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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谈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写出腐败带给我们的切肤之痛
【编者按】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等单位联合出品,陆毅、张丰毅等主演的反腐题材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将于三月中下旬在湖南卫视播出。这既是反腐题材影视作品回归主流荧屏,也是对检察工作的艺术化呈现。为此,本网对该剧编剧、原著小说作者周梅森进行了独家专访,了解该剧背后的创作历程,探讨当下影视作品创作的现状——
《人民的名义》海报如今的电视剧里,无论神仙、妖怪,还是将军、侠女,全都在谈恋爱,从战国谈到民国,从深宫谈到深山……连现实题材的作品也无外乎痴男怨女穿着时装谈恋爱。我们的荧屏变得如此单调而肤浅,似乎除了爱来爱去就无事可做。此时一部题材严肃的正剧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将反腐败这一深刻的社会话题,用艺术的手段拉近老百姓切身的生活,或许我们是时候让电视荧屏回归真正的艺术了。而在不久前记者发现,同名长篇小说也被摆放在北京图书大厦醒目的位置上。
小说与剧本
绿海副刊:《人民的名义》这部作品,首先创作出来的是小说还是剧本?
周梅森:我一般都是先写小说再改电视剧。这样的好处是,小说在完成自身的线性文字叙事之后,也大体上框定了电视剧的基本走向。《人民的名义》虽也如此,但小说却写了六年未完成,主要是因为反腐作品出版、拍摄都受限,所以小说就写写停停的。若不是最高检影视中心三番五次督促,就没这部小说和这部电视剧的即时问世。我和影视中心十几年前有过愉快合作,就是电视剧《国家公诉》,这是又一次合作。
绿海副刊:分别创作剧本和小说时,您都是怎么考虑的?二者的不同是什么?
周梅森:小说是语言的艺术,要靠线性的语言来讲述故事,刻画人物,反映世道人心,这是作家的个体创作,谁也帮不上你的忙,谁也坏不了你的事,搞好搞坏都是你的事。电视剧不同,它是一门综合艺术,要各部门共同来创造完成,这是编剧必须明白的,一个好剧本要为导演和演员提供创造空间,不能扼杀属于导演和演员的空间,更不能是套路满满的“桥段本”“脑残本”,让导演、演员拿到剧本恨不得撞墙。
绿海副刊:除此之外,创作环境也有所不同吧?
周梅森:是的,电视剧是市场面最广的大众媒体,审查尺度最严。上次和最高检合作做《国家公诉》,有关方面审查了几个月,改了八百多处。另一部《绝对权力》改了七八百处,还差点被“枪毙”。这次不错,大形势变了,反腐题材的作品政策放宽了,审查比较顺利,还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的高度评价。但是,许多在小说里描写的内容,在电视剧里还是不能出现。比如,省委常委会那一章,小说把与会者真实心态写出来,电视剧则不行;比如小说中陈岩石向巡视组举报时激动之下死于心梗,电视剧里变成了和劫持者的对峙。当然这样也比较符合电视剧的戏剧性。
绿海副刊:取名“人民的名义”,有怎样的含义?
周梅森:腐败官员们满口人民,打着人民的旗号祸害人民,人民变得仅存名义而已。因此,我们的检察机关惩腐肃贪才要真正代表人民,以人民的名义将他们绳之以法。当时想叫《以人民的名义》,但这个剧名已被注册了,我们只好用现名,不过也好,这中性一些,也更含蓄。
检察与反腐
绿海副刊:在创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有没有给予您帮助和指导?
周梅森:我是最高检影视中心艺术顾问,一直和检察系统保持联系,从上部作品《国家公诉》到《人民的名义》都得到了检察系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从基层检察院,到最高检,都给予了热情的业务指导。包括到监狱采访,也都是通过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安排的。多年来,经常参加检察系统的文学艺术活动,也结交了不少朋友。
绿海副刊:在与检察机关交流的过程中,您眼中的检察机关的形象是怎样的?您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有没有产生变化?
周梅森:以我个人的角度观察,相对公安干警和法官,检察官某种程度上是有些谨小慎微的。这些年来,我眼见着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日新月异。这次为《人民的名义》搜集素材,竟在不少基层检察院看到了一批他们自己根据所办案件和真人真事制作的电视片,这在多年前是无法想象的。这部作品就借用了南京浦口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案例。
绿海副刊:《人民的名义》与以往的反腐题材作品相比,有哪些特点和新意?
