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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经济学|全球竞争与中国创新体系的“短板”
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经济发展史充分证明,只有创新才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动能,并且是最主要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创新,人类大概率仍受困于“马尔萨斯陷阱”。只有通过创新,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才能挣脱边际产出递减规律的约束。
工业革命至今,创新越来越依赖于科学知识的积累,尤其是重大创新。但是,从科研成果到创新再到产业的形成,既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企业等实体部门和金融市场发挥各自应有的职能。
自1988年“火炬计划”以来,中国在支持创新发展方面的探索和政策绵延不绝,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从改革开放初期以引进创新为主到2006年向自主创新为主并非一蹴而就,也并不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一个在发展中动态平衡的问题。
随着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高等国家行列,与技术前沿的距离越缩越短,引进创新的空间越来越小,转向自主创新是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必然之路。这已经为两百多年的现代经济史和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所证明。无论是从研发投入、论文发表、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数量,还是从高新技术产业与企业的发展看,中国在创新方面的成效都是显著的。当然也要看到,中国虽然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制造业生产体系,但在部分行业的尖端技术领域仍然高度依赖进口,在服务业方面整体上仍然缺乏比较优势。
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国家综合竞争能力或创新能力的比较主要包括:世界经济论坛(WEF)编制的全球竞争力指数(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编制的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 GII)和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提供的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EIS)。出于国际比较的目的,EIS也包含中国。
全球竞争力指数(GCI)
WEF发布的年度报告《全球竞争力报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旨在敦促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超越短期增长,以提高生产力和创造长期繁荣为目标。该报告自1979年出版以来,是目前全球公认的、最全面地评价国家(地区)竞争力的报告。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分析使决策者能够评估哪些领域需要加强,汲取竞争力占优的国家(地区)的最佳经验,并建立协调一致的应对措施。国家(地区)竞争力是指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生产力水平的制度、政策和要素的集合。反之,生产力水平又决定了一个国家(地区)所能达到的繁荣水平。
为了不断引进现有的最佳排名方法,WEF持续改进指数的编制方法。2000年,Professor Jeffrey Sachs(杰弗里•萨克斯教授)以经济增长理论为基础,引入了增长竞争力指数(the 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Professor Michael Porter(迈克尔•波特教授)教授于2000年加入了该项研究,他还推出了一项与之配套的商业竞争力指数(Business Competitiveness Index, BCI),专注于推动繁荣的微观经济因素。2004年,Professor Xavier Sala-i-Martin(夏威尔·萨拉-伊-马丁教授)创建了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竞争力因素在内的全球竞争力指数(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该指数自2004年推出以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机构采用以衡量国家(地区)竞争力。
2018年,WEF发布了新的全球竞争力指数4.0(GCI 4.0),该指数以经济增长核算文献为基础,旨在衡量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TFP)的驱动因素,这是经济增长中不能用生产要素的增长来解释的部分,重视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4IR)的加速而变得越来越 重要的人力资本、灵活性、弹性和创新等因素。
GCI 4.0从4个维度、透过12个竞争力支柱、共103个具体评价指标来衡量一国/地区的综合竞争力状况,为141个经济体(占全球GDP的98%以上)的经济前景提供了深刻的见解。每一具体评价指标都使用从0到100的分数,显示一个经济体离竞争力的理想状态或“前沿”(GCI=100分)有多近。GCI 4.0框架如表1所示。
表1: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 4.0框架及具体评价指标个数
资料来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9.
