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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7岁少年可怜流浪汉光脚捡垃圾,持刀威胁路人脱鞋
17岁的少年小林(化名)在街头看到一名流浪汉,觉得他光着脚捡垃圾吃很可怜,就热心帮忙买东西吃找地方住,脑子一热还抢劫路人的鞋子给流浪汉穿上。近日,深圳龙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检察官陪同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小林来到深圳市某知名美发学校报到,开启为期半年的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这也是该院首次引入劳动技能培训平台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
2016年10月1日初,来到深圳的17岁小林在街头转悠,忽然看到一名素不相识的流浪汉在捡垃圾吃,顿觉可怜,遂自掏腰包给他买东西吃、找地方住,还给了一把美工刀防身。之后,小林又看到流浪汉光着脚,脑子一热要求路过得被害人把鞋子脱下来。被害人不从,小林拿出美工刀施以威胁,无奈之下被害人只得将鞋脱下来给了流浪汉。案发后,小林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委托社工组织对小林展开社会调查,证实他一贯品性良好,属于可被挽救的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小林父母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小林也获得被害人谅解。于是,该院依法对小林作出考验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保证小林在考验期内更好地接受帮助教育,争取6个月后不起诉结果,龙岗区检察院利用全市涉罪未成年人劳动技能培训平台,给小林制定适合的课程培训,并专门配备优秀教师和社工全程跟踪帮教,力促小林学有所长、自食其力,真正实现重返社会。
据悉,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自成立以来,在对涉罪青少年的帮教及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方面作出多方面的探索,如送涉罪少年入学、被猥亵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智障少年寻找监护机构、为被作为盗窃工具的儿童寻找血亲等,目前,该院已依法对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题为《深圳17岁少年可怜流浪汉光脚捡垃圾 持刀威胁路人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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