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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近两百名买房者遭遇购房陷阱:要房房是坑,退钱没有钱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购房是很多家庭最大的一笔消费,然而在陕西西安,近两百名购房者在买房多年后,却遭遇了“要房房是坑,退钱没有钱”的情况。
来自陕西商洛的赵女士和丈夫,在2014年年底,看中了西安市南三环外一个叫做韶雨地铁城的楼盘,并以每平米5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06平米的住宅,向开发商缴纳了17万元的首付款。但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却没有按照约定交房。
要房房是坑退钱没有钱
购房者 赵女士:买完以后他给我说2016年6月份交房 ,6月份房也没有见,也不动工。完了以后我在开发商找了几回,他给我说退钱,写的退款单,一毛钱也不退,现在推来推去就没有办法。
从楼盘开发商——广东省韶关第二建筑公司西安分公司和赵女士的丈夫,在2015年签订的退款协议中显示,2015年的6月和7月分两次退还赵女士的购房款和违约金,但直到现在,赵女士没有见到一分钱。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购买住宅的人,一些该楼盘商铺的购房者也有同样的遭遇。
2013年8月份,陕西蓝田的魏女士以每平米36000多元的价钱在这里购买了30平米的商铺,并给开发商支付了60万元的首付款,而开发商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2015年6月交房。
发现开发商停工后,购房者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开发商也和购房者签了所谓的退款承诺,但直到现在,购房者并没有从开发商那里拿到购房款。
售楼经理:许可证在路上跑着呢
采访中,购房者告诉记者,当初他们买房时,韶雨地铁城的开发商在售楼部也张贴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三个证件,但随着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不少购房者在维权后发现,这三个证件也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要进行商品房开发销售,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开发商当时只给购房者出示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购房者 魏娟娜:我就问售楼部那个经理 ,说人家不是五证,你这个证件咋不够,他说现在给你提供这三个证,另外两个证正在路上跑着呢。
在发现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房款也要不回来时,一些购房者起诉了开发商。律师查询后发现,开发商当时提供的三证藏着猫腻。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信息处处长 吕盛昌:确确实实是一个伪造的假证 上面记载的内容全部是假的,地号也是不存在的,单位也是不存在的,包括证号,最关键的证号和单位名称这一块,完全都是没有的,咱们没有登记过。现在向公安部门对他制造假证的情况进行报案,再一个下一步我们向相关部门移送违法建设的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开发商提供给购房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真的吗?记者来到西安市规划局了解得知,规划证也是假的。
目前西安市规划局已经就开发商伪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公安机关报案。
开发商:没五证很正常 边建设、边办理、边出售
在记者采访中,根据业主出示的购房合同日期发现,韶雨地铁城这个楼盘至少从2011年就已经开始对外销售,一直到2015年的下半年依然有购房者在这里买房。那么一个五证不全的楼盘为何能存在这么多年。
记者从广东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的总经理蔡新刚那里了解到,韶雨地铁城这个项目确实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因是土地过户手续还没有办下来。
既然土地所有权没有过户,开发商为什么能建楼盘对外销售?给购房者展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记者:你这啥手续都没有吗?
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 蔡新刚 :没有,你随便,咋?
记者:业主正常维权吗?
蔡新刚 :业主维权业主维权去么,跟我有啥关系?
记者:那你是企业的负责人么?
蔡新刚 :我(不是)负责人,我是搞开发的。
记者:对呀,这个项目就是你们开发的吗?
蔡新刚 :问前任去,我刚上来。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开发商的另外一位负责人杨旭耀。
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旭耀:我们卖房的时候压根没有五证,哪里来的五证。
记者:你没有五证你还能卖房呢?
杨旭耀:2013年之前西安市就有好多这种情况,70%的楼盘边建设、边办理、边出售。2013年之后,房管局不再允许随便卖房,证件不全就不能卖房,从那以后我们再没有卖过。
据这位杨经理说,2013年以后,他们就不再卖房。然而在购房者给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中显示,至少在2015年7月份,开发商还在对外销售。
监管部门:前期不知情已按程序处理
一个楼盘五证不全,依然违法销售多年,那么,作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进行监管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此知情吗?
购房者告诉记者,在他们发现开发商伪造证件,并违法销售后,曾多次向多个部门投诉,但直到今年2月份,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才叫停开发商的违法销售行为。
记者:在销售的过程中进行过制止没有,或者进行过执法没?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执法监察队二科科长 贾冰 :这个前期我不知道,我接手之后,一个是对他售楼部进行检查,在现场张贴公告,就是告知群众这个项目手续不全,不要购买。
贾科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也已经约谈开发商,责令其尽快解决购房者的诉求,要求退款的立即退款,继续主张开发商履行合约的,开发商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明确交房期限。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购房者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法律专家表示,业主想要拿回自己的购房款,一方面要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另一方面还需依靠法院的执行。
(本文原题为《近两百名买房者遭遇购房陷阱:要房房是坑 退钱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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