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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美食上网,安全更需上线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在朋友圈还能卖自制食品吗?”“家厨等共享经济的小船是否会被打翻?”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新规,对网络餐饮服务中的各方行为进行细分和规范。其中,“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引发热议。舆论的关切,凸显了新规的现实针对性。
“小心翼翼地将每一个故事藏进蛋糕里,换作甜蜜告诉你。”这是一位私房烘焙店主发的朋友圈状态。如今,“私房菜”“自制美食”走俏朋友圈,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新食尚”。而这只是当今互联网餐饮服务发展的一个剪影。报道显示,去年我国外卖O2O市场规模已达1524亿元,而随处可见的外卖小哥也已成了城市新的风景线。网购美食、在线订餐如火如荼,带给了人们更丰富、更便捷的“舌尖体验”,也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美食纷纷“上网”,给食品安全增加更多不可控的因素。俗话说,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吃是人们心中的大事,吃得安全更是最基本的诉求。隔着屏幕订餐,另一端是干净敞亮的美食工坊,还是脏乱差的“黑作坊”,人们不得而知。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那些没有执照的卖家只要注销网上的信息,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比如曾在微信朋友圈里火了半年多的某“网红曲奇”,最近被发现竟是“三无产品”。如此反差,让不少人直呼“很不网红很不美”。而不时见诸报端的“黑盒饭”“毒盒饭”,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因此,为“舌尖安全”护航,需要树立更多实体的屏障,让食品生产的轨迹可循,让食品安全的责任可溯。
此次“绑定实体店”的网络餐饮服务新规,可谓对当下现实的及时回应。它不是要把餐饮服务“赶下网”,而是要在网络餐饮食品生产的源头竖起一道安全防线,让真正有食品生产能力者进入市场。对此,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实体店并不是一定要求有就餐场所,关键是看能否保障食品安全;对于没有实体店、没有许可证的,可以参照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管。让人们通过网络亦能享受放心的美食,让网络餐饮的监管告别“真空”地带,问题发生时能迅速找到责任主体,这正是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的。
网上订餐、家厨共享等餐饮新模式,不只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也是世界各国都在经历的热潮。这些新兴领域,也是监管的重点。在澳大利亚,任何家庭作坊式的食品加工以及外卖,都需要申请商号,同时要符合澳大利亚食品加工方面的安全条例;而美国则以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三把“利剑”,来保证网络订餐的安全。在食品问题上,效益应让位于安全,监管要和市场共振,这已成为国际上普遍的共识和行动。
如今,网络订餐、网购食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优先选择,而网络餐饮能否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是基本前提。网络餐饮,不应只是回应大众对“快”的要求,更应满足对“好”的期待。在“产”上把好关,在“管”上用足力,才能让人们真正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原题为《美食上网,安全更需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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