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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职校有令不依致违规实习多发,律师建议学生增强维权意识
从2月11日刊发《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称遭强制实习上夜班》报道以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持续关注职校学生顶岗实习话题,引起不少有过类似经历的读者“共鸣”。
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去年4月份联合印发《职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学校责任、学生权益及实习单位“禁止事项”进一步制定了较为完整的规定。同年7月份,教育部制定了首批涉及30个专业(类)的70个《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专业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考核与评价等。
但澎湃新闻后续采访及梳理近年报道发现,部分职业院校明知故犯,通过中介“卖”实习学生、强制学生上夜班加班、顶岗实习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层出不穷。
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2月22日告诉澎湃新闻,教育部门出台的规定需要相关方严格执行。“学生也该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或教育部门等投诉。”
“不堪回首”的实习经历:专业、岗位不对口,还有欠薪
职业院校实习乱象近年来一直存在。
江西媒体大江网2013年曾报道南昌职业学院以“毕业”要挟学生顶岗实习,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不挂钩,该校彼时予以否认,并称“不排除个别班主任传达有误的情况”。
几年过去,南昌职业学院仍有学生质疑“学校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南昌职业学院工程系学生魏晓巍(化名)及同学2016年11月份则被学校带到了南昌一家企业。谈到“实习单位”,魏晓巍的评价是“简单机械,毫无技术含量”。
“就是个做手机零配件的工厂,我们都在流水线上干活。” 2月20日,魏晓巍告诉澎湃新闻,在厂里要赶产量的时候,平时每晚要加班3个小时,周末则是全天加班,工作11个小时,“我们做的和厂里的员工都是一样的,每个月还要倒一次白晚班。”
教育部等五部门2016年4月份发布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但在实际中,专业与实习不对口恰是学生们“吐槽”最多的一点。
“看手机配件外观有没有问题,把不合格的产品挑出来,这和我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初中小学文化的人就可以做,更对专业没有一点帮助,如果说锻炼了什么?那应该就是锻炼了吃苦。”唯一让魏晓巍感到欣慰的就是工厂还会给他们发工资,“底薪是1530,加上加班,每个月近4000元钱。”
四川绵阳某技术学院中专部的部分同学就没那么幸运,该校多名2014级学生2月21日告诉澎湃新闻,学校去年6月份组织学生前往江苏常山、昆山等地手机零部件工厂实习,“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个月休息4天,累得不行,到手的钱还不够生活费”。
“现在一些同学还有几千元的工资没拿到。” 该校学生吴德元(化名)说起此事颇为无奈。
但他们的“待遇”比240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又“好”太多:据央视去年11月份报道,双十一期间,这些学生被学校安排到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顶工荒”,所谓实习内容是分捡快递,每天工作十小时,报酬只有十块钱。
2月21日,毕业于昆明某高等专科学校的梁芹(化名)用“不堪回首”形容2014年底的一段实习经历。“专业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校却让我们到一家电子厂绕线圈和焊锡,我不理解,这跟专业有什么关系?”梁芹曾在网上公开指责学校违规,云南媒体《都市时报》2013年7月也报道了此事。
半路杀出的劳务“中介”:跟学校谈合作,从学生工资里拿“提成”
教育部2016年12月20日对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西安建设职业学院等5所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院校进行了通报。
通报包含多种“问题”,除了上述新闻中提到的“劳动时间长、专业不对口、企业未向学生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等内容,还有一点是“违规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学生实习”。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但澎湃新闻近日采访发现,有些学校与实习企业合作是通过第三方、即劳务中介公司来实现的。
吴德元告诉澎湃新闻,实习前,学校曾组织学生签了三方协议,协议上的实习单位是昆山某科技公司,但到了当地,却成了另外一家电子公司。“直到上了班才知道有劳务中介介入,据公司保安讲,同一家中介已经介绍了多家职校学生来实习。”
令劳务中介趋之若鹜的是“实习生”这种廉价劳力可能带来的利益。北京青年报去年9月份曾报道“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卖’学生至南方顶岗实习”,有劳务中介称,“一般实习生的工资较低,每小时在14至15元,扣除休息日,一个月下来工资在2500至4500元之间”,但学生通常拿不到“全额”。学校可以按照惯例,从“每个学生每小时的工资里抽取1至2元作为提成”。
澎湃新闻在福清的采访也发现了这种说法——有中介声称,只要有批量学生前来实习,并与中介公司签约,就可以给校方按学生人头、工作小时“明码算账”,200位学生按半年实习算,校方可以拿到30多万元,名义叫“管理费”。
南昌职业学院工程系学生魏晓巍告诉澎湃新闻,工厂有规定,如果能推荐一个新员工入职3个月,就可以拿到1500元的推荐费,他不禁怀疑:学校推荐我们来这个厂,是否也有“推荐费”?
在南昌职业学院的贴吧里,一名魏晓巍认识的某校学生称:去九江实习,一切安顿了后,当天半夜班干部来敲门说是收拾东西跑路,我们就悄无声息的上了校车回学校,结果厂里的人开铲车堵了我们一晚上,民警来了也不管用,原来是学校收厂里钱按人头,但校领导却和厂家没把钱谈好,于是学校派车将我们秘密接回学校,不料却被用铲车堵了。
律师:法规有明确规定,学生应勇敢维护权益
魏晓巍告诉澎湃新闻,曾经有学生呆不下去,不愿意实习,告诉了班主任,得到的回复是“后果自负”。在这之前,班主任也曾公开在班里讲过“如果不愿意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
按照规定,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即可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这往往会遭到老师的阻挠。“我们的实习材料需要系主任签名,但系主任和班主任推来推去,都不给签字”。对此,澎湃新闻又询问了该校另外两个学生,信息技术专业的一名学生张佳佳(化名)也表示,学校说过“不实习不给毕业证”。
澎湃新闻就学生反映的问题多次联系南昌职业学院就业办陈姓主任以核实,但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王志(化名)2月22日告诉澎湃新闻,因为大部分实习生都来自农村家庭,本身社会经验缺乏、法制意识淡薄,所以才被校方和企业“乘虚而入”。
“一开始来之前根本没想到真实情况是这样,学校也说得含含糊糊,我们大部分人也就是签字交表、签字交表,除了我们几个知道是和劳务公司签合同之外,大部分学生对这次实习的‘门道’根本没概念。”王志说。
“(学校)跟我们说,大家应该都想为家里分担吧?大家应该还没有出过云南吧?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昆明某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梁芹说,相比于“花言巧语”,学校应该实打实地承担“责任”,别让学生“失望”。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认为,教育部去年出台的《职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学校责任及学生权益均有考虑,也有很多约束实习单位的条款,需要相关方严格执行。“学生也该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或教育部门等投诉。”
教育部在去年12月份的通报中也提及,职业院校顶岗实习中的违规行为暴露出长期以来部分职业学校对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不到位,一些学校校长履行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实习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倘若学校、实习单位等违规,将承担什么责任呢?上述《管理规定》对此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法律责任缺位,则法定义务和禁止性规定将形同虚设,这很可能使《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这是本次修订的一大缺憾。”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曾撰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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