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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抹香鲸搁浅死亡海域疑有人雷管炸鱼,当地渔政介入调查
对此,3月19日下午,广东省渔政总队惠东大队一位林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渔政部门已在今日上午10时多注意到这则视频,并正在调查核实中,“视频中的现象确实太猖狂了”。
澎湃新闻在这段视频中看到,在一艘载有5人的疾驰小艇中,一人拿出一只装有数十只棒状物体的袋子,在小艇减速停在海岸后,一人蹲在艇头拿出一只棒状物体扔向了约十米外的海面,不久爆炸声传来,海面激起一阵水雾。
一位潜水爱好者告诉澎湃新闻,视频自今日凌晨流出,在多个微信群中传播。
“大家都很气愤也很关心,希望能有有力度的措施,特别是抹香鲸在大亚湾刚刚离去。大亚湾是一个整体,除了深圳、香港外,惠州方面也应该有更多相关举措。”该潜水爱好者表示。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广东大亚湾雷管炸鱼现象在2014年11月便被《深圳晚报》大篇幅报道。
上述惠东渔政部门林姓工作人员则表示,上个月渔政部门也抓到了好几起小艇使用雷管等在海中炸鱼的情况,并已没收船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这位林姓工作人员还表示,炸鱼人员行为隐蔽,一般在晚上活动,3月份以来渔政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下一步将加大打击力度。
据惠东县海洋与渔业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3月2日,该局渔政大队在大亚湾海域惠东片区开展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行动,并在惠东海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8艘(其中6艘涉嫌从事电鱼作业;1艘为“三无”胶排筏;1艘拟从事地笼作业的“三无”船舶),现已将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暂扣至港口的清拆停放点,以作进一步处理。
惠东县渔政大队林姓工作人员最后表示,非法炸鱼触犯《刑法》,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中写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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