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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葫芦娃造型被起诉了:浙江广电不认为构成侵权
因《奔跑吧兄弟》节目使用了《葫芦兄弟》的内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将节目制作方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节目播出平台爱奇艺告上了法庭。
4月13日,浙江广电集团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我们认为不构成侵权使用。此案正在审理中,一切以官方正式回应为准。”
爱奇艺公关部门在给澎湃新闻记者的回复中表示,爱奇艺是经过《奔跑吧兄弟》第四季的制作单位、版权所有方浙江广电的合法授权而播放该节目,同时获得播出授权的还有浙江广电旗下的新蓝网和腾讯视频,至于海淀区法院案件快报中“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曾两次给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这一说法,爱奇艺公关部门则表示,从未以任何形式收到过原告发出的律师函。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4月11日发布的消息,因认为《葫芦兄弟》著作权被侵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官方网站介绍,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成立于1957年,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美术电影制片基地,拥有许多耳熟能详的动画作品,如《大闹天宫》《黑猫警长》《葫芦兄弟》《宝莲灯》《大耳朵图图》。
其中,《葫芦兄弟》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在1986年出品的13集动画片,享有其著作权。
而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其制作的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第四季第7期《宋仲基来了!跑男齐变葫芦娃》中大量抄袭和使用《葫芦兄弟》的剧情、角色形象、音乐、片段等,并以《葫芦兄弟》为卖点和涉案节目主要剧情内容宣传其综艺节目,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
《奔跑吧兄弟》葫芦娃造型而爱奇艺作为《奔跑吧兄弟》的网络播出平台,也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一同起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认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涉案节目,帮助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称,根据《著作权法》《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0万元,并就上述侵权行为在《人民法院报》上消除影响。
这不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第一次因《葫芦兄弟》涉嫌被侵权而提起诉讼。
浙江新影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拍的电影《80后的独立宣言》中,在一则宣传海报中使用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享有著作权的“葫芦娃”和“黑猫警长”角色形象美术作品,而华谊兄弟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这部电影的介绍,并配以这张涉案海报。2014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将浙江新影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华谊兄弟上海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对于这一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电影海报中为辅助说明电影主角年龄特征、适度引用原告发表的作品,未影响到原告对作品的正常使用,被告新影年代公司在电影海报中对“葫芦娃”、“黑猫警长”美术作品的使用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最终法院驳回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诉讼请求。
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王珂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是否构成侵权,应该按照接触和实质性相似来判断,著作权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里提到一个词“适当”是一个度的考量。
但对于此次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节目《奔跑吧兄弟》侵权《葫芦兄弟》,如果被告“过适当限度”超引用他人作品的话,可能已经超过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了侵权。
“但目前案例中关于如何把握‘适当’的问题论述不多,如果法院能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这个案件可能会成为一个典型。”律师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至于播出平台的连带责任,王珂表示:“如果播出平台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传播了侵权内容,没责任;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传播了侵权内容,或者权利人已经通知播出平台后,播出平台仍不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则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影视作品当中,常常出现“致敬经典”的做法,即将经典作品中的元素揉入到新的作品当中进行二次创作,但“致敬经典”和构成侵权的界限却比较模糊,对此,王珂解释称:“法律上不存在向经典致敬这种说法,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涉嫌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复制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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