她特意找出了黄色雨衣,套在儿子墨绿色的过膝棉袄外,送他到电梯口。仔仔骑着平衡车,在电梯门口高兴地挥手跟她说:“妈妈,再见”。
(小晴没想到前夫会突然抢走孩子)
小晴没有想到,在那之后的9个月里,她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
仔仔离开后不到半小时,小晴接到电话:孩子被抢了。前夫黄云带着一个“陌生人”在幼儿园门口的十字路口,直接抢走了小孩。
等小晴赶到路口时,黄云早已独自带着孩子离开。
(刘小晴守在前夫家楼下)
黄云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在路上他曾打电话给个小晴,说自己只是带孩子回去过一个清明节。
小晴质问前夫:“为什么不能好好跟我沟通,为什么要用这种抢夺的方式?”
黄云则称,因为上一次来探视的时候,小晴没有让他带小孩出去玩,只能在家里探望。小晴说,之所以只让前夫在家中探视,是因为黄云曾有过一次“私自带走孩子”的行为。
那是2020年3月,刘小晴带小孩回老家后,黄云说要来看看小孩。
那天晚上,黄云答应带小孩在外面吃饭玩耍后就会将小孩送回,但他却连夜开车将仔仔带回了老家。
那一次之后,刘小晴半年没见到孩子。直到一审判决结束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她,小晴自己去衡阳,从兴趣班接走了孩子。
(小晴会用视频记录自己的寻子过程)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小晴决定,在与黄云再次建立起信任前,只让他在家中探视。
但她没想到,黄云对此非常不满,并因此“抢走了孩子”。
寻子
2021年10月11日下午,小晴抵达长沙机场,这是这一年她第四次来湖南找孩子。
拖来的红色行李箱里,大部分空间装着她的申诉材料和给孩子的玩具。仔仔4月生日她没有陪在身边,于是每次来长沙都会带着礼物——儿子最喜欢的玩具车。
(小晴每次来长沙都会带着给儿子的礼物)
每次来长沙,她都会用手机拍摄小视频,录下自己寻子过程,然后发在微博上,选择“仅自己可见”。
她要记录下这段历程,等仔仔长大了告诉他,自己从未抛弃他。
她在曾经的家附近租房住下,预备第二天坐地铁去法院推进执行进程。
仔仔被抢走之后,小晴就曾来长沙约前夫面谈,希望就孩子的探视方案再次商讨确认,但黄云拒绝见面。之后,小晴想通过视频通话看孩子的要求也遭到拒绝。
等到孩子被抢走一个月后,前夫仍不愿出面协商,小晴决定去岳麓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让前夫交还孩子。
(法院工作人员到衡阳执行拘留,但家中无人)
执行法官肖和平第一时间将黄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并被罚款,但他仍不愿交出孩子。
2018年7月,刘小晴和黄云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刘小晴所有,两人为了抚养小孩仍然居住在一起。
2020年1月,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小晴决定将小孩带回老家青海,之后,黄云可以来青海探视小孩。
小晴认为,孩子被抢的原因之一是,当时在一审、二审期间,双方没有就今后的探视方案达成协议,因此也曾通过律师、法官向对方表达自己和解的意愿,但都无果。
在执行期间,小晴也尝试去衡阳找孩子。她住在黄云留给法院的地址附近的一家酒店,时时观察家里的动静,但她失望地发现,前夫一家早已搬离,阳台上出现的是陌生人。
(小晴在酒店里时时观察家里的动静)
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发起人朱莉也曾遭遇过类似的困境。她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了抚养权,却始终见不到孩子,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8年7月,朱莉的前夫被法院司法拘留一个月,但这之后仍然不愿意交出小孩。
律师建议朱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提起公诉。2018年8月,“拒执罪”立案。但因为江苏没有拒执罪用于抚养权的先例,公检法就细节问题多次讨论。
一直到2020年10月,经过朱莉的多重努力,加上“拘执罪”的压力,前夫才提出调解,最终将孩子交还朱莉。
(肖和平法官在执行时拨打黄云电话,但对方拒绝透露具体位置)
据朱莉了解,紫丝带妈妈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大部分妈妈不会走到“拘执罪”立案这一步,大部分获得抚养权的妈妈在执行阶段就无法推进,男方始终拒绝交出孩子,而实际的拘留措施也可能因为找不到人难以实施。
刘小晴感到无望,她不明白,为什么法院明明将抚养权判给了她,却没办法找到孩子还给她。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刘小晴去法院询问执行进程)
在这之前,根据司法界遵循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不轻易改变儿童的原来的生活状态,抚养权很可能会判给与孩子生活的一方。
如果一方抢夺、藏匿孩子,并且长时间与孩子生活,很多法院会因为执行困难,倾向于判给孩子被抢走后的当下正在与其生活的一方。
朱莉认为,这条规定的出台,能减少因为争夺抚养权而抢夺、藏匿孩子的事件发生。她和团队找到了七个“孩子被抢夺藏匿获得抚养权”的案例,均参考了此条规定。
但抢夺、藏匿仍在发生,朱莉及紫丝带妈妈群体仍在呼吁立法,希望能在民法典和刑法修订时都加入“藏匿孩子”罪责判罚的相关规定。
脱轨
见不到孩子后,刘小晴觉得,自己的生活“脱轨了”。一切停在了仔仔被抢的那一天,每天只剩下找孩子这一件“正事”。
