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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民国金融界“四大名旦”的抉择
民国时期,中国曾涌现出一批杰出的金融家,诸如宋汉章、吴鼎昌、叶揆初、秦润卿、周作民、胡笔江、胡祖同、徐新六、徐寄庼、贝祖诒、陈朵如、王志莘等等。其中的佼佼者则是有民国金融界“四大名旦”美誉的张嘉璈(字公权,江苏宝山人)、李铭(字馥荪,浙江绍兴人)、陈光甫(以字行,名辉德,江苏镇江人)、钱新之(以字行,名永铭,浙江吴兴人)。此四人都有留学国外修读财政金融专业或商科的教育背景,曾分别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和总经理、浙江实业银行总经理及董事长、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及董事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和总行协理,且交谊深厚,互相兼任各自银行的董、监事或理事,在金融业务上同气连枝、互为奥援,被视为民国时期最大的区域性资本家群体“江浙财团”的核心人物。
1927年以后,他们因支持蒋介石攫取国家最高领导权有功而陆续兼任或专任过各种部长级高官,为维护蒋介石及国民政府统治的金融和经济根基贡献才智。从政治上看,他们是蒋介石在金融界的盟友和国民政府的依附者,彼此间结成了一种较为紧密的利益共生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和蒋介石之间没有矛盾,对国民政府的每一项金融和经济政策都感到满意,或照单全收。当国民政府的金融、经济政策特别是蒋介石个人的独断专行有损他们的切身利益和金融业的内在发展规律时,他们也会表示不满、埋怨或阳奉阴违地加以抵制和抗争。
1949年,随着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统治的崩溃,他们没有像秦润卿、徐寄庼、陈朵如、王志莘等著名金融家那样留在大陆与共产党和新政权合作,也没有像另一部分金融家那样跟随蒋介石迁往台湾,而是怀着对蒋介石等国民政府高层的独断专行和错误施政的绝望心理避居香港或异域。本文拟借助有关民国金融史料和论著对张嘉璈、李铭、陈光甫、钱新之在1949年的去留抉择及其背后的心路历程进行简要刻画和揭示。
张嘉璈
1928年,中国银行在国民政府的干预下进行改组,但实权仍掌握在由副总裁改任总经理的张嘉璈手中。在他的悉心主持下,中国银行虽名为官商合股的专业性“国际汇兑银行”,实际上仍是商股占优势的具有较强独立色彩的综合性商业银行,其资本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远超国民政府直接设立的中央银行及被改组为专业性“发展全国实业银行”的交通银行,位居中国本土银行的第一位。这种局面是试图通过控制金融命脉来解决财政困难进而巩固国民政府统治权威的蒋介石所不能容忍的,所以1935年3月蒋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强行将张嘉璈调离中国银行,改任张为挂名的中央银行副总裁。此后,张嘉璈历任铁道部长、交通部长、东北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1947年3月又被蒋介石任命为中央银行总裁。
张嘉璈
蒋介石之所以任命张嘉璈为中央银行总裁,是希望借助他的金融长才来治理国统区因第二次反共内战而导致的以恶性通货膨胀为表征的金融危机。然而,张嘉璈在就任之前即对蒋介石坦言:“以金融情形到此地步,余虽勉强担任,而能否有所成就,实无把握。且以向与党部毫无关系,深恐不能取得党方合作,办事难免捉襟见肘,至为忧虑。”他的意思很清楚,即一方面他是临危受命,面临的挑战巨大,蒋不能对他期望过高;一方面则强调央行总裁必须拥有独立处置金融事务的职权,而这又需要蒋替他排除来自国民党中央党部方面的干扰。蒋的回答倒也干脆:“党方上级干部绝无问题。”但张嘉璈内心仍“栗栗危惧”,因为他上任后能否完成蒋所赋予的任务,取决于国民政府预算能否平衡、能否获得外援、内战军事能否顺利这三个“大前提”。可是这三大前提又决非他所能控制和解决的,所以他“思之几于寝食不安”。无奈之下,他只得聚焦于预算平衡问题想出了一个“快刀斩乱麻”的办法:由财政部开源节流解决一半的赤字,另一半赤字由央行通过发行公债、国库券吸收储蓄来弥补,同时限定央行对财部的垫款额度。当他把这一办法告知财政部长及蒋介石时,却基本上被否定,因为后者认为“军费支出,无法拒绝”,而只赞同发行公债、国库券来吸收储蓄。
