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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南昌2名小学生溺水3少年施救:先救一个再继续下水找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生 王葳
2017-04-25 17: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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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江西南昌市南昌县武阳镇保丰村2名小学男生在后骆小组水库旁的水沟游泳时突然溺水,在一旁玩耍的骆坤(小学生)、骆文斌、胡庆勇(两人均为初中生)3人听到呼救后赶往现场施救。

骆坤是武阳镇保丰村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3岁,另外两名下水救人者是武阳中学学生,正读初二。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时)什么都没想,脱了裤子就往下跳。”

武阳中学工作人员4月24日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学校还未对参与救人的骆文斌、胡庆勇进行表彰,但两人见义勇为的事迹已在学校教学楼一楼的电子广告牌上滚动播放。

南昌县文明办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通过乡镇上报的材料了解到,事发时2名学生溺水,一人在浅水区,一人在深水区,在附近的几名学生立即下水救人,溺水者一人被救起,一人不幸身亡。目前,事件的认定和相应表彰工作正在根据调查情况有序进行。

澎湃新闻查询公开资料和报道发现,目前对待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全国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态度政策不一: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要不要给予认定,要不要鼓励、弘扬、宣传或表彰。

据媒体报道,四川一8岁女童为救同伴而不幸溺水身亡,当地政府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时未获批准,理由是:《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

《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三条规定,全社会应当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并鼓励成年人采取正当、有效方式见义勇为,并保护自身安全。但对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没有明确规定。

【对话骆坤

澎湃新闻:能说说当时具体的情况吗?

骆坤:我们一共7个人,听到有人呼叫“有人掉水里了”,还以为是玩笑话没在意,喊了几句后我们才知道是真的,就赶紧过去救人。我就和骆文斌、胡庆勇一起下水救人,看见有一个人在水面上,快没力气了,我们仨过去把他边扶边托着游上了岸。还有一个人淹没了,我们就继续下水分头寻找,游泳时骆文斌踢到了溺水者的手,我们俩就游过去把把溺水的人拉着扶上了岸。

澎湃新闻:那个水沟水有多深?

骆坤:水深大概有一米八,以前水里有小龙虾,经常有小朋友在那捞虾。

澎湃新闻:你认识落水的两个孩子吗?

骆坤:落水的两个男生都是我们保丰村小学的,一个三年级,一个五年级,不是同班同学,但是也算认识。

澎湃新闻:你会游泳吗?下水救人前就没犹豫么?

骆坤:我三年级的时候学会了游泳。一开始以为呼救是恶作剧,后来看见有人落水了,就什么也没管,反正自己会游泳,把裤子脱了就跳下去救人。

澎湃新闻:两人被救上来后当时身体状况如何?

骆坤:第一个救上来的人还是清醒的,第二个人我们找了一会才找到,救起来扶到岸上,我们看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

澎湃新闻:把人救上来后有采取什么急救措施么?

骆坤:把他们两个人救起来后,我们跑去找了附近工地的工人,请他们帮忙拨打120,叫救护车赶紧过来。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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