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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图之︱韩国检察官告记者输了,告总统能赢吗

徐图之
2017-03-27 15:39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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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听说过,韩国被戏称为“三星共和国”,因为对三星集团连总统都要敬几分。然而,包括三星会长在内的财阀却都怕被检察官当面约谈、抄家式搜查乃至逮捕、起诉。因此,韩国又有“检察共和国”之称,检察官不仅在韩国影视剧中多数是正义的化身,近来在“崔顺实事件”中带队搜查青瓦台(虽然没能进门),成立特检组调查总统朴槿惠,更是令世界瞩目。但是,韩国检察官近两年也遭遇了挫折。

摞成书堆的《胜诉在韩国:我与朴槿惠政权的500天战争》

去年2月12日,我在日本东京神保町三省堂书店看到一本摞成书堆的《胜诉在韩国:我与朴槿惠政权的500天战争》(なぜ私は韓国に勝てたか:朴槿惠政権との500日戦争)。虽然当时大略知道作者加藤达也和韩国政府的纠葛,但根本没想到朴槿惠会下台,所以对这本紧急出版(作者2015年12月17日被判无罪,书于2016年2月2日出版)的书并没有太在意。直到最近,买到一本近乎全新的二手书,读完再回顾一年来的韩国时局,发现作者可以说是误中副车。

加藤达也是日本《产经新闻》驻韩国首尔分社前社长,据他在第十次庭审中说,他从2002年韩日合办世界杯足球赛开始接触韩国人,2004年报社派他到韩国延世大学进修了韩语,后来他在首尔分社的两名韩国助理都非常热心、诚实、勤劳,采访的韩国公务员及其家人也很友好。书底作者履历显示,他2010年11月担任驻首尔特派记者,一年后成为分社社长。

2014年4月16日,韩国“世越号”客轮沉没,船上三百多名学生失踪、死亡。韩国第一大报《朝鲜日报》于7月18日刊发记者崔普植的文章,提到“世越号”事发后朴槿惠有七小时行踪连青瓦台秘书室长金淇春也不知道,继而引用市面传言说,朴总统当天可能跟人“密会”(巧合的是,韩剧《密会》在“世越号”事故前后正在热播——笔者注),接着点了朴任国会议员七年期间时的秘书室长郑润会的名,郑当时已离婚(前妻正是后来世人皆知的崔顺实)。

到了8月3日,加藤达也在《产经新闻》发表“发自首尔的追踪”专栏《朴槿惠总统在(世越号)客船沉没当天行踪不明,在跟谁会面?》,引用了上述《朝鲜日报》文章,但值得注意的是,提到了朴总统的“秘线”、“男女关系”等字眼,同时也指出这是一种“都市传说”。第二天该文被韩国媒体译为韩文引用,加藤达也的麻烦来了:8月5日,青瓦台来电话,称将追究作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6日,青瓦台发出追责的特快专递,有民间团体还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提出告发加藤达也“损毁朴总统名誉”并被受理;7日,青瓦台首席宣传秘书确认追责声明,检察厅对加藤达也做出禁止离开韩国的措施。接着检察厅先后三次邀请加藤达也解释说明,10月8日依据韩国《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简称《信息通信网法》)以“名誉毁损罪”起诉。

行文至此,读者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加藤达也文章涉及的是朴槿惠和郑润会两人的名誉,为什么不是他们本人提告而是由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检方出面呢?加藤达也在书中也提到,韩国的名誉毁损罪是由第三方兴讼,但没有说明法律依据。我检索了韩国《检察厅法》,其中关于检察官的职责有六项,但中文网络普遍把第五项职责翻译为“履行将国家作为当事人或参与人的民事诉讼、诉讼以及行使对该执行的指挥和监督”,而在该法第四条第五款的原文是“국가를 당사자 또는 참가인으로 하는 소송과 행정소송 수행 또는 그 수행에 관한 지휘·감독”,意思是“履行将国家作为当事人或参与人的诉讼、行政诉讼以及行使对该执行的指挥和监督”,这里的“将国家作为当事人或参与人的诉讼”显然不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那么,到底是什么诉讼呢?原来韩国还有专门的《国家作为当事人的诉讼相关法律》(简称《国家诉讼法》),该法第四条解释了何为“国家诉讼”:法务部长官在与国家利益或公共福祉有重大关系的事项上向法院提起国家诉讼及行政诉讼,在取得法院许可后,可指派法务部职员、检察官或公益法务官提出诉讼意见。

