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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曾有“民族扫墓节”:国共两党合祭黄帝
“燕子来时社日,梨花落后清明。”阳春三月,暖阳高照,草长莺飞,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至。汉魏之前,清明主要指自然节气,与春耕春种的农事活动息息相关。俗谚云:“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唐宋之后,逐渐合并寒食、上巳节俗的清明,既追远祭亡,承载了祭祖扫墓的功能;又求新护生,春日踏青郊游,插柳拔河放纸鸢。及至民国,传统的清明节又于1935年被国家定为“民族扫墓节”,成为节气、民俗、政治纪念日三者兼而有之的节日。
民国节日体系中的“民族扫墓节”
作为传统节俗的清明,为何在民国会被称为“民族扫墓节”?这需要首先从民国的节日时间体系谈起。1912年民国肇建,南京临时政府在2月20日的《临时大总统布告》中称:“现在共和政体业已成立,自应改用阳历,以示大同。应自阴历壬子年正月初一日起,所有内外文武官行用公文,一律改用阳历。署大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八日,即壬子年正月初一日字样。特此布告。”在追求世界大同的愿望下,民国政府开启了影响至今的阴阳双历法结构。所谓“阴阳双历法”,是指政府层面提倡通行世界的阳历(格里高历),而民间仍然相当大程度地使用传统的阴历。终民国一代,围绕着到底使用阴历还是阳历,曾经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北洋政府时期社会控制力较弱,官方使用阳历而允许民间继续使用传统的阴历,形成了官民在时间体系上“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的二元世界。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曾经试图以“革命”名义强行推广阳历,废除传统旧历,但最终未能成功。对于普通民众而言,选择何种时间体系,与自己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相关。山西太原士绅刘大鹏在《退想斋日记》中,每逢新年都要指责一番阳历的不是。上海租界里的买办,会悠然地享受礼拜天,隆重地过圣诞节和新历元旦。不同阶层和不同地域的人群,对时间的感受和体验的不同,表明民国在迈向现代的过程中,呈现的是“多个世界”。
建立在阴阳双历法结构上的民国节日体系,一方面,保留了附着在阴历之下的传统节俗,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另一方面,诸多国际节日也被引入,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再者,就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具有较强政治意义的政治节日,如1月1日为民国成立纪念日、10月10日为国庆纪念日、5月5日为革命政府纪念日、7月9日为国民革命军誓师纪念日等,这些新的节日,大多以阳历为时间体系,或隐或显地体现了国家与政府的意志。民族扫墓节是民国节日中颇为特殊的一个。就时间而言,它选择在每年4月5日左右传统清明节这一天,与阴历的清明重合。但就节日的立意和设立的方式而言,它又属于典型的国家层面的政治纪念日。与传统清明以家族为单位的祭祖扫墓的慎终追远不同,民族扫墓节突出的是民族和国家,是要祭祀对整个中华民族有特殊功勋的先贤人物,意在发扬民族精神,凝聚民族意识。因此,民族扫墓节是民国节日体系中民俗节日与政治纪念日合二为一的现代节日。
1935年公祭黄帝
民国的民族扫墓节,正式伊始于1935年。扫墓节能够在全国推行,固然与于右任、戴季陶、邵元冲等国民党元老的努力分不开,更重要的是与当时的国内形势有关。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在上海、华北接连制造事端,逐步蚕食中国,民族安危存于一线之间,国民党中央政府也冀望通过民族扫墓来激发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将各方的资源整合在国民党的旗帜之下,减少华北分裂势力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也和国民党加强党治文化、强调维护中国传统文化有很深的关系。早在1934年的清明节,戴季陶、邵力子等国民党要员即在陕西拜谒周陵,行民族扫墓的事实。当时《申报》报道称:“戴传贤、焦易堂、许崇灏、杨虎城、邵力子暨陜省府各委、省党部各委、各机关学校报社、民众团体一行数百人,五日晨分乘汽车二十余辆,直往咸阳谒周陵……下午五时返省、此次谒墓典礼简单庄严,而参加者复各界均有、诚可说是民族扫墓也。”(《戴传贤等谒周陵》,《申报》1934年4月7日)进入1935年,邵元冲等决定在中央层面展开民族扫墓活动,民族扫墓的拜陵和公祭的主要对象是黄帝。
