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宝马增持华晨宝马股权至75%,今年一口气推26款新车

澎湃新闻记者 吴冠
2022-02-12 22:52
来源:澎湃新闻
汽车圈 >
字号

第一家突破外资50%股比限制的合资车企终于尘埃落定。

2月11日,宝马集团官方发布消息称“将在中国加强合作,延长合资合同至2040年生效”。

据悉,自即日起,宝马集团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华晨宝马”)的新合资合同正式生效,宝马集团与中方合作伙伴的合资合作有效期延长至2040年。宝马集团在华晨宝马所持股份变更为75%,合作伙伴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剩余25%股份。

华晨宝马也因此成为第一家外资股比超过50%的合资企业。

公开报道显示,宝马集团增持之心早已有之。2018年10月11日,宝马集团于在华晨宝马成立15周年之际声明表示,将以36亿欧元代价收购华晨宝马部分股权,持股比例提升至75%。华晨汽车也发布公告称将向宝马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双方还联合宣布,将延长华晨宝马的合资协议至2040年(从2018年至2040年)。同时,宝马集团还宣布对华晨宝马的投资将增加30亿欧元,用于未来几年沈阳生产基地的改扩建项目。按照当时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宝马控股华晨将在2022年后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宝马能够成为第一家突破50%股比的企业,与合作伙伴华晨集团的实力密切相关。从企业经营层面等多重角度看来,华晨集团无疑对宝马的依赖性很强。

据悉,目前华晨集团正处于破产重整之中,该企业多次公告表示,华晨宝马不会受到影响。而股比降低25%后,华晨集团从合资公司获取的利润将大幅缩水。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此前,我国已于2018年取消新能源汽车的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对商用车的外资股比限制。而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意味着我国汽车行业实现完全对外开放。

至此,宝马集团成为了中国放宽汽车行业外商来华投资股比限制后的首个受益方。

对此,宝马方面表示,此举体现了宝马集团对中国经济长期看好的信心,以及以中国为家、与中国携手共进的长期承诺。

作为宝马在中国持续投资的具体举措,华晨宝马今年将迎来再次产能提升。

据了解,其位于沈阳大东区的现有工厂目前正在进行全面扩建,位于铁西区的全新工厂也正在建设之中。得益于此,宝马集团在中国的生产能力将得以扩展,本地生产的车型品种也将进一步增加,并引入更多纯电动车型进行国产。

按照规划,2022年宝马集团将在沈阳投产第二款BMW纯电动车——纯电动3系,并进一步提升中国作为宝马集团全球三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之一的地位。

而且,今年宝马将一口气推出26款新产品,覆盖 BMW 主品牌、BMW i 和 BMW M、MINI及摩托车的各细分市场。其中,宝马新能源产品将扩充至7款,除了已经投放市场的iX3和iX,宝马还将在中国国内市场推出i4、BMW iX3、纯电动3系、一款纯电旗舰车型,以及两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另外,首批面向中国市场的MINI电动车或将在张家港的光束汽车工厂落地生产,

预计到2023年底,宝马集团将在中国国内市场提供13款纯电动产品,到2025年,其中国市场销量的四分之一将是纯电动车。

“在宝马集团面向电动化、数字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转型过程中,中国作为这些方面的引领者,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与最优伙伴。”宝马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乐表示,“宝马集团将继续以中国为家,与中国同行,与合资伙伴们在未来将持续投入,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长期的贡献。”

数据显示,自2003年成立以来,华晨宝马连续15年成为沈阳最大纳税企业,仅2020年纳税额就达380亿元人民币。去年,华晨宝马在国内的采购总额将近330亿元。

业内观点认为,股比限制放开后,华晨宝马开了先例,后续应该会有合资公司跟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表示,股比全面放开后,国内汽车市场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但最终还是要看中外双方在合资公司里的贡献与能力比较。“一方面,近年来中国车企成长迅速,已经拥有了相当的底气和实力;另一方面,外资公司想要增持其在华合资公司的股份,无论是从资金来说,还是考虑到本土化发展,难度与挑战都不算小。”

    责任编辑:陈华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