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分手后,男子拿前女友信用卡套现去找女网友获刑
交往期间,男子偷走了女友的多张银行卡。分手后,该男子又盗走前女友的信用卡,盗刷近4万元。
1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9月14日凌晨,身在上海的杨小姐睡梦中听到手机消息提醒,发现自己的某张信用卡在云南被消费3.9万余元。她随即四处找卡未果,才确定卡被人盗用了,于是报警。
与此同时,远在云南昆明的小伙王某拿着刚从信用卡中“套”出的现金,准备去找刚见面没几天的女网友。
面对警察的细致询问,杨小姐回忆自己已很久没带实体卡在身上,猜测信用卡可能被之前同居过的前男友王某顺走。2天后,警方将刚回上海的王某抓获,在其身上查获了杨小姐的信用卡。
王某到案后承认,9月初,两人分手后,他在搬家时偷偷拿走了杨小姐的信用卡。没过几天他便带着前女友的信用卡远赴云南去见女网友,身上没钱了就拿信用卡去套现,扣除一定手续费后,到手3.9万元。
王某称,信用卡消费密码是杨小姐告诉自己的。
杨小姐却坚决否认,“在他面前我从来没有泄露过信用卡交易密码。”但她回忆起交往期间,在她网购时,王某常常偷瞄她输密码,而她所有账户的支付密码设置都是一样的。
杨小姐告诉警方,王某一直称自己是实业公司老板,却总是推脱从不带自己去他的公司去看一看。而恋爱时也有过一次自己银行卡中的钱被打进王某账户,王某却表示什么都不知道。对他有所怀疑后,杨小姐提出了分手。
杨小姐不知道的是,王某并非什么公司老板,只是一家火锅店的服务员。除了这张信用卡,王某还偷走她的多张银行卡,而王某用杨小姐信用卡套出的钱,除自己开销外全都被充进网络赌博账户挥霍一空。
虹口区检察院审理本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