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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网友时透露:有些城市提出疫情期恢复燃放烟花爆竹增加节日气氛
“有些城市因为疫情的影响,为增加节日气氛,向国务院提出恢复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1月10日,云南玉溪市红塔区信访局在人民网答复网友投诉有人放鞭炮时透露了这一信息。
红塔区信访局是在解释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时作这番表述的,不过未具体说明是哪些城市向国务院提出恢复城市燃放烟花爆竹习俗。
自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2月2日止,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网友反映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主要集中在非禁放区。红塔区信访局表示,元旦、春节是中国的传统佳节,群众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为了增加节日的氛围。对于非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更多的是要依靠群众的自我约束,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提倡勤俭、节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
2006年1月起实施的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还在修订过程中。应急管理部2019年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时曾表示,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
网民:河南今年可以解除烟花爆竹禁令吗?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划分禁放区和非禁放区的政策,是国内多数城市的通行做法。而对于部分地方全域全时段禁放的做法,近期全国各地多位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建议部分解禁烟花爆竹禁令、增加年味。
2020年春节,河南省率先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出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政策,一度将烟花爆竹的禁放推向高潮。2021年12月27日,有河南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咨询,今年可以解除烟花爆竹的禁令吗?
河南省公安厅2022年1月6日回复称,河南省自2019年8月开始部署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条例》的修订为河南省长期实施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具体禁放要求,建议咨询所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进行办理。
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北京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有网民留言称,不支持2022年春节期间北京全市禁放,全面禁放必然会造成失去年味,建议恢复五环外的地区可以燃放并合理设立销售点。@北京12345 回复称,北京市公安局回复:经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核实,依据北京市政府及各区政府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对市民要求燃放烟花增加年味的意愿,要需考虑气候、环境及北京冬奥需要来制定燃放政策,请市民理解。
此前,还有天津网民2021年11月20日留言称,自从天津全市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真的在没有以前的年味了,感觉过年就是单纯给自己放了7天的假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研讨,分时段或者限时开放烟花爆竹的购买和燃放,让现在孩子感受到我们90年代过年时候的氛围。
天津市公安局2021年12月6日回复称,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新五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的本区全域禁放规定,自2019年春节起,天津市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对于所提出的建议,治安管理总队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另有合肥网民2021年11月30日留言称,新年将至,合肥市一直履行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们希望解禁,就解开那三天(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就足够了。
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12月8日作出回复,解释了《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相关规定,并对网民表示,如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市人大反映,由市人大按照法定流程修改地方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履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职责。
此外,有烟台网民2021年12月12日在人民网留言称,烟花爆竹燃放有千年的历史,也是民间祈福辟邪的良好愿望,如今因为环保而一刀切除,实在让人感觉不妥,其实烟台的环境污染是从别的城市刮过来的。每年也就燃放4天,请暂停实施禁放令,重新规划禁放区域,市中心可以禁,中心附近的农村,那些街道下面的村子,离市政府很远的村子,没有必要禁止。
烟台市信访局2022年1月5日回复称, 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每一个公民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同时我们也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习俗,把传统习俗与现代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做到与时俱进。今年是实施市区禁放工作的第一年,在此我们也倡议,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倡导文明新风,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对所提建议,我们也将综合梳理提出对策意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应急管理部:鼓励地方政府春节组织专业燃放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生产部主任成新湘认为,不少地方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一刀切”之嫌,她建议,遏制不顾民俗民意“一刀切”禁放烟花爆竹、污名化烟花爆竹燃放传统习俗等势头,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尽快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尽快启动烟花爆竹燃放习俗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1年12月30日公布答复称,烟花爆竹是我国传承千年的民俗文化艺术产品,烟花爆竹燃放习俗是老百姓表达美好希望、抒发幸福情感的传统方式。“促进中国烟花爆竹燃放习俗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研究参考。同时,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目前尚未完成修订程序。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正在持续推进中。
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
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应急管理部表示,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修订工作。公安部将通过修订《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对焰火燃放等级作出调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取消对小型焰火燃放的许可审批,为鼓励专业燃放提供更加科学的标准规范支撑,为小型焰火燃放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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