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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提诉、检察院支持、法院立案:广东一公司涉减肥欺诈被告
1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1月5日,广东消委会根据法律赋予职能,将一家健康科技公司作为被告,对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等侵权行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对消费者实施了欺诈行为,支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自行提起诉讼或消委会支持相关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系该案的支持诉讼单位。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方面介绍,2021年9月,消委会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2019年起,被告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以专业营养师名义向有减肥意向的消费者推销减肥产品,初期承诺消费者一定能达到减肥效果,如“一个疗程能瘦20斤”“四个月能瘦30斤”等,后又借消费者体质等原因反复要求消费者追加购买产品。
据多名消费者投诉,该公司在进行减肥产品推销过程中,不断要求消费者追加费用,购买相应阶段的产品,且每次以“最后一次花钱”或“不花钱继续减肥,就会反弹或生病”为由,诱导甚至威胁消费者持续消费。2021年8月30日,有关行政部门通过调查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证据反映,从2019年至2021年,被告公司的侵权行为持续存在。在此期间,仅12345和行政部门投诉平台就收到高达292宗投诉,消费者遍布全国各地,投诉内容均是反映被告在销售过程中涉嫌欺诈情形,有少量消费者在投诉后达成部分退款协议,这部分金额达到128.5万。
广东消委会认为,被告公司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等侵权行为已构成了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欺诈情形,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目前利用消费者重视健康或爱美的心理,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等侵权行为在社会上一定程度存在,广东消委会提起本次诉讼,希望通过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震慑和遏制此类侵权行为,加大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社会诚信程度。同时,也希望借此案提醒消费者:增强对保健养生知识的科学认知,提防各种以减肥、养生、治病为“卖点”的虚假宣传,特别是推销虚假减肥产品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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