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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女反贪局长最爱“琢磨”举报信:不为反贪为敛财

梁盛 茂纪宣/中新网
2017-02-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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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7日晚,打扮入时的广东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正在首都机场不停地穿梭奔走,当她快速走到3号航站楼时,威严的办案人员从天而降,迅速将其控制带走。

广东茂名市纪委20日通报称,郭志玲于1965年出生,1990年进入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到副院长,2010年后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后任化州市政法委副书记。作为一名反贪局长,郭志玲最忙的不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而是经常研究的是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当反贪局收到有民众对化州各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她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钱之后郭志玲就会让反贪局放人了事。如化州市某镇中心小学校长李某某涉嫌受贿被化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着急的李某某妻子通过中间人送上30万元给郭志玲后,李某某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据纪检部门透露,郭志玲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有着极强的职业反侦查能力,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妥价钱后,便会准备一辆无牌小汽车、几个异地购买的二手手机和无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先通过中间人将手机和手机卡送达当事人家属,让当事人家属一切按指挥行事。

之后,她会精心选取茂化线化州法院门口路段、茂名市区、广州市区等作为收钱的接洽点,有时在大公路边、有时在公园附近、有时在大酒店附近。接洽时,她先让中间人开着遮掩得严严实实的无牌小汽车在相关地段溜达,而其本人则在明处通过无实名登记的几个手机卡遥控指挥行车、交钱、收钱。收钱的中间人不会知道收到的是什么,送钱的人完全处于被控制的状态。为了保险起见,有时她还会临时指挥收钱和送钱的车辆变换路线和地点,多走几程路,确保安全。

当郭志玲在反贪局长的位置上享受权力生财带来的快感之时,民众对她的举报从未间断。2015年3月6日郭志玲被立案审查,当年8月,茂名市纪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10月,电白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郭志玲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原题为《广东一女反贪局长最爱“琢磨”举报信 不为反贪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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