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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冯小树案:防止金融腐败重在管住“关键权力”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对前发审委员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罚没4.99亿元,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各方关注。作为曾经担任要职的监管干部,冯小树监守自盗、知法犯法的行为犹如警钟,严防金融腐败必须管住“关键权力”。
金融腐败一直被视为高“技术含量”的腐败,“冯小树们”精通监管规则,熟悉金融市场的专业操作,因此这类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管难度大,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的危害也大。
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等要求,正是此中要义。
防止金融腐败,特别要强化对重要权力部门、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金融领域是利益、权力相对集中的“高地”,掌握企业IPO生杀大权的股票发审部门更是如此。虽然证监会对发审委委员的监管有回避机制,但冯小树案暴露出这种回避机制并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另外,冯小树以他人名义受让相关拟上市公司股权,持有并交易了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这种在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突击入股,待股票上市后高价卖出的行为,历来属于证券法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交易的规范范畴。然而,这起案件之所以得到查处,是源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移交的相关线索。由此可见,对于身处核心部门的“冯小树们”还是缺少有效监督,制度上的漏洞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
防止金融腐败,一方面要用制度的卡尺对权力进行约束,筑起权力“防火墙”,拔除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病根”,另一方面还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冯小树”。
(原题为《防止金融腐败重在管住“关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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