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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印记|老物件里珍贵的法院时光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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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柳城法院坚持把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档案管理上档升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人、物、财上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加强和完善档案室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为顺利创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挖掘法院档案文化特色,档案室面向全院广泛征集反映柳城法院发展历史的老照片、老物件。在全院干警的踊跃参与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收集,我们幸运地找到了不少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珍宝”。让我们一起梦回当年,探索那个时代的故事吧!
柳城法院档案室于1951年建立,1994年10月6日升级为一级档案室。城法〔1994〕14号《关于档案管理达一级标准的自检报告》中,详述了1994年院领导在案卷多、条件差、缺资金等不利因素下,带领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克服重重困难,集中力量抓好档案升级工作的情形。感谢前辈们忘我付出,为我院档案工作打好了基础,留下了宝贵的档案财富。
▲图为城法〔1994〕14号自检报告
《柳城法院志》详实地记述了法院建院历史、各部门及法庭成立撤销时间、人员更迭等情况。在数位档案员前辈的精心保管下,档案室保存了一份珍贵的院志手稿,这份手稿是由我院第四任院长韦道杰同志执笔,于1994年7月30日完成了初稿。
▲图为档案室收藏的《柳城法院志》手稿原件
法官制服的变化清晰地记录下我国法制发展进程的步伐,1984年起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统一着佩戴肩章和大檐帽的军警式制服,庭审氛围也带着深刻的时代烙印。
▲图为军警式法官制服和大檐帽
法槌,彰显着庭审的权威性、程序性和裁判性。法槌在中国并非舶来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官府开始使用惊堂木,这可以被视为法槌的雏形。
▲图为一枚已敲击了十多年的法槌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院物资装备逐步改善,各式办案工具与时俱进。然而,那些年曾陪伴老一辈法院人挥洒汗水、伏案奋斗的物件,仍烙印心中。
▲图为旧式打印机、电话机
▲图为一台锈迹斑驳的老式卷宗装订切割机
▲图为档案室保存的上世纪使用的部分印章
照片是呈现时代面貌最真实的载体,它真实地记录着一代人的青春岁月、音容笑貌。透过黑白照片,涌现出当年的工作场景,酸甜苦辣、缤纷多彩,令人回味。
▲图为上世纪具有代表性意义的老照片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这些带着时光印记的物件对老一辈同志来说是坚守初心使命、守护司法公平的奋斗历史,有着重要纪念意义;对年轻一代的法院人来说,是我们了解时代真相、探寻法院发展足迹的重要参考,有着重要教育价值,引起了法院干警的强烈共鸣!
原标题:《时光印记|老物件里珍贵的法院时光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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