清末黄帝肖像为何选择黄帝呢?这与晚清时期所形成的黄帝崇拜有关。甲午之后,特别是清末最后的十年,知识界的民族国家意识高涨,逐渐开始在各个层面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边界和象征符号、仪式。“黄帝”成为汉族乃至后来的“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在这一时期成为革命派、立宪派各方争相阐述的话题。以清末流行的“黄帝纪年”为例,主要聚集在日本的革命派高呼以“黄帝纪年”挑战康有为等人坚持的“孔子纪年”。 1903年,刘师培以“无畏”的笔名发表了《黄帝纪年论》,在文中他写到:“民族者,国民特立之性质也。凡一民族,不得不溯其起源,为吾四百兆汉种鼻祖谁乎,是为黄帝轩辕氏。是则黄帝者乃制文明之第一人,而开四千年之化者也。”显然,刘师培提倡黄帝纪年,尊崇黄帝的目的是为了排满革命,确立黄帝为汉族人祖先的汉族意识。随着清末革命形势的发展,单纯狭隘的大汉族意识逐渐又被“五族大同”、“五族共和”和“中华民族”这些更有包涵意义的民族概念所取代,在这个过程中不变的是对黄帝的尊崇和黄帝作为中华民族人文始祖地位的强化和高度认同。自晚清时代所形成的轩辕黄帝为中华民族象征的意识,终民国一代直至今天,成为华人普遍接受的观念,这也就不难理解时至今日延绵不绝的公祭黄帝行为了。
1935年3月31日,邵元冲自南京启程前往陕西,他在日记中写道:“连日阴雨冥晦,本日天忽放霁,知黄帝之灵来接也”。4月4日,国民党中央代表张继、邵元冲会同国民政府代表邓家彦,陕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陕西省政府、西安绥靖公署公推邵力子、郭英夫、冯钦哉、雷宝华、李成钢、宋志先等人,离开西安前往中部县祭拜黄帝陵。由于天气和交通的原因,于6日下午到达中部县,改定为4月7日致祭黄帝陵。4月7日早晨8时,公祭黄帝陵仪式开始,张继、邵元冲、邓家彦代表中央政府进行主祭,邵力子、郭英夫等六人代表陕西地方进行陪祭,当地有民众5000余人参加了祭祀过程。典礼仪式如下:(一)全体肃立;(二)主祭者就位;(三)上香;(四)献爵;(五)献花;(六)恭读祭文;(七)行三鞠躬礼;(八)礼成;(九)摄影。(《中枢代表祭扫先陵之经过》,《中央日报》,1935年4月15日)仪式完毕之后,张继等人又绕黄陵一周进行参拜,方才离开桥山黄陵,这便是1935年民族扫墓节公祭黄帝。
1935年国民政府公祭黄帝,是整个“民族扫墓节”系列活动中最重要的公祭活动。除了公祭黄帝之外,在陕西省还公祭了周陵、茂陵。“中央此次举行民族扫墓节,祭周陵、茂陵及黄帝陵,其意义厥为唤起民众,追念我汉族祖宗,发扬我民族精神。”(《张继由陕返平,将筹款修葺黄陵》,《申报》1935年4月21日)事实上,民族扫墓节是1934年由邵元冲、戴季陶等人发起倡议而开始施行,规定每年清明日为民族扫墓节,由国府中央派员前往祭扫中华民族始祖黄帝陵,同时对周陵、茂陵、昭陵等进行祭祀。但民族扫墓节真正在国家层面第一次展开,则是1935年的公祭黄帝系列祭祀行为。国民政府在北伐之后强行推行阳历,废除阴历,此时将清明节家祭的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的公祭行为,也暗含着调和新旧历法的努力。在邵元冲关于“民族扫墓节”的设计中,应该进行追慕公祭的历史先贤共有七类之多,包括“有大公德于全民族者”、“阐扬文化蔚为民族师表者”、“为民族发扬国威、拓土开疆者”等(《建国月刊》,1935年第12卷第4期),应该公祭的人物上自黄帝、孔子、汉武帝下至诸葛亮、王安石、陆游等等。“民族扫墓节”设立之后,各地也确实是依据本地的情况展开公祭岳飞、成吉思汗、戚继光等各类历史人物。
邵元冲:《论民族扫墓节与纪念民族先贤》,《建国月刊》,1935年第12卷第4期。正是因为1935年公祭黄帝民族扫墓大典的举行,国民政府开始在全国发布政令,要求推行“民族扫墓节”,以“发扬民族历史精神”而团结抗战。以浙江省教育厅为例,其积极响应国民政府号召,在省内下达了具体的“民族扫墓节举办办法”九条,其中特别规定了公祭黄帝时的仪式为:“1、主席就位,全体肃立。2、奏乐。3、唱黄帝歌。4、向黄帝主位行最敬礼。5、向党国旗及总理像行三鞠躬礼。6、主席恭读总理遗嘱。7、点香。8、上香。9、献爵。10、献馔。11、献花。12、读祭文。13、报告演说。14、奏乐。15、礼成。”(《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校刊》,1937年第17期)
在这十五项祭祀黄帝的仪式中,“向党国旗及总理像行三鞠躬礼”和“主席恭读总理遗嘱”,显然是想通过对黄帝的公祭,加入对国民党党国文化和孙中山崇拜的认同。仪式中的“唱黄帝歌”也颇为有意思,黄帝歌的歌词是这样写的:“黄帝率汉族,来自昆仑。斩蚩尤,天下太平,建设我中华神圣。超群指南车,教人大方针,造宫室衣服,偃武修文,作内经,定乐正五音。创造文化,嘉惠后人,到如今,作民族灵魂,发扬光大,孝子贤孙。”(《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校刊》,1937年第17期)显然,歌词中的黄帝继承了晚清时期的革命论述,强化了其作为民族始祖和灵魂的形象。
