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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出台规定严肃换届纪律:防止身份失真失实
这些日子,大家肯定和感言君一样,着实被“达康书记”圈粉了。热播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中,耿直坦荡、坚持原则甚至有些“不近人情”的市委书记李达康,面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那绝对是坚决抵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
这不,今天“达康书记”托感言君给大家捎个话:
达康书记:在换届中,对初始提名没有把牢政治关、廉洁关的,为他人推荐使用说情打招呼的,考察失真失实的……都要被问责!
日前,感言君从一位权威人士那里获悉,中央统战部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的若干规定》。各位看官可能和感言君一样心生疑惑:为什么统战部门要出台换届纪律方面的规定,主要特点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感言君与这位权威人士进行了深度交谈,以下是部分实录。
感言君:通常来讲,严肃换届纪律是纪委、组织部职责范围内的事,跟统战部有什么关系?
权威人士:从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进入新一轮换届周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换届风气好坏,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能否落实,关系到政治生态的优劣,更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为此,去年年初,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九严禁”纪律规定,并要求纪委、组织部加强同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所以,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不是一家之事,不能单纯依靠纪委和组织部门力量,各相关部门包括统战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真正使换届风气监督不留死角。
对统战部门而言,严肃换届纪律更是责任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统战部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从统一战线的实际看,今年是统一战线名副其实的换届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其省级组织要集中换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党外人事安排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对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同志,专门就严肃换届纪律进行部署,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换届全过程,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规定》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针对性举措。
感言君:《规定》主要特点是什么?
权威人士:在起草《规定》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明换届纪律的指示要求,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把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作为制定《规定》的首要依据。
二是体现统一战线自身特点,《规定》结合各领域换届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刚性纪律要求。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工作环节,逐一排查可能存在的违纪风险点,确保纪律要求全覆盖。
四是以责任追究压阵,《规定》用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感言君:《规定》适用对象都有谁?
权威人士:《规定》的适用对象,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概括:“手电筒照自己”。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说到底,就是督促广大干部遵规守纪,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必须严格执行换届工作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要求,时刻绷紧严肃纪律这根弦,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
《规定》突出“刀刃向内”,专门为参与换届的中央统战部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拉出了“责任清单”,划清了“纪律边界”,使大家更加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违反换届纪律要承担什么后果,从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提供了制度保证。
感言君:《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权威人士:《规定》共17条,主要内容可以用三句话概括。
第一句话,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规定》分别从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局、驻部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四个层面明确了主体责任。
第二句话,架起了换届纪律“高压线”。《规定》不是简单提提原则性要求,不是就文件贯彻文件,而是聚焦关键事项、瞄准关键环节,明确纪律要求。比如,准确认定人选身份。
第三句话,给“高压线”真正“通上电”。《规定》把严肃执纪问责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抓手,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感言君:刚才您提到个新词儿“认定人选身份”?
权威人士:其实,也不算什么新词儿了,但这项工作确实很重要,这里简要介绍一下。
早在去年,为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中央明确指出,要以人选参加选举或协商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准确认定身份,对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以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
身份认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件事直接关系着人选考察审查工作的精准度。比如,对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贯彻“凡提四必”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必须坚持“凡进必评”,对新社会组织人士人选、港澳地区人士人选等,还要有针对性地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从这种意义上讲,身份认定是做好换届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前置性工作。
感言君:听完您的详细解读,我愈发觉得这个《规定》真的很重要啊!但是,纪律要求有了,怎么确保真正落到实处?
权威人士:这个问题说到点子上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矩立起来了还不够,关键还得抓好落实,不落实,再好的规矩也是摆设。对领导干部而言,要明确政治责任,增强纪律意识,带头贯彻执行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说情风、关系风、跑要风,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对具体工作人员来讲,要严格人选标准、严明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驻部纪检组、机关纪委将对违纪行为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链接:你必须了解的“九严禁”纪律规定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标题为《"达康书记"发话了:严肃换届纪律是大事,统战干部绝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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