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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差评”涉诽谤状告研究生一审胜诉的考研机构:好评会有“福利”
高校研究生张铭(化名)在知乎留言区发表了对 “文科考研网”(下称“文考网”)的评价,他与另一名用户一同被起诉至法院,被判名誉权侵权,并赔偿原告数千元经济损失。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7日报道了上述事件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同日,涉事考研机构文考网一名负责人回应称,被告张铭在知乎留言区的评论是诽谤,“无中生有,并不是基于消费者的个人体验。”
该负责人表示,张铭购买文考网的复试课程,如果认为课程质量不好,可以中途告知文考网方面对课程不满意,协商退款,但被告未反馈过对课程不满。
对于该机构是否公布过负面评价文考网的考生微信账号、聊天记录等,这名负责人否认,“我们成立十多年,我们没有网暴任何一个消费者……我们没有必要去揭客户的隐私。”
“如果你在淘宝店里给差评,我们没有办法剥夺你的权利。”该负责人称,但文考网的工作人员也会告知消费者,如果他们给好评,会给予一些免费的“福利”,比如免费的资料、服务等。“如果有人在其他地方发表不公平不公正、造谣诽谤、中伤的言论或文章,或者是同行故意抹黑,文考网会用正当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下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其中包括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等互动行为。
2021年12月21日,淘宝网也发布关于《淘宝网评价规范》规则变更公示通知,规定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引导买家进行“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新规于当年12月28日生效。
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曾购买过文考网复试课程的张铭在课程结束后,认为课程质量一般,一个多月后,他在知乎“文考网怎么样”话题下,匿名评价时称“……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铭上述言论中“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被网暴”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另一知乎账户“马倩”也因评价文考网言论中“烂、白给都不要、恶心等”用词,构成名誉权侵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铭和“马倩”在知乎网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24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分别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分别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772.5元。
澎湃新闻1月14日从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原告文考网和被告张铭、“马倩”都提交了上诉状。法院会将整理好的相关材料邮寄上诉的各方。
文考网上述负责人称,法院一审判定两名被告名誉权侵权,但文考网方面认为,在该案上所花费的律师费和差旅费等,也应该由两名被告承担,遂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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