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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顶格处罚,罚款439万元

王都鹏、刘慧/新华网
2017-04-2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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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21日宣布,证监会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

同时,证监会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九好集团等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九好集团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重组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了解,证监会组织专门执法力量迅速查办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在召开听证会后两周内完成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并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接受处罚并在听证会现场撤回听证申请。鞍重股份及全体责任人员均未要求听证,除一名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责任人员表示不陈述申辩。

张晓军重申,对市场各种“忽悠式”重组乱象,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对重组造假,将有毒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行为绝不姑息。

(本文原题为《证监会对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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