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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安局回应“分段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将认真研究适时调整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月24日消息,自1月13日至3月15日,山东济宁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对此,有网民留言希望恢复燃放,分段燃放烟花爆竹。济宁市公安局回复称,将会认真研究,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年味儿”的精神需求。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有些城市因为疫情的影响,为增加节日气氛,向国务院提出恢复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1月10日,云南玉溪市红塔区信访局答复网友留言时透露了这一信息。
网民1月15日在人民网向济宁市市长留言称,收到通知说,至3月15日,济宁全市范围内(含农村)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公安局将全面查处。市区是人口密集区,禁放烟花可以理解,但是农村地广人稀,禁放爆竹,将大大减少过年的节日气氛,没必要禁止,希望不要对民俗民意“一刀切”,推进烟花爆竹的依法管理,尽快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燃放烟花提供更加专业的标准规范支撑。
济宁市公安局1月24日回复称,反映的问题已由济宁市公安局进行了办理。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是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做出调整的。
今年,顺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呼声,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济宁市决定自1月13日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前,全省多数地市已实施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对于所提出“分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济宁市公安局将会认真研究,充分考虑社会各界诉求和济宁实际情况,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年味儿”的精神需求。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对于全国不少地方全域全时段禁放的做法,多位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建议部分解禁烟花爆竹禁令、增加年味。
安徽黄山市一位网民1月11日也在人民网留言称,目前黄山市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在除夕、初五等春节重要节点,选取黄山市内多个适合的区域,以政府组织、企业捐赠的形式进行集中的礼花燃放,这样可在环保与传统习俗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对此,黄山市委督查室1月18日回复称,经了解,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主要依据《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关政策没有改变。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正在持续推进中。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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