GCR 2019将考察的141个经济体(占全球GDP的99%。)分为7个地区和4个收入水平,其GCI的平均值为60.64,这意味着与理想状态的距离接近40点。分区域而言(表2和图1),北美、欧洲、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高收入国家GCI分值较高、撒哈拉以南非洲等低收入国家(地区)的GCI分值最低;在12大支柱要素中,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基础设施、金融体系和技能这5个支柱得分较高,创新能力支柱与理想状态距离最远。
表2:2019年GCI及其12个支柱性要素按地区和收入水平统计
数据来源:CEIC;笔者绘制
分国家而言,得分在80分以上的国家(地区)为:新加坡(84.78)、美国(83.67)、中国香港(83.14)、荷兰(82.39)、瑞士(82.33)、日本(82.27)、德国(81.80)、瑞典(81.25)、英国(81.20)、丹麦(81.17)、芬兰(80.25)。这12个国家(地区)是最接近竞争力前沿的国家,但离理想状态仍有15-20分以上的差距;近一半的经济体(66个)的GCI分值在60以下,塞内加尔、乌干达等28个国家(地区)的GCI分值位于50以下,最低值仅35.08,远远低于竞争力的理想状态。
中国2019的GCI分值为73.9,排名28,处于中上游水平。较2018年的72.61(第28位)和2017年的71.76(第28位),分值呈逐年递增态势。2019年中国GCI稍高于高收入水平国家的平均得分,但与技术前沿国家仍有距离,尤其是在制度、技能、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企业活力和创新能力这6个方面。这也是下一步创新体系建设应该发力的领域(图1)。
图1:中国GCI及其12个支柱性要素的比较分析
数据来源:CEIC;笔者绘制
GCI是一个综合指标,创新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两个与创新直接相关的支柱——企业活力和创新能力共计18分。GCI等分的高低并不直接反映国家创新能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制的全球创新指数更加专注。
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 GII)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全球创新指数(GII)对全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进行排名。自2007年首次推出以来,GII已经成为国际上有口皆碑的指数,越来越多的政府对其年度GII结果展开系统性分析。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2019年关于科学、技术和创新促进发展的决议中,也承认GII是衡量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关的创新的权威基准。
GII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个子指数(表3),透过7大支柱、共81个具体评价指标展示了132个经济体的最新全球创新排名。2020年,132个经济体GII平均得分为34.29。分地区而言,北美洲得分为57.22,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得分仅为40。分收入水平看,创新能力与经济能力正相关(表4)。这一点从图2中也可以看出。不应将这种正相关性看作是单向因果关系,理论逻辑上,两者是互为因果的。
表3:GII框架及具体评价指标个数
资料来源:WIPO,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
表4:GII(2020)指数的区域分布
数据来源:Global Innovation Index Database, WIPO, 2021;笔者整理
图2:2020年GII与人均GDP(创新与发展)之间的正比关系
数据来源:Global Innovation Index Database, WIPO, 2021;笔者绘制
注:气泡面积大小表征人口规模。
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EIS)
由欧盟委员会编制的欧洲创新记分牌(EIS)提供了对欧盟27国、其他欧洲国家和部分非欧洲国家的研究和创新绩效的客观监测,为评估不同国家创新体系的优势和弱点提供了工具。自2001年首次发布以来,EIS评估体系已经过多次修订,2017年的最新重大修订反映了以下需求:
一是更好地使EIS评价维度与不断变化的政策重点保持一致;
二是不断提高指标的质量、及时性和分析的稳健性;
三是确保EIS能够捕捉到创新动态;
四是增加了对数据的分析。
修订后的EIS的评估框架包括4个方面、12个维度,共32个评价指标(表5)。
表5:修订后的EIS评估框架及具体指标
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
根据其研究和创新绩效,欧盟27国被分为四个组别:新兴创新者、温和创新者、强大创新者和创新领导者。自2014年以来,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创新绩效都有所提升,欧盟的创新绩效平均增长了12.5个百分点,尤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宽带普及率、风险资本支出和国际科学合作出版物。其中,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希腊、意大利和立陶宛增长最快(图3)。
图3:欧盟27个成员国与欧盟的创新绩效
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
注:彩色柱状条显示了各国2021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黑色水平连字符表示各国2020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灰色柱状条显示的是各国2014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
在全球范围内,欧盟的创新表现领先于中国、巴西、俄罗斯、南非和印度,但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欧盟相对于6个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对地位有所提升,具体表现为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表现差距缩小,与巴西、印度、俄罗斯和南非的表现差距扩大。欧盟与4个全球竞争对手的相对地位正在恶化: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表现差距扩大,与中国的表现领先缩小。2020-2021年期间,欧盟缩小了与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差距,但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领先地位更加突出(图4)。
图4:全球的创新绩效
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
注:彩色柱状条显示了各国2021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黑色水平连字符表示各国2020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灰色柱状条显示的是各国2014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
历史经验显示,就全球而言,只有在存在自主创新的情况下经济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对于追赶型经济体,则可通过扩大开放引进创新的方式“走捷径”,降低创新的不确定性。但没有国家能够通过模仿式创新实现真正的和持续的赶超,因为一旦自主创新国禁止核心技术专利授权,追赶国就可能面临生产中断的风险。所谓的“后发优势”,本质就是与技术前沿的距离。
从人均收入或TFP等角度看,中国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距离,但这并不一定都是科技水平的差距引起的,也有可能是经济体制、企业治理等方面约束了创新潜能的发挥。从三大产业的角度而言,由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的提升,以及制造业的服务化,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TFP上的差距对于中国缩小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是长期任务。笔者认为,可复制中国制造业崛起的经验,扩大服务业开放,在与外资企业“共舞”的过程中学会“独舞”。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只有充分认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道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和聚集人才的大举措,才能够在21世纪和更长的时间里真正做到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作者邵宇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总裁助理,陈达飞为东方证券宏观研究员、财富研究中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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