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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作品严禁参评飞天奖
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评选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其中,“评选要求”提到,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据了解,本届“飞天奖”将有表彰名额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0—2021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
二、评选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四、评选要求
(一)参评剧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评剧目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参评剧目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
五、报送方式
(一)“飞天奖”采用由申报单位网络报名的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剧“飞天奖”评审系统(网址:http://ft.pingshen.nrta.gov.cn)是唯一报名渠道。(填报流程详见平台“公告”)
(二)同一剧目仅接受一家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参评剧目《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申报机构。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参评剧目作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六、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注册填报
申报单位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剧“飞天奖”评审系统上完成机构注册,登录系统完整填写《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剧目推荐表”),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海报及剧照等。
(二)导出盖章
申报单位从“飞天奖”评审系统导出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参评剧目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
申报单位报送参评材料至初审单位进行审核。《参评剧目推荐表》经省局初审,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初审,由宣传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初审,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经中直有关单位初审,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传盖章表格
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评审系统,在“我的申报”中上传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并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则不可修改。
(五)邮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中的“参评材料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七、参评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带二维码)的盖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完整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单集视频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参考:“《剧名》—第X集(例:第1集)”。
3.预告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请参考:“《剧名》—预告片—申报单位”。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原则上不小于1M。
5.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剧名》—申报单位”。
6.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7.请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八、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异议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九、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2月8日—3月8日。
(二)申报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
十、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剧目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边建伟
联系电话:010-86091429、8609355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本通知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rta.gov.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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