财政部长及蒋介石的态度令张嘉璈失望之至,因而他私下哀叹说,这一办法“实为抑止通货膨胀之关键”,亦为他“担任央行职务之成败所系”,却“不能施行”,他的发行公债及国库券计划“将全盘失败,等于一场空梦”。认为他的办法可行、并乐于协助的老友李铭和陈光甫闻讯后亦“同为叹息”。后来,果不其然,虽有李铭、陈光甫、钱新之等好友的大力协助,张嘉璈主持发售的总额为4亿美元的1947年美金公债及短期国库券因国民政府债信低落而遭社会抵制,售卖收入寥寥无几。于是他转而向美国求借大笔外债以改革币制,但为美国拒绝。在此过程中,他又再次向蒋介石提及央行垫款“必须有限制,与财政部尤须画分界线”的固有观点,但蒋不为所动。
从理论上说,张嘉璈提出的上述办法兼顾了解决财政赤字与保证央行独立性(即不为财政垫款所累)的需要,在假定军事开支不变及获得巨额外援的条件下不失为解决恶性通货膨胀的根本方策,但蒋介石及财政部因为内战军事需要根本不予采纳(事实上因内战不停止也无法采纳)。在这种情况下,张嘉璈只得采用生活必需品配给制、统购统销、减少外汇支出等权宜之计来缓和通货恶性膨胀的程度,但终归于事无补,并招致各方责难。他因此倍感委屈与无奈,于1947年8月当面向蒋介石请辞未果,遂又苦苦支撑至1948年5月,才得以抽身而去。此时,国民政府的统治已经摇摇欲坠,他也在日记中写道,“今能离职,如释重荷。虽私心忻幸,然瞻望国事前途,忧心如捣。奈何奈何。”1949年3月下旬,已和国民政府脱离一切关系的张嘉璈办妥了赴澳大利亚的签证,4月下旬离开上海,此后辗转于澳大利亚和美国高校从事经济教学和研究工作。
李铭
1948年8月,蒋介石为挽救国民政府濒临灭亡的统治,孤注一掷地下令推行金圆券改革,即以名义上为金本位却又不能兑现的大额纸币“金圆券”来取代已经信用崩坏的法币。当时,身为浙江实业银行董事长的李铭则被国民政府委任为金圆券发行监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为金圆券的发行背书,同时兼任上海银行公会和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理事长,负责为民营金融业的利益代言。这几种角色或亦官亦商的身份交织在一起,使李铭在金圆券改革的推行过程中扮演了一种极为困难的角色。尽管如此,他仍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境下尽可能地为民营金融业争取生存空间。而这样的思想倾向在1948年8月下旬李铭为配合金圆券改革而写给国民政府高层人物的信函中表现得很清楚。
李铭
他在信函中写道:“金融业减低利率一事……同业恃放款息以维开支,放款息之减低当然感觉切身痛苦。铭以事经政府宣示,倘减低有限,将与国策径庭……经力劝同业勉为牺牲……幸承同业合作,毅然将放款利率减低三分之二……管见以为,目下倘抑低过骤,易使货物投机之辈重生侥幸之心,亦非所宜。”又说:“改革伊始,信用筹码自以紧缩为原则。但工商业之正当活动,在在需资,不宜使之因资金缺乏而停摆,否则有妨生产引起失业,上则减损税收,下则影响民生……目前金融业存款微薄而流动(各大民营银行之存款,折合金元后,每家仅有一百万左右,仅为战前百分之一),其重行累积与重趋稳定尚需时日,宜由中央银行积极辅导,使正当工商业进行得以维持,行庄业务得以纳诸正轨。”“关于同业增资事项……一般同业之意,外汇外币黄金之处理,同业既决计仰体政府意旨,努力奉行,所有增资办法,总期政府勿使同业过于感受困难。故管见以为此事宜寻求一切合事宜之解决途径。目前拟请……暂时勿作决定。”
他在这里提到的“金融业减低利率”和“同业增资事项”,均系金圆券改革配套法令《银行钱庄存放款利率限制办法》《商业银行调整资本办法》所要实施的金融管制措施,因为关系到民营金融业的切身利害,所以他不能不为之代言,并尽力在官方管制和同业生存之间求得一个平衡点。而他建议“中央银行积极辅导”,则是要求政府方面在民营金融业因法币存款折算为金圆券致使资力锐减之际在工商业放款上对其放宽政策限制或给予资金调配,以助其暂渡难关。应当说,他的这些期待和建议并不过分,如能被主政之人采纳,既有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有助于金圆券改革的落地。
但是,由于金圆券改革是国民政府在穷途末路之时勉强以行政指令对抗客观经济规律而推出的所谓“币制改革”,其实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稳健可行的币制改革,而只是以“变相发行大钞,进一步实行通货膨胀政策”的方式来搜刮民间财富的一种经济自杀政策,所以其主政者自然不会虚心听取李铭的期待之论和建议,而只会挖空心思地通过加强对金融业的管制来搜刮民间财富。而其以币制改革为名搜刮民间财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要求各民营银行、钱庄及普通民众向中央银行及其委托银行缴存金银外汇兑换金圆券。
