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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孩子撑伞跳楼”:应建立严密的儿童安全教育体系

郑博超/检察日报
2017-04-19 10:18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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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18日苏州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一名孩子独自在家时,模仿动画片里的情节,打着一把伞从5楼直接往下跳。孩子在落到2楼时被挡了一下,才坠落到地面上。有了这个缓冲,最终孩子经过抢救之后脱离生命危险。

孩子模仿动画片撑伞跳楼,用成人的眼光来看,很荒唐。从10米以上的高空,撑一把伞跳下来,其危险性之高,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撑伞跳楼的桥段,不仅动画片里,就是真人拍摄的影视剧中,也并不少见。成人懂的道理,孩子未必能懂。充满好奇心、探知欲的孩子,喜欢尝试,喜欢模仿,本是人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孩子模仿撑伞跳楼,是天性使然。

危险始终是与孩子的成长相伴的。从呱呱坠地到满地奔跑,从懵懂无知到走向广阔天地,孩子在认知世界,也在认知世界可能存在的危险。这个过程,是积累经验的过程,也是总结教训的过程,是学习的过程,也是受教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成人既是向导,是教育者,也是安全责任承担者。

悲剧发生后,有人把问责的矛头指向电视台和动画片的制作方。这有实例可循。曾有孩子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剧中情节,将同伴绑在树上烧伤的惨剧。最后,法院判决点火孩子的父母和动画片制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诚然,文化产品制作单位和媒体都要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文化监管部门也要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

但是,要想避免孩子因无知而酿成类似于模仿撑伞跳楼这样的悲剧,只靠文化娱乐领域的完善和监管,是不够的。比如,我们现在越来越多地看到电视台在播放一些暴力或者危险动作的画面时,都会打上诸如“危险动作,请勿模仿”的字幕。对于电视台以及节目制作方来说,打上这些字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可以有效起到免责的效用,但值得追问的是,这些字幕真的能起到警示孩子、教育孩子的作用吗?显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是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而不是为了帮助负有责任的某一方免责。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进一步反思,当前面向孩子的安全教育,还有哪些不足,应该怎样完善,如何形成保护孩子安全的合力。

从孩子的成长过程来看,孩子不断长大,接触到的危险也会越来越多。此外,孩子不断增长的好奇心也会使危险的出现越来越花样翻新。因此,面向孩子的安全教育是一个持续的渐进的工程,要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段特点、心理特点,设置不同的教育内容,选择相应的教育方式。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完善严密的儿童安全教育体系,改变碎片化的、随机的儿童安全教育模式,各方协同发力,为孩子的成长织就一张安全网。

(原标题为《孩子撑伞跳楼折射安全教育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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