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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民法典开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时代
法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必然反映着最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民法总则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镌刻着时代烙印。着力加强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与时代诉求,是即将施行的民法总则的突出亮点,也将有效统摄和引领民法典的编纂。
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民法总则编纂的重要目标。民法总则作为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规范,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着“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保护。无论是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还是对个人信息权益的确认和保护;无论是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更好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还是给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更多法律救济,民法总则始终以民事权益保护为核心,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未来,面对民事权利的新形态、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民法典编纂将以更科学全面的立法,塑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民事权益的集体意识。
正如法学家所说,法律是一个民族“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民法总则的一大亮点,在于其深深扎根于我们民族的历史之中,体现了传统优秀法律文化与现代民事法律规范的融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道德底色的烘托,道德实践同样需要法律尤其是民法作为支撑。纵观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给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搭建起平等舞台;明确强调抚养赡养义务,为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带来法律的守护;加强见义勇为施救人保护,匡扶公正、友善的社会风气……法律条文背后的人文温度,源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构筑的精神内核,得益于中华文明几千年来的历史积淀。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是民法总则的又一亮点。民法典的编纂,是在科学民主立法精神的指导下,将实践智慧转化为法律条文的过程。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需要既尊重立法规律,又尊重中国国情;既要讲法理、成体系,也要讲道理、合情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调整为8岁,充分考虑了当下儿童身心发育的实际情况;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及时回应了信息时代的权利诉求;坚决捍卫英雄先烈的人格权等权益,有力回击了少数人的历史虚无主义。逻辑严密的法律条文,不仅传递出自洽、准确、稳定的立法态度,更展现出民事立法对现实人情、国情、世情的深刻把握。
“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民法总则的施行,将为当代中国的民事实践构筑日趋完善的法律框架,护佑着每个人的未来。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优质的治理资源。今年10月,随着民法总则的施行,相信民事权利保护将更加完备,司法与执法也将更有遵循。以民法总则的制定和施行为支点,必将有力撬动中国法治的未来发展。(原题为《民法典编纂撬动法治未来——开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时代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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