8月20日,行政院召集上海各银行、钱庄负责人到南京开会,蒋介石亲自要求上海各银行、钱庄在9月8日前缴存所有金银外汇,如不遵令,即予停业。财政部次长徐柏园则坐镇上海,胁迫各银行、钱庄申报金银外汇资产。李铭身为上海银行公会理事长接连召开紧急会议,最终商议决定由各行庄凑集1000万美金上缴,以资应付。蒋介石对此大为不满,指斥上海银行界领袖“仍如过去二三十年前,只爱金钱,不爱国家”,限令上海各大商业银行将所有外汇自动向中央银行登记存放,否则就“依法处理,不得不采行进一步的措置予以严厉的制裁”。于是上海各银行、钱庄被迫申报外汇,仅李铭的浙江实业银行就申报了130万美元。蒋介石还委派儿子蒋经国为经济管制协助督导员,通过约谈李铭等金融界人士勒交外汇,李铭为此和蒋经国不欢而散,并写信向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表达不满情绪。
蒋介石等高层主政者以币制改革的名义大肆搜刮民间财富的行径令李铭感到怨愤和失望,也促使他下定了和国民政府分道扬镳的决心。1948年10月下旬,他在一份私下评议金圆券改革的手稿中写道,“遵照法令出兑金﹝银外﹞钞者,多系大都市中普通工商业及工商人士与一般小市民。豪门所有,是否照兑,不得而知……此点在一般小市民心目中,不免引起怨望……而无关国计民生之金融业增资一事,却不惮繁琐,小题大做。”1949年4月底,心灰意冷的李铭以血压增高、医嘱须“易地休养”为托辞向上海银行公会请假,并函请徐寄庼等常务理事代为主持公会事务。然后一走了之,避居香港。
陈光甫
和好友李铭、张嘉璈一样,陈光甫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也较为密切,但是他对挑起第二次反共内战的国民政府的认识似乎要比李、张二人深刻一些。
陈光甫
早在1947年4月,陈光甫以新任国民政府委员的身份赴南京参加政府会议时即在日记中写道,“在上海,我们总是谈通货膨胀,高物价,经济危机,民不聊生。我们说,要解决当前紧急的经济问题,先得停止内战。”可是他在南京遇到的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党国要人”的看法显然“和上海人不同,他们的Emphasis of Life就是‘统一’。国家统一,甚么都有办法;要国家统一,内战非打不可,共产党非战败不行。”他和这些人“讲经济危机”,他们却说,“有共产党捣乱一天,这些个生产建设等等民生问题都无从施行……内战也许在今年九月里可以有希望结束,那时国家统一,就可以谈建设了。”至于“从现在到九月”的过渡时期,“那又怎么办呢?他们回答说,向外国借款,渡过这重关。”他因此感慨说:“我有多少年没有和政府这班人搅在一起了,记得还是二十年前……我和蒋先生常见面,如今再和这般党国要人在一起,我总觉得自己不合格……我过去这多少年,一向和政府是若即若离,如今做了国府委员,只可以说我在‘内’的部分比从前加多些,而大部分的身体还是在‘外’。”
他还针对当时不得已改组的国民政府评论说,“要继续打内战,国民党本身已经没有这能力,于是非向美国借款不可,于是才有今天的新政府”,但是“不论怎样,也不论力量的大小,今天所成立的联合政府将减少国民党独裁的程度”。在他看来,内战才是造成国统区通货膨胀、物价高涨、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的根本原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得停止内战。这样的看法无疑抓住了国统区经济社会危机的症结,但是和蒋介石等人的内战优先、反共第一的立场南辕北辙,因此他才觉得自己与他们在一起“不合格”。他其实是以自嘲的口吻批判了蒋介石等人顽固坚持内战路线的错误立场。此时,他已看出了国民党坚持内战路线的力不从心,也反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做法,不过对国民政府的前途好像还怀有一点信心,因为他觉得像他这样的“党外力量”加入政府后多少会制约一下国民党的独裁。
1947年9月,他应担任中央银行总裁的张嘉璈之请出任外汇平衡基金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助其治理通货膨胀。但这主要是为了支持老友张嘉璈,“余与公权兄之私交已历数十年,前年在美时即有公权出任总裁之消息,是时余与馥荪皆允各尽其能以为之助,现在公权跳下火坑,岂可袖手旁观……即公权兄亦出于无奈而欲余出居其右。”他把张嘉璈为治理通货膨胀而担任中央银行总裁视作“跳下火坑”,可见他对不停止内战却要治理通货膨胀的难度认识之深。此后,随着内战的加剧,国统区的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张嘉璈黯然下台,而蒋介石借金圆券改革之名向金融界勒索外汇,陈光甫任董事长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被勒交外汇520万美元。他因之对国民政府更加失望,于1949年4月下旬由上海飞赴香港。
