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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2岁男生报假警,民警却请他来做“法制义务宣传员”
民警向小男孩颁发“法制义务宣传员”聘书 乐清警方 图
“警察叔叔,我被绑架了!”
为和同学比胆量大,温州乐清市一名12岁男孩报假警称遭绑架,警方除了通过教育让孩子认识到错误,还向他颁发“法制义务宣传员”聘书,聘期半年,并请他向全校同学作了“110报警电话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的宣讲。
“同学的现身说法,可以起到更好的普法效果,也让这个孩子‘将功补过’,不因此留下阴影。”1月10日,乐清北白象派出所民警葛程隆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上月27日下午,乐清警方接到一个孩子用电话手表拨打的报警电话,大喊“警察叔叔,我被绑架了”,随即挂断。北白象派出所组织警力搜寻,但群众、校园保安均表示没有异常。葛程隆在镇第八小学排查时,从学生口中了解到小明(化名)曾在课间用电话手表打过110。
经向小明了解,当天下午,他课间和同学玩时,同学说他是胆小鬼,不敢打110。小明为证明自己的胆量打了110,谎称“被绑架”。在民警、老师的教育下,小明表示今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
第二天,葛程隆再次到学校,小明交给他一份检讨书,还附上两页手写的“110报警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
“内容非常翔实,他是花了工夫的。我眼睛一亮:平时我也在联系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让孩子自己来讲?”葛程隆说。
他征求小明的意见:是否愿做学校的“法制义务宣传员”,在全校大会上向同学普及知识,“这不是惩罚,而是向全校同学普法。”小明欣然答应。
在5日的镇第八小学全校大会上,葛程隆给小明颁发了派出所的“法制义务宣传员”聘书,送上《民法典进课堂》、《青少年的民法典(插图版)》、《我的第一套安全书(交通安全)》、《青少年防毒禁毒教育读本》等,小明作为“宣传员”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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