邵元冲等致祭黄帝陵后合影国共民族扫墓节合祭黄帝
1936年民族扫墓节之际,由当时的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代表官方赴黄帝陵公祭黄帝,而张继代表中央在西安领导民众举行公祭。当年12月12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张学良、杨虎城扣押蒋介石实行“兵谏”。“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标志着国共长达十年内战的结束,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提下,双方准备再度联手共同对外进行民族战争。政治形势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体现在1937年公祭黄帝陵之上,由于国民政府方面的邀请,中共也加入了该年的公祭黄帝的队列中,历史上首次出现民族扫墓节国共两党合祭黄帝。
1937年4月5日清晨7时,国共两党在黄陵前举行民族扫墓典礼,祭祀黄帝。国民党方面有中央代表张继,国民政府府代表孙蔚如主祭,刘震东、于学忠等参加陪祭,各机关团体代表与祭,共约千余人。中共方面派出了林伯渠作为代表参加祭典,虽然当时国内一些主流报纸如《申报》、《大公报》并未对此进行报道,但当时中共的机关报《新中华报》对林伯渠参加公祭有详细报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特派代表致祭黄帝坟墓,举行民族扫墓典礼,苏维埃政府代表苏区内全体公民为对中华民族之始祖致敬,并表示誓死为抗日救亡之前驱,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计,特于五日派遣代表前往参加。该代表在民族扫墓典礼上恭读了祭文,以寥寥数句描述黄帝功绩,大量篇幅表达现实诉求,指责日本侵略和汉奸横行,痛恨国家的沧落,望各党各界组成民族统一阵线以救国家于危难,实现‘还我河山,卫我国权’之宏愿。”此次公祭黄帝的典礼仪式与1935年、1936年并无太大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国共双方分别恭读了对黄帝的祭文,特别是中共代表林伯渠在黄帝陵前恭读毛泽东亲笔所写的祭文,祭文内容如下:
维中华民国廿六年四月五日,苏维埃政府主席毛泽东、人民抗日红军总司令朱德恭派代表林祖涵,以鲜花时果之仪致祭于我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之陵。而致词曰:
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
聪明睿智,光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
世变沧桑,中更蹉跌。越数千年,强邻蔑德;
琉台不守,三韩为墟。辽海燕冀,汉奸何多!
以地事敌,敌欲岂足。人执笞绳,我为奴辱。
懿维我祖,命世之英。涿鹿奋战,区宇以宁。
岂其苗裔,不武如斯,泱泱大国,让其沦胥!
东等不才,剑屦俱奋,万里崎岖,为国效命。
频年苦斗,备历险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各党各界,团结坚固,不论官民,不分贫富。
民族阵线,救国良方,四万万众,坚决抵抗。
民主共和,改革内政,亿兆一心,战则必胜。
还我河山,卫我国权,此物此志,永矢勿谖。
经武整军,昭告列祖,实鉴临之,皇天后土。
尚享!(《苏维埃代表参加民族扫墓典礼》,《新中华报》1937年4月6日)
从祭文的内容来看,共产党方面与国民政府在对黄帝的认识上,有诸多相同之处,即承认黄帝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和象征、称颂黄帝的丰功伟绩以及强调通过公祭黄帝来发扬民族精神的民族主义。不过,毛泽东在祭文的下半部分,特别凸显了现实中共产党的政治要求和主张,一方面要求“改革内政”,另一方面要建立抗日民族统一阵线。这是借公祭黄帝表达延安方面的政治诉求。
1937年国共共同公祭黄帝之后,双方于1938年、1939年又两次合祭黄帝。从1935 年到 1947 年,国民政府每年都于民族扫墓节派员前往陕西黄帝陵公祭黄帝,未有间断。这其中1948年和1949年的清明节,因为黄陵县(即之前的中部县)被中共解放,国民党只能在陕西省政府大楼北端布置礼堂,举行遥祭黄陵大典。
历史地看,在抗战国势艰难之际,设置民族扫墓节,举行全民族公祭黄帝大典,追念中国历史先贤,的确有团结民众,振奋民族精神御辱杀敌的积极意义。民族扫墓节作为一个融合传统节俗与政治纪念日的现代节日,在民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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