钱新之
钱新之处世圆融,交游广泛,1927年后曾短暂担任财政部次长和浙江省财政厅厅长,1938年8月被蒋介石委任为交通银行董事长,此后领导交行为贯彻国民政府的抗战经济政策和支持大后方的工业开发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抗战胜利后,当他看到日益严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时逐渐对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感到忧心。
钱新之
1947年2月,他在写给杜月笙的信中说,“巨额钞券之发行,致引起黄金风潮,日用百物随而狂涨,几至不可收拾。昨日始发布补救办法……惟此项办法,是否能长期收效,尚须视执行者之能否彻底耳。”又说:“中央颁布之紧急措施办法,恐只能作一时救急之需,且彻底实行困难,想政府或尚有次一步之根本办法,不然殆矣。”他在这里提到的“补救办法”“紧急措施办法”都是指1947年2月17日国民政府为抑制恶性通货膨胀而颁布的《经济紧急措施方案》。至于他猜想的“根本办法”可能是指张嘉璈所设想的那种解决财政赤字的办法(见上文),但更可能是陈光甫强调的“停止内战”,因为要实施张氏办法的根本前提实际上还是“停止内战”。只不过对于这一点,钱新之似乎有所顾忌而未明言。但是他的下属杨书家在同一时间点写给他的信中直接捅破了窗户纸:“通货膨胀已全部暴露其恶果,黄金政策失败已成定案”,“堂堂皇皇之经济紧急措施方案,恐又不免失败”,“盖以内战不停,发行有增无减,以有限之‘国营事业股票’……及‘无把握之新税源’等来控制无限之发行,其欲物价不涨,实不可能”。
如果说1947年2月钱新之对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只是心存忧虑的话,那么到了1948年5月他则对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和抱怨。而这种情绪不但包含了维护银行独立性或银行管理者尊严的意思,甚至成为了他要求辞去交行董事长一职的主要理由。5月6日,他在交行行务座谈会上坦承了他此前两度面见蒋介石请求辞职的两条理由:“(一)本人年力就衰,未能追随时代前进;(二)自抗战以来,在行同人均甚努力,奈以政府无一定之经济政策,行局随之以赴而实际效率甚少,徒以事半功倍,对国家对社会吃力无补,政府政策事前既不向银行咨询,而频频更易,例如此次花纱布管制……当局办理未臻妥善,为银行者恪守亦颇费周章。”显然,第一条理由仅是托辞,第二条理由也就是对政府经济政策变动不定且事先不征求银行意见才是他请求辞职的根本原因。但他的辞职请求并未被蒋介石批准,所以在这次座谈会上他又忧心忡忡地说,“今后亦只有竭尽个人力量以赴,汲深绠短,殊引以为虑也”。
5月9日,交行接着开座谈会。他又发言说:“行宪后,政府当依照宪法规定以管制金融机构,本行当遵照政府指示办理。最重要者,今后希望中央银行有具体政策,勿随时变更,以免各行追随不易。”这无疑是再一次表达了对政府经济政策(特别是金融管制政策)变动不定的不满和担忧。那么,他为什么要一再地表达这种不满和担忧呢?表面上看,是因为国民政府变动不定的经济政策给他领导的交通银行带来了很多困扰,使其实际经营绩效大打折扣,实际上则是表明了他对国民政府错误施政所导致的大局崩坏的绝望和无奈。也正因为此,他才两度向蒋介石请辞。
1948年8月金圆券改革出台之后,由于钱新之兼任金城银行董事长及联合商业储蓄信托银行的代理董事长,所以也和李铭、陈光甫、徐寄庼等人一起被蒋介石召见,要求他们上缴各行所存的金银外汇。他及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联合商业储蓄信托银行总经理戴立庵还因此被蒋经国约谈,最终金城银行、联合商业储蓄信托银行分别申报出外汇600万美元。这也应该对他构成了某种心理刺激。所以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他也没直接飞往台湾,而是和李铭、陈光甫一样避居香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江浙财团经济思想史”(15BZS129)的阶段性成果,作者为南通大学历史系教授,原文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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