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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答复委员提案: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
近期,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201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国家卫健委在这份《关于禁止地下“商业买卖卵子”的提案》答复函中提到,要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国家卫健委已启动对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管理办法、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修订工作。
受益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许多不孕不育夫妇得以实现当父母的愿望,相较于我国目前运行相对成熟的精子库,卵子库却一直没有建立。对于卵子的需求也催生了地下商业买卖卵子黑色链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了高校女厕里的“卖卵兼职”广告,调查发现卖卵的价格与供卵者的身高、长相、学历等挂钩,卖卵行为成了中介口中的“爱心捐卵志愿者项目”,这背后还隐匿着一条“见不得光”的黑色产业链。
《答复》中也提到加强高校女生安全教育。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开展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当代女大学生自立自强。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有机结合,加强权益保护宣传,提升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并将提高女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观念引导、强化实践等手段,引导大学生树立良好消费观念和行为。教育部同时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校园资助帮扶工作,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等为主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强化工作协同保障。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提出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2003年颁布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明确规定:“供精、供卵只能是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并对赠卵的适应症和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女性在促排卵、取卵等环节面临更多安全风险,涉及更多伦理问题,其管理和实施需要遵循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流程。
“近期,我委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启动对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管理办法、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流程,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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