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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执法公开倒逼规范执法,近三月执法公示率99.7%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曾多次强调,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和“阳光执法”,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谭永生3月29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江苏目前已建立应用全省统一的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和覆盖全省的公安机关微警务集群,实现执法办案和办事服务全方位、全流程公开,并对执法工作跟踪回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通过执法公开倒逼公安民警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他介绍,2016年江苏省公安信访总量和行政复议受理量同比分别下降12.1%和16.7% 。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称,公开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是现代警务机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执法公开是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执法办案、办事服务全公开
登陆“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可以看到,公开项目包括违法犯罪警情处理、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信息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法律依据、辖区社会治安形势。
谭永生介绍,江苏依托警务大数据指挥服务平台,实时全面公示执法办案信息。公示信息由平台自动抽取、智能修正、自动传送,不增加基层民警负担,也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谭永生称,为解决过去的执法公开内容不全面、途径单一、群众参与监督不全、不便等积弊,江苏省公安机关在公开内容上,基础信息公开、监督公开与执法办案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相结合;在公开途径上,书面与互联网公开相结合,互联网站与手机APP微信服务一体化推进。
他介绍,江苏省建设应用的全省统一的“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部署运行3个多月以来,共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70万余条,日均公示1.5万条,执法公示率达99.7%。
谭永生介绍,江苏警务公开不但公开贯穿执法办案全流程,从接处警源头到受立案、案件办理进展、涉案财物处置、强制措施适用、人员处理信息全面公开,还贯穿办事服务全流程,从办理事项的申请到受理、进展、办结信息全面公开,改变过去选择性公开、群众参与监督不广不深等积弊。
以南京市公安局为例,南京市公安局搭建起以“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为载体,集“大数据”应用、服务民生、大众创新和社会管理为一体的智能服务平台南京“微警务”,上线的26项公安服务功能,实现“手机上的派出所”、“移动化的报警”等功能,关注用户超过440万,目前累计为群众在线提供服务800多万次。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承担南京全市307万驾驶人和240万辆机动车的管理与服务。在综合服务大厅安装警务公开一体机,实时公开有关程序规定、法律法规、收费标准。车管民警全员佩戴“执法记录仪”,推行执法告知制度,通过信函、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形式,及时提醒告知车主和驾驶人,目前,执法告知率达到99%。
2017年1月,江苏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推进“互联网+警务”模式,打造“阳光警务”纳入江苏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布局。
“民意110”跟踪回访,倒查民警执法服务
2015年7月1日,南京“民意110”正式挂牌运行。南京市公安局设立独立建制的警务效能监察支队,抽调22名民警成立“民意110”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民意监测、投诉受理、分析研判、整改督办、考核评估、作风建设等工作,警务督察部门每天安排1名民警进驻联合办公。面向社会招聘30名高素质的电话回访员,经礼仪接待、文明用语等岗前技能和户政、出入境、车驾管及110接处警等政策法规培训合格后上岗,分类开展业务回访和问题督办等工作。
“民意110”平台,打通与南京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平台的对接渠道,实现对接处警和户籍、身份证、出入境、车驾管等公安窗口业务数据的关联共享,开发了电话录音、工单流转、整改监督、统计分析、民意评估、结果应用等功能。
“民意110”平台每天自动抓取前一天所有报过警和办理过窗口业务的群众电话信息,自动发送征求意见建议的短信,调查统计报警人对接警态度、出警时间、处警态度和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环境的“满意”“一般”“不满意”评价。一旦出现“不满意”回复,则由人工介入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当事人不满意的原因,视情开展后续工作。电话回访情况全程录音。
对回访、调查和群众来电反映涉及警务工作中的每一件不满意事项、每一项意见诉求,全部录入平台,形成“电子工单”,附带电话录音,逐级推送至相关责任单位,限时5日内办结反馈。5日整改期过后进行二次回访,核实整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监督工作落实。
谭永生介绍,这就是全跟踪。执法公开只是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警民和谐、维护公平正义才是目的。通过建立群众咨询投诉实时办结、群众不满意事项跟踪回访及整改等工作机制,通过执法公开倒逼公安民警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012年8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一次对执法公开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出台贯彻公安部执法公开规定的制度规范,为执法公开工作常态化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介绍,为落实《意见》和公安改革任务,公安部目前正抓紧修订《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力争2017年年底前印发施行。
赵斌称,推行“阳光警务”,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自由裁量权”不再随意,从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有效地规范了执法、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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