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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检察院一科长醉驾公车酿事故,已被警方刑事立案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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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晚上9点多,江苏泰州泰兴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据目击者称,一辆悬挂检察院标识的警车损毁严重,左前轮被撞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泰兴市检察院获得证实,这辆车牌号为苏MB029的公务车确系泰兴市检察院车辆。7日当晚,泰兴市检察院警务科科长刘军驾驶这辆警车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泰兴市公安局血样送检,当晚刘军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事故发生后,泰州市检察院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并责成泰兴市检察院停止刘军的一切职务,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月8日傍晚,泰州市检察院向澎湃新闻通报称,泰州市检察院调查组对泰兴市检察院警务科科长刘军4月7日晚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询问当事人、知情人及查阅监控等相关资料,初步查明:4月7日晚,刘军参加家庭聚会,饮酒后回单位驾驶警车,在前往办案工作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据泰兴市公安局血样送检,当晚刘军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4月8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已依法刑事立案,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泰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泰兴市检察院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切实体现从严治检要求。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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