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万翠堂二审被驳回全部诉求,火锅店使用“青花椒”标识不侵权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字号
庭审现场
1月13日,社会各界关注的“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了公开庭审,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阿婆火锅店此前被万翠堂公司起诉,索赔数万元,理由是他们的店招、菜名及菜牌上含有“青花椒”三个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五阿婆火锅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被告赔偿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30000元。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沈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