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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一钼业尾矿坍塌污水入河,官方通报称钼污染无国标
2月14日晚9时30分,河南洛阳市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6号溢流井发生坍塌,造成尾矿库内循环水通过溢流井进入环保沉淀池后流入河道。
河南洛阳市栾川县党政门户网——中国栾川网发布的情况说明称,“情况发生后,栾川县责令龙宇钼业公司停产,并启动环保、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月15日,中国栾川网发布的通报还提及,因尾矿库循环水挟尾砂流入河道,造成河水浑浊,环保部门已对河水进行监测,“截至15日早上7时30分,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除钼和悬浮物国家无标准外,铅、镉、砷、汞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国家公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包含有“钼”的相关含量标准,要求“钼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质量浓度不超过0.07mg/L”;此外,栾川县官网公布的《栾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结果报告单》也公布了“钼”的采样分析结果,均超过0.07mg/L,其中部分监测点钼含量最高超出上述国标5倍以上。
北京市环科院研究员马世豪分析认为,尽管钼项目属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一栏,但是在目前监测值超标数倍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仍应该关注,采取一定措施。
2月16日晚间,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栾川县委宣传部,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除了官网已发布信息外,尚无更进一步的情况公布。
栾川县环保监测站:“钼和悬浮物国家无标准”
2月15日,栾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在政府官网上发布通报,并公布了水质监测分析结果报告单。
通报称,“截至15日早上7时30分,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除钼和悬浮物国家无标准外,铅、镉、砷、汞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
澎湃新闻查阅上述参考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发现,该标准中关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一栏中,全部五类地表水均不包含钼项目的参考标准值,不过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一栏中,则列出了钼项目的标准限值为0.07mg/L。
栾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水质监测分析结果报告单值得注意的是,在栾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5个采样时间的监测结果中,钼项目的数值已全部超过0.07mg/L,其中14日23:10在陶湾镇常湾断面处的钼项目监测结果高达0.411mg/L,该采样点15日7:30的监测结果仍然高达0.279mg/L。
对此,北京市环科院研究员马世豪分析认为,尽管钼项目属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一栏,但是在目前监测值超标数倍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仍应该关注,采取一定措施。
“在具体安全数值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可以作为参考,比如1.5倍或者其他标准。”马世豪说。
专家:钼的毒性比镉、汞等重金属要弱
“钼”超标的危害有哪些?
根据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多位研究者发表在《化工进展》(2016年第35卷第2期)的论文《钼污染水体处理技术研究进展》介绍,“钼是一种动物和人类所需的重要金属元素,研究表明:钼在人体中含量小于50mg,而日均需求量为0.2mg,但人体中钼过量会导致痛风症、贫血、腹泻等。”
不过,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杨敏教授对此分析称,钼是一种不常见的重金属,从毒性上来说,相比镉、汞等重金属要弱。
此外,据中国栾川网2月16日发布的最新通报,“为避免对下游水体造成污染,栾川县采取引流、截污、沉淀等多项措施,截至2月16日上午12时,已在沿途5个乡镇沿伊河分段设置简易拦河坝和沉淀池91处。同时,已对县域内伊河干流的一座水库提前放水腾库,确保尾矿库溢流水体全部截流在栾川县域内,不会对下游水体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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