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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法院受案通知书写错“申请执行人”,法院已补正
本来是案件申请执行人,却被法院错写成了被申请执行人。21日,家住四川成都的凌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事。23日,她收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补正通知书。该通知书称,“《受理案件通知书》存在笔误”。
凌女士收到的写错被申请执行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凌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她曾是四川华威体育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体育公司)的一名员工。去年2月18日,凌女士因“公司融资资金未到位,导致连续欠薪数月”离职。后凌女士向成都市温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同年5月6日,仲裁委作出成温劳人仲委裁字(2016)第4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华威体育公司支付凌女士工资11万余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元。华威体育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江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10月20日,温江法院作出(2016)川0115民初2924号判决书,驳回华威体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仲裁委作出的裁决支付工资和补偿金共计13万余元。
由于华威体育公司未按前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凌女士向温江法院申请执行。
2017年2月21日,凌女士收到温江法院作出的(2017)川0115执46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凌女士说,一开始她并未仔细看这份通知书,22日她才发现该通知书的抬头写的竟然是华威体育公司,她本人则成了被申请执行人。她认为,法院工作人员实在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凌女士收到的补正通知书。受访者供图23日,凌女士收到了温江法院作出的补正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2017)川0115执463号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存在笔误。该通知书还对出现错误的抬头称谓及主文内容进行了补正。
温江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表示,该院23日的确向凌女士作出了《补正通知书》,该院官方微博@温江法院 也就此事回复了相关网友,具体事宜以《补正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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