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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

澎湃新闻记者 陆兵 通讯员 潘文婕
2017-03-28 15:28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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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官名字直接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中继续迈出新步伐。

3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首创的“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正式成立,首批命名的4名检察官选拔可谓优中选优,其中包括上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官业务竞赛标兵等优秀人才。

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这些命名检察官将在检察长的授权下,以办理专业化类案和部门重点案件为主要职责。命名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在办案中,除了明确由检察长决定、副检察长决定的事项,其他均由命名检察官自行决定。

该检察院透露,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由命名检察官、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其中命名检察官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检察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领衔,并在全市检察机关遴选,先行在公诉和未检条线设立。命名检察官将实行任期制,同时建立退出机制。

除了命名检察官,检察官办公室中的其他检察官由具有5年以上相关业务条线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担任,并配备优秀青年干警担任检察官助理。

“这是深化检察改革中一次勇敢的‘试水’,为以后命名检察官逐步放开打好基础。”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表示。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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