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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专家:中国流通市场不承认最佳使用期说法,只承认保质期
声明中称,“我们的确使用了其中一小部分过期面粉,这小部分是基于生产商标示的最佳使用日期使用的,“但尚未意识到在中国严格实行的更短的有效期限。”
米面类产品经理姜世雄称,中国的流通市场不承认“最佳使用期”说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则表示,“我国只承认保质期”。
3月24日23时18分,正在被调查的上海网红面包店Farine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声明。该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为“法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声明承认,“因为闵行中央厨房启用的延迟,导致部分面粉库存已经过期数月。我们的确使用了其中一小部分过期面粉。”
不过,声明解释,这小部分是基于生产商标示的最佳使用日期使用的,“但尚未意识到在中国严格实行的更短的有效期限。这显然是一个错误,尽管我们从供应商处实验室测试获得证明该面包粉的绝对使用安全。”
对于最佳使用日期的说法,姜世雄认为,这是明显的推脱。其表示,虽然有些国家,产品标签上标示的是“最佳使用时间”,但是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责任。而且中国的流通市场不承认“最佳使用期”的说法。其称,即使在国外标注最佳使用日期为5年的米面产品,在国内承认的有效期也只有一年。而且这类产品环境、储存条件不同,对产品质量影响就很大。比如,地中海一带,气候温湿,但国内比欧洲温度高,其储存时间就会大不同。加之海运中,空气湿度高,所以,按照要求,大多进口米面企业,都会缩短保质期。有些中文标签显示保质期甚至只有九个月。
根据小麦粉国家标准,大多保质期不超12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资料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44号公告的规定,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所以进口食品一定要有中文标签,这个没有问题。
根据中国小麦粉国家标准GB-1355,大多小麦粉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该企业在中国使用进口面粉生产面包,没有保质期超过12个月的特权。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则认为,企业的声明是在狡辩。其表示,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预包装食品的标识,可以标生产日期+使用期限;可以标批号+终止日期;可以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但都不存在单独看最佳使用期的说法。“我国只承认保质期。”顾振华说道。
进口中英文标签应一致
另一方面,刊登于国家卫计委官网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进一步解释了该条款。
问答第56条明确,预包装食品同时使用中文与外文时,其外文应与中文强制标识内容和选择标示的内容有对应关系,即中文与外文含义应基本一致。
问答第57条在回答“进口预包装食品如仅有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如何标示生产日期?”时明确,应根据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以加贴、补印等方式如实标示生产日期。
一位不愿具名的食药监管人士透露,即使真如声明所说,生产商标有最佳使用期,也应该在进口时的中文标签上说明,并同时注明保质期。如果中文标签没有标注,也不存在“最佳使用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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