(小晴一年往返青海-长沙四次寻找孩子)
仔仔被抢前一天晚上没读完的书,幼儿园里布置的作业,她盖上遮灰罩,摆在原处。没来得及拆开的新玩具都放在原地,幼儿园里用来午睡的被褥她也没取回来。
在寻找孩子的日子里,小晴养了一只小猫,她知道仔仔喜欢。但小猫一天天长大,孩子却还没回来。
小晴说,她从小就想当妈妈,参与一个小生命的成长。
(在前夫家门口蹲守的刘小晴)
结婚后,35岁的刘小晴想要一个小孩,但自然受孕始终不成功。她决定做试管婴儿,每天往肚子上打激素针,然后全麻取卵。
她尝试了五个月,做了两个周期,可惜都以失败告终。后来她又做了一次全麻手术,幸运的是,一个月后她就自然受孕怀上了仔仔。
仔仔被抢的那天早上,她原本要去医院复查。当时她的抗苗勒管激素(AMH)水平已接近绝经期的女人,无法再孕。
“这个孩子就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寄托。”小晴觉得,儿子对她非常重要,而前夫、抢夺藏匿的行为让她的生活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曾经付出的一切,都要坚持达成的一项心愿,突然被割舍了。”
(刘小晴在前夫家楼下等候)
朱莉在与紫丝带妈妈接触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宝妈会受到心理创伤,从而产生不同程度的情绪问题。
今年过年期间,朱莉团队组织了八场线上直播,其中两场为心理专场,希望能解开宝妈们的情绪困境。
修复
心理专家金颖博士在接触了紫丝带妈妈群体之后,发现这些妈妈们普遍存在“创伤性应激反应”,会陷入到恐惧、焦虑与无助当中,担心孩子母爱缺失而不能健康成长,担心孩子不认自己或长大以后不爱自己,怪罪自己等。
有一些宝妈会变得情绪失控,一方面埋怨和责备对方,情绪化地表达与处理事情,一方面又责备自己,甚至有自暴自弃和想要放弃一切的倾向。
就算孩子回到了身边,妈妈们也会普遍害怕孩子再次被抢,处于长期而高度的自我防御的紧张状态,陷入不再信任对方的恐惧之中。
(刘小晴对未来仍然充满担忧)
紫丝带妈妈张文10个月大的儿子被前夫抢走,而后一年多未见。她的情绪逐渐失控,常常不自觉地流泪,抗拒与别人接触。
两个月后,这种情况达到顶峰,她整夜失眠,不停强迫自己与别人交流,害怕一个人独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严重影响。张文求助于心理医生,做了心理测试,被诊断为重度焦虑和中度抑郁。医生建议她辅助药物治疗,并多跟家人朋友倾诉。
2021年5月,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下来,结果是不准予离婚,张文又陷入绝望。据朱莉了解,一般情况下,孩子2周岁以下时,抚养权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而张文的孩子目前跟随父亲生活时间更长,抚养权归父亲的可能性更大。
(张文的心理测试结果)
张文曾通过旁人打听到孩子胆小怕生,她又会陷入自责,认为是自己影响了孩子的成长。
如今她的焦虑症状还会间歇性发作,但她害怕再次去寻求帮助,“如果让男方知道我看过心理医生,怕他以此为把柄,更加不让我看孩子。”现在她只期待能早日离婚,拿到探视权,不再与孩子强制分离。
长期的母子分离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会有很大影响。
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的常驻心理咨询师王怿介绍,0至1岁是幼儿心理安全感建立的重要时期,3至6岁是儿童自信心的重要发展时期,6至12岁是自尊健康的重要发展时期。
孩子在0至1岁强制离开母亲会失去安全感,会持续影响他在未来恋爱、婚姻生活中的亲密关系状态。
(张文的就诊记录)
2021年11月24日晚上,小晴通过自己找寻线索,在衡阳找到了仔仔。她当即想直接将仔仔带离,但与前夫和家人发生冲突,只能报警,到警局接受调解。因为要了解情况,岳麓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也连夜赶到衡阳参与调解。
回想起那天,小晴觉得自己当时已经“有些失控了”。在派出所里,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发抖,呼吸也很困难”。长时间的寻找,不确定的未来,让她趋于崩溃。她将孩子紧紧抱在怀里,但仍然觉得恐慌、焦虑。
第二天凌晨两点,寻子两百多天的刘小晴终于带着仔仔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一个月后,小晴与前夫在岳麓区法院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好之后的探视方案。
两人也约定,不再抢夺、藏匿孩子。小晴也作出让步,如果前夫能遵守协议,会让他单独带小孩出去玩。
她仍然担心仔仔会再次消失,但也无能为力,只希望前夫能明白,抢夺、藏匿,最终受伤害的是孩子。
仔仔回家后也害怕再次被抢。“只要出门他就会把帽子戴上,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出门要打车,不想暴露在公共场所。”
但害怕与担心不是小晴最关心的事,她觉得当下最要紧的,是给孩子和自己做心理修复。“就像经历了一场灾难一样,我们都需要做‘灾后重建’。”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小晴、仔仔、黄云、张文均为化名)
图文/视频:魏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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