周梅森:现在的信息时代,新闻及时地反映了很多东西,这种生活的精彩有时要比我们作家的描写精彩得多。那么文学的意义在哪里?文学怎么跑得过新闻?说实话,像《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这类反腐败的深度报道出来以后,就让文学艺术家无事可做,不敢做,没法做了,我也有这个感觉。所以这部《人民的名义》我更多地从人性上深刻地挖掘,根据人物的成长环境,写出特定的人物命运,把芸芸众生对这个时代痛彻心扉的感受写出来。报道中的腐败,总是多少亿,多少东西,仅仅是数字,没揭示腐败对人民、对老百姓的伤害。所以我写一个破产工厂,在腐败的侵蚀下,人民付出了怎样沉重的血淋淋的代价,痛定思痛,这就找到了老百姓拥护反腐的原因。有些老百姓的心态就是这样:你贪官弄走几个亿几十个亿关我什么事?!那是国库的,你不弄走我也拿不走分不到,有本事你把省委市委的大楼抱回家去,只要我家的几间小屋你们别碰就行了。所以现在写反腐作品,一定要把腐败如何伤害人民的利益,如何伤害“你我他”讲讲清楚,这是作家能做的。你应该写什么像什么,写到哪一个层面要像哪个层面。把你对这个社会,对目前政治生态的切身感受写出来。
正剧与“神剧”
绿海副刊:反腐题材作品曾在中国电视荧屏很受欢迎,后来一度沉寂。那么今时今日创作反腐题材作品和当年有何不同?
周梅森:当年进行创作时,权力对创作的干扰最大,经常搞得我欲哭无泪,所以我最希望“把审查者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别让作品每次审查都脱一层皮。这次则不同,形势发生了变化,权力对创作的干扰小了,而资本的干扰大了。资本解放生产力,也解放人心中的魔鬼,当我们尽情欢呼资本带给我们的高速发展时,莫要忘了资本趋利的属性,就像马克思说的,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会使人不顾一切人间的法律,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会使人不顾犯罪、甚至不惜冒绞首的危险了。当年一心摆脱权力束缚的艺术家们欣喜若狂地拥抱蜂拥而来的资本时,以为走入市场后文艺的春天就此到来了,没想到市场端给我们的是无数的“垃圾食品”,无节操无厘头的影视神剧充斥市场,最优秀的艺术家们却最先被逆淘汰了。
比如最近一直被诟病的小鲜肉的高片酬、不敬业,而老戏骨们却无戏可拍;优秀剧目卖不出去,即便卖出去也卖不出高价,使制作者赔钱,而烂戏却遭疯抢,中国的观众品味真的这么差?其实,大家看到的是结果,真正的原因是脱缰的资本造成的。中国现在文艺作品的命运其实并不掌握在各级主管部门以及真正的艺术家手里,是掌握在有一定含权量的资本手里。
以收视率举例,这是电视台播出节目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收视率谁控制?做收视的公司,每个公司都控制着一定的收视样板户,明码标价,据说有的收视样板户的收入比白领都高,而电视台对购片人员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收视率,说几千收视样板户决定中国电视剧走向并不过!再说说市场马首是瞻的网络平台,一剧四星的时候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可以不在乎它,可现在就得仰它鼻息了,这个新贵能挣钱、敢赔钱,又能在股市圈钱,所以才有了演员的天价片酬和IP剧的大泛滥!这次筹拍《人民的名义》让我挺感慨的:以往我的作品都是和大型文化国企合作,这一次竟全都是小民企甚至是个体资本,我们有的大型文化国企以集体决策为借口,就是不参与投资,也坚决不购片,而对一部还没定下演员的宫斗剧就一路绿灯买了,是不是集体决策不得而知,令人十分不解。
绿海副刊:在如今堪称“霸屏”的抗日神剧、玄幻剧、家庭剧的一众火热的电视剧中,反腐题材如何“突围”?如何从“神剧”手中争取观众?
周梅森:经过十多年抗日神剧、玄幻剧、家庭剧的“霸屏”,我们电视剧的观众还剩多少?都是些什么层次的呢?大量精英观众的流失使电视台广告收入也锐减,行业进入寒冬,而曾被诟病又无可奈何的抗日神剧又被互联网资本干掉,影视剧全面进行外行资本操控的时代,所以说让一两部反腐题材“突围”我是不看好的,因为把流失的优质观众拉回来是个全方位立体的工程。未来的孩子只能看着那些神剧、神书长大,比如我一个亲戚,年纪轻轻的大学生,一天到晚沉迷在网络玄幻小说里,我的小说让他看,自始至终他都没翻一下,他的兴奋点根本不在这儿。我现在很能理解一些老同志的牢骚了,从五四运动以来多少人对社会进步付出的努力仿佛都白费了,他们拍了一大堆神佛鬼道的影视剧给青少年看,令人痛心。
绿海副刊:现在的电视剧创作似乎有着越来越脱离现实的趋势,甚至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也和大众的生活有一定距离,您怎么看待这一趋势?
周梅森:这与创作的大环境有关,权力仍然制约着创作,再加上资本的横行霸道,市场价值取向的迷失沉沦,这种下滑趋势恐怕一时还难以扭转。这不是我悲观,我的这部《人民的名义》剧本在筹资期间曾被某国有投资人拿到影视专业公司打过分(现在有剧本打分公司),我的剧本不及格啊,没有桥段,没有多角恋,没有狗血,又不脑残,所以不能投资!黑色幽默吗?真不是,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创作者要面对的现实!
(原题为《周梅森谈《人民的名义》:写出腐败带给我们的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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