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暗战大云寺”续:破坏者正被调查,力主保护者因违纪被撤职
4月11日,陕西商洛市纪委官网通报,经立案审查,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定单位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参与经商办企业、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对刘作鹏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
刘作鹏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拿到处分决定后,他向商洛市纪委和陕西省纪委提出了申诉,并要求彻底查处破坏大云寺违法案件。
围绕商洛大云寺的保护与周边开发问题,曾负责管理保护大云寺的商洛市博物馆和陕西省文物局,与开发商及商洛市相关部门展开了多年“角力”。刘作鹏是力主保护者之一。
2016年12月,澎湃新闻刊发《暗战大云寺:省级文物遭拆迁,商洛博物馆长发公开信后被调查》一文,披露了上述各方角力过程。据商洛市外宣办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整改情况说明显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陕西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住建部挂牌督办通知书。今年3月,住建部挂牌督办大云寺文物周边违法建设案,并将该案定性为典型的政府违法行政案件,导致大云寺文物周边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住建部要求陕西省住建厅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澎湃新闻从商洛市相关部门获悉,目前,破坏大云寺的相关责任人正在被调查问责程序中。
博物馆馆长违纪被追责
商洛市纪委官网4月11日发布的上述处分通报内容不足二百字,刘作鹏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党纪和行政处分文件全文更为详细。
“商纪(2017)6号”文件显示,刘作鹏违反组织纪律的具体情形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刘作鹏在任商洛市博物馆馆长期间,未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决定花费2.4万元购买《商山四皓组图》4幅,花费15.9万元购买青花瓷器,花费1.9768万元维修单位房屋;擅自决定聘用两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分别为2100元、2200元。
上述文件显示,刘作鹏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形为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和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
其中,2012年4月,刘作鹏假借其妹刘某某的名义,与盛某某合伙注册成立了商洛市泓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5月,受刘作鹏指使,盛某某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某某变更为盛某某,股权未变,公司控制人仍为刘作鹏。
“2016年6月至7月,刘作鹏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将市博物馆一楼文物展厅(花费26.6135万元)、临街一楼门面房(花费6.493万元)、二楼门面房(未签订工程协议,价未定,但工程已完成)等装修工程交给其控制的,且不具有装修资质的泓昌公司。”
经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对市博物馆一楼文物展厅工程进行核算,其布展及展柜制作工程造价为12.546322万元,协议价格比核算造价多出14.067178万元,刘作鹏的行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情形。
此外,2014年12月,刘作鹏以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义,订制“商洛八景”赏瓶30套,且在赏瓶底部刻了“商洛博物馆监制”字样,以提高其价值,为自己谋取私利。
上述文件还显示,2014年10月,刘作鹏采取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国家资金2万元购买国画。
商洛市纪委还认为,刘作鹏在接受组织调查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提出申诉,一一解释问题
针对商洛市纪委监察局的处分决定,刘作鹏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已向商洛市纪委及陕西省纪委提出申诉。刘作鹏在申诉书中,就前述处分决定中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解释回答。
在被指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定单位重大事项的问题上,刘作鹏申诉称,征集《商山四皓组图》和制作青花瓷器样品,是商洛市博物馆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商洛文化产业层次而策划实施的项目,项目经商洛市文广新局批准,并出资支持实施的,并非他擅自决定。
其中,《商山四皓组图》为《商於诗路》一书的插画,“商山四皓”赏瓶等青花瓷,是根据商山四皓文化策划的文创产品,是在景德镇定做的样品而非购买现成青花瓷器。这些项目均开过评审会,商洛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文联等部门派人参加过评审。
一张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显示,商洛市文广新局曾向商洛市博物馆拨款22万元,用于出版《商於诗路》一书,《商山四皓组图》是该书的插图。刘作鹏向澎湃新闻提供的《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显示,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批示:“拟同意,请产业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一张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显示,商洛市文广新局曾向商洛市博物馆拨款22万元,用于出版《商於诗路》一书。
而关于“花费1.9768万元维修单位房屋;擅自决定聘用两名工作人员”的问题,刘作鹏称这都是经过博物馆馆务会研究决定的。“花费1.9768万元维修单位房屋,实际是维修大云寺大殿屋面,清理大殿屋面上长的杂草、树苗。”刘作鹏说:“聘用的两个人一个为讲解员,一个为报账员。报账员入职和前任交接手续时,我还请文广新局安排会计科长到馆里监交。”
针对“违规办企业”的问题,刘作鹏称,2012年4月,他的老乡盛某某想成立个公司,让刘给他借个身份证注册,刘便找到他妹妹借身份证,并说明只是帮忙,“不投资,不参与经营,不分红,不担风险”。
刘作鹏称,“在注册公司时,我妹妹在家盖房子,就让我代她签了她的名字。”刘作鹏认为,纪委办案人员正是凭借他代签名字的笔迹,就武断认为他经商办企业,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月13日,澎湃新闻致电刘作鹏的妹妹刘某某,其表示她只是借身份证给盛某某用,从未参与投资经营及分红等等,盛某某则未接听电话。
此外,在申诉书中,刘作鹏还就博物馆装修、商洛八景赏瓶、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一一做出了解释说明,对指控均予以否认。
4月11日,澎湃新闻就刘作鹏申诉书中提出的解释及反驳,向商洛市纪委提出采访,该纪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记录了相关问题。但截至发稿,商洛纪委并未作出回应。此外,澎湃新闻还曾前往商洛市文广新局采访,但被告知相关领导均不在,无法回应。
大云寺遭破坏: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曾批示,住建部挂牌督办
商洛大云寺是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内现存的四座主要建筑为明清建筑。近年来,围绕商洛大云寺的保护与周边开发问题,曾负责管理保护大云寺的商洛市博物馆和陕西省文物局,与开发商及商洛市相关部门展开了多年“角力”。
刘作鹏为力主保护者之一,在他任商洛市博物馆馆长两年多期间,该馆先后通过发表公开信、诉讼等方式,力图保护大云寺不受城建侵害。
2016年12月23日,澎湃新闻刊发《暗战大云寺:省级文物遭拆迁,商洛博物馆长发公开信后被调查》一文,详细披露了上述各方角力过程,引发舆论关注。
4月11日,商洛市外宣办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商洛大云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显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曾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陕西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住建部官网显示,该部于3月初挂牌督办一批重点违法案件,其中便包括商洛大云寺文物周边违法建设案。住建部官网发布的消息称,商洛大云寺周边建设项目违反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在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下出具规划条件、出让用地,是典型的政府违法行政,导致大云寺文物周边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建督办[2017]3号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显示,商洛市在大云寺文物周边50米一般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不符合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导致大云寺文物周边环境遭破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刘作鹏称,关于招人及维修房屋等事项,均经馆务会研究决定,他提供了他的工作日志为证。住建部决定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陕西省住建厅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于2017年6月2日前报告处理整改结果。
前述《商洛大云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显示,大云寺周边建设有关问题暴露出来后,特别是国务院、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后,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在被住建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后,商洛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控规编制、文保规划编制、遗留问题处理、维稳和媒体沟通5个小组,分别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包括:西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大云寺保护规划初稿完成,大云寺周边建筑风貌改造设计初稿完成,拆除了大云寺北侧共计670平方米的临时工棚、样板间用房及其它临时建筑,着手开展大云寺周边建设规划编制,局部修编《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此外,上述整改情况说明还称,商洛已启动问责程序,正在进行调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