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市地级以上纪委可探索监督审查部门分设,中纪委:防权力滥用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
2017-02-25 11:54
中国政库 >
字号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2月25日消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具体怎么要求,目的是什么?

防止监督执纪权力滥用,纪检机关除加强管理监督外,还应当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形成各环节间相互制衡的权力机构。过去,纪检监察室既有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权,还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立案审查权、立案后的调查取证权,集多种权力于一身。权力越大,风险就越大。针对这个问题,规则明确了改革的构想和方向,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职能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机构内部职能、职责的制衡。下一步,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把日常执纪监督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和部门,避免长期接触带来利益瓜葛。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作为最后一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对审查的结论进行认真审核、充分监督。监督执纪每个环节、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原题为《中央纪委研究室: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为什么?》)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