具体到加藤达也一案上,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加藤提起诉讼,认为其文章是借所谓朴总统男女关系问题公然捏造事实,制造恶意的丑闻,构成名誉毁损罪。从2014年11月27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到2015年12月17日法院宣判,一共举行了十一次庭审。期间,检方传唤了郑润会等证人出庭作证,郑否认事发当天见过朴槿惠;被告方则申请了同驻韩国首尔的美国及日本记者同行等作证,其中,曾采访过光州事件的资深记者唐纳德·柯克(Donald Kirk,时年七十七岁)认为韩国政府在诉讼一事上反应过度,并提到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西日本新闻》首尔分社社长植田祐一则指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行程是以分钟为单位公开的。

而在第六次庭审中,《朝鲜日报》记者崔普植先是以到日本等地出差为由不能出庭作证,后来又声称缺席是因为“媒体伦理要保护消息来源”。为什么韩国没人对最早报道“密会”的《朝鲜日报》崔记者提出告发或起诉呢?告发加藤达也的民间团体负责人朴某说,崔记者的文章是从国政运营角度对朴总统提出忠告,而加藤的报道则是恶意捏造事实(见第二次庭审记录)。另一团体负责人则称,加藤的文章损坏了大韩民国国格并在国民间引起混乱;他认为,同一个问题由《朝鲜日报》报道,就像夫妻间喧哗吵架,轮不到邻居插手,国内问题应该由国内解决(见第三次庭审记录)。

《大韩民国史》

然而,上述论调明显是双重标准。加藤达也的文章主要面向日本读者,如果不是见报后被韩国网媒改标题添油加醋翻译并传播开来,根本没有多少韩国人留意。而且,《朝鲜日报》作为韩国影响力最大的媒体,即使青瓦台和检方也忌惮三分:朴槿惠之所以当选总统,是坐收大选时国家情报院职员在网上发帖诋毁其对手之利;但检察总长蔡东旭在朴上台后仍不依不饶要调查该事件,连作为上司的法务长官的关说都挡了回去,结果青瓦台向《朝鲜日报》放料,曝光蔡总长有私生子,他只好黯然下台(见金光熙《大韩民国史》,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10月版)。检方当然知道《朝鲜日报》的厉害,何况他们也要看总统脸色行事,这不仅是加藤达也在书中的个人看法(P61-64),曾任三星集团会长秘书室(后改为结构调整本部)法务部长的金勇澈之前曾是检察官,他在《三星内幕》一书中透露:1995年时任总统金泳三宣布要“导正历史”,指示重新彻查前总统全斗焕及卢泰愚的“双十二肃军政变案”。此案原本由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公安部以“成功的政变无罪”不予起诉,后来又根据同一份资料重新起诉逮捕两人,当时有一名检察官就说:“我们是狗,主人叫我们咬的时候就咬,叫我们放的时候就放。”金勇澈认为,与日本检察官相比,韩国检察官极少搜查当权者,只对失势者穷追猛打。

《三星内幕》

到了2015年10月19日第十次庭审,检方要求法庭判处被告加藤达也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随后在日韩首脑会谈中,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及了此案,那一年正是日韩建交五十周年。判决被延期,正在此时,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于11月19日宣布起诉《帝国的慰安妇》一书作者朴裕河,罪名也是名誉毁损。朴裕河是世宗大学教授,那本书是面向大众的学术书籍,但由于书中提及有一位慰安妇生前称不是被日军强行抓走的,结果2014年有约十名慰安妇提起“伤害名誉”的刑事诉讼,而检方则认为书中有三十多处描述是“虚假的内容,侵害了被害者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已经超出了学术自由的范畴”。2015年12月1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加藤达也无罪,判决书称“世越号沉没事故当天总统的行踪属于公众关心的范畴之内,因此也应受到言论自由保护”,虽然加藤达也专栏“毫无疑问是捏造的内容”,但“撰写报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达韩国的政治、社会情况。从这篇报道中随处可见的政治情况相关评价来看,难以判断他对‘个人’而非‘总统’的名誉怀有诽谤意图”。五天后,检方宣布放弃抗诉。这场与朴槿惠政权历时五百天的战争以记者加藤达也的胜利告终。

就在加藤达也被判无罪整整一年后,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要求对朴裕河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这前后,日本的大江健三郎、美国的乔姆斯基、布鲁斯·康明斯等作家学者六十八人连署了抗议信。今年1月25日,法院表示“即使对日本慰安妇整体有部分名誉损害的表现,但很难将起诉人们特定为受害者。因名誉损毁的表现,也很难认为起诉者们受到社会评价的侵害”,宣布朴裕河无罪。

至此,韩国检方以国家利益和公共福祉为由提起的国家公诉,连续输了两仗。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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