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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12亿古镇项目建在农地上,村民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
法治周末4月12日消息,如此显眼的位置,这般高调的宣传,河北省宁晋县投资12亿元的“换马店古镇”项目竟无相关准建手续,所占土地是从村委会租来的。
清明时节,出入高速的车辆陡然增加许多,青银高速公路宁晋收费站一派忙碌景象,而与之相呼应的,是出口东南角一处繁忙的建筑工地。
靠近路边工地上,竖立着一块块醒目的广告牌令人驻足。“换马店古镇项目,占地525亩,集吃、住、娱、游、乐、购六大功能于一体”“河北新名片、升级一座城”“赏民俗文化,尝天下美食”“将于2017年10月对外开放,大型游乐场馆、智慧儿童乐园,招商火热进行中”等。
记者发现,工地现场堆积了大量的钢材、水泥和建筑材料,工人们正在施工,部分建筑主体已经完工,钢筋水泥筑就的仿古式城门楼呼之欲出。
然而,如此显眼的位置,这般高调的宣传,河北省宁晋县的“换马店古镇”项目竟无相关准建手续,所占土地是从村委会租来的。县国土资源局西城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土地尚未改变性质,县里准备给办80亩地,报上去了还没批下来,我们正准备对其非法占地做立案调查。”
土地如此流转 镇政府见证
宁晋县换马店村,因东汉光武帝刘秀在此换马而得名。据传刘秀被王莽军追杀,跑到这个地方后战马十分疲乏,恰巧有个驿站,就换了匹马继续奔跑,得以活命,成就霸业。
1958年这里设换马店公社,1983年改乡,后撤乡并镇,镇政府设在换马店村,而“换马店古镇”项目距离换马店村六七公里,距县城也有一段距离,其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占土地为曹伍疃村农业用地。
“这些耕地是我们家的口粮田,种小麦亩产七八百斤呢,如今全部被古镇项目占去,再无半点土地了。”曹伍疃村村民高某某手持《土地流转协议》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虽然现在每亩每年1800元的土地使用费能到位,但将来怎么样不好说,心里总不踏实。
记者看到,《土地流转协议》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农户。协议称:“为落实宁晋县政府建设仿古生态旅游项目规划,乙方自愿流转土地给甲方建设仿古工程设施,甲方在使用期限内每年10月1日前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费玉米、小麦各900斤,最低保障每亩每年1800元,使用期限2016年10月1至2029年10月1日,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延续承包,在甲方正常付费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单方终止土地流转协议。”
在曹伍疃村调查采访时记者发现,几乎所有被占地户都有这样一份协议,而在协议落款,除了甲乙方盖章、签字,还有“见证方”换马店镇政府公章。据村民合计,古镇项目总占地面积应当大于500亩,而这些土地原来都是他们承包的耕地、基本农田。
据被占地村民介绍,这块地在2011年的时候,就被县里租过去搞采摘园,先是种了一些果树,后来又砍掉改种杨树,去年才上马了古镇项目,“由于这块土地临近高速公路出口,地理位置好,政府早就在打这块地的主意”。
“我们也知道这种占地违法,可不让他们占,政府就会责令在机关单位工作的亲戚做我们的工作。胳膊拧不过大腿啊!”多名村民向记者表示。
政府重点工程 明白人也“糊涂”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别墅私人会所等,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北京一位法律界人士称,耕地流转去搞旅游项目建设,明显与上述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悖。
一纸土地流转协议,涵盖了县、镇、村三方,那么,作为见证方的换马店镇政府又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
“我也不清楚,具体情况等河北奥通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主任来,他会回答相关问题。”2017年3月27日中午,记者在换马店镇政府等待两个小时后,见到了镇人大主席郭永辉,面对古镇项目实际占地多少亩、有无土地使用证、流转土地为什么改变使用性质等问题,这位被镇党办主任郭丽维称作“最清楚”的包村干部竟称“也不清楚”。
郭永辉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撤乡并镇后换马店镇摊子太大,他主要负责东部片区曹伍疃等村的工作,“换马店古镇”的建设项目去年10月初开始施工,是由河北奥通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具体问题请企业的成主任来回答,他应该都知道。
此前,郭丽维曾告诉记者,换马店古镇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宁晋县2号重大工程。
又等了近一个小时,记者终于等来了“成主任”。成主任名叫成松森,原为宁晋县某局局长,退休后应聘到河北奥通旅游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
据成松森介绍,“换马店”古镇的建设项目工程共分五期,占地525亩,总投资12亿元,县政府已经先批了80亩建设用地。
然而,问到具体问题,成主任打起了“太极”。换马店古镇项目有无发改委立项?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记者的这些问题,成松森一律回答“大概有”。记者提出查看这些批准建设的手续,成松森说在老板那里,老板是外地人,不在宁晋,最后又说“我刚到奥通公司上班没几天,其实很多事情不清楚”。
既然是县政府的2号重大工程,哪位县领导主管这个项目?对于记者这个问题,郭永辉和成松森均称“不知道、不清楚”。
土地还没有变性 国土局称正在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农用地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补偿安置等程序,然后再面向社会挂牌出让,用地单位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地方政府并不遵循法规,有的对村集体、承包户签订的是土地租赁或流转协议,而实际办理了征地手续,并且土地已经出让。“换马店古镇”项目是怎么一种形式呢?
带着疑问,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宁晋县国土资源局采访。令记者感到罕见的是,记者被安排到大门外的信访接待室,而这间信访接待室的牌子上,竟有“媒体事项”四个字。
记者说明来意,要求见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接待人员经过联系,说约了土管所所长前来见面。过了一会儿,两个人来到接待室,年长些的自称姓刘,但坚决不肯透露职务和名字,说“你问这些让我有受审的感觉”。
老刘告诉记者,换马店古镇项目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之中,原来用地没有规划,现在规划调过了,“听说是安排了80亩的指标,我也说不准,由于证还没有办下来,我们对他的占地施工正在立案调查。如果他土地证下来了我们就不需要走这步了(记者注:指立案调查)”。
老刘确认,换马店古镇项目所占土地目前还是农业用地,国家还没有征收,土地尚未变性,更谈不上后边的招拍挂土地出让程序。
由于记者一再追问,老刘才承认是国土资源局西城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对局长的职务既不承认也未否认,古镇项目占地在西城区分局管辖范围内。
换马店古镇项目在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竟明目张胆地占用大量农用地施工,背后的原因何在?《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原题为《12亿古镇项目建在农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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