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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受害者需要性别友好的一站式全流程支援服务
江西少女被父亲强暴多年案,是农历新年期间微博的热议话题。不论当事人的网络求救、志愿者的网络呼吁、民间女性机构的参与,还是微博上对救助过程的争论,都让人看到,基于互联网的异地救助,在技术层面存在巨大挑战。对于民间女性救助,提升救助的专业性,具有性别友好意识的一站式全流程救助服务,需要尽快提上暴力受害者救助的议程。
女性救助不应带有精英式的傲慢及忽视情绪支持
从微博网友“吐槽鬼”整理的“十天回顾”(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71569604408153#_0)一文可见,少女小方(化名,引自“吐槽鬼”微博,也被网友化名为“小竹”)遭父亲性侵多年,1月24日找到微博“吐槽鬼”述说自身经历。
“吐槽鬼”微博发出消息后,小竹选择了一位被“吐槽鬼”称为“仁义”的网友帮忙。仁义很快帮小竹联系到团委工作人员。团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小方报警。小方在朋友陪同下报警,家人知道情况后,劝说小方写谅解书。小方迫于无奈离家在网吧通宵。
网友仁义了解小方的状况后,感觉走投无路,便在微博寻找网络大V介入。通过微博网友介绍,先后分别联系到“橙雨伞”、“新媒体女性”、“源众妇女法律中心”等数家女性反暴力支持机构。警察了解发现,“新媒体女性”负责人李思磐有媒体人身份。小方和仁义选择放弃民间女性机构帮助。最后团委跟进,小方报案一事相对稳妥解决。然而微博上关于民间妇女机构介入救助的方式方法的争论却尚未停息。
从“吐槽鬼”的时间线整理中,我们看到李思磐和少女小方最开始的一段对话。李老师希望小方介绍自己,小方把她和仁义对话的截图发给李老师,以最短的时间、最大的信息量,介绍自己联系李老师的渠道和相关背景。李老师希望小方再详细介绍一遍情况,不能以截图信息求助。小方回复,“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李老师以“需要做到对帮助者’基本的尊重’”为由,要求小方复述经历。
且不说截图求助是否显得不尊重救助者,仅论当事人提及自己已多次复述经历,此时专业的救助者会意识到,求助者已受到多次复述案情带来的情绪压力,应对其及时给予情绪支持,而非以救助者的尊严,再次要求求助者复述案情。而“橙雨伞”的工作人员微信对话中多次采用“抱抱你” 等语句,这种带有支持情绪的文字互动,是远程援助中非常重要的心理建设动作,“橙雨伞”帮助求助者第一时间做了情绪上的减压,便于后续对话积极进行。
香港女性性暴力协会在2000年成立“风雨兰”项目,为受害女性提供24小时一站式服务,出发点便是提供“可以减低受害人因性侵犯事件而再度受创的机会”的支持服务。其官网简介强调,他们的服务”不仅限于情绪支持”,可见情绪支持在性侵受害人救助中是相当传统的做法,也是基本的要求。笔者曾参加过风雨兰的志愿者培训,培训中一再强调,“一站式”服务对减少受害人再次受创的重要性。所谓一站式服务,是由一家服务机构作为统筹机构,对接不同救助流程的其他机构,减少受害人因单独对接医院、警察局、律师等不同服务提供方需反复讲述受害经过而带来的心理创伤。
而李思磐在对话中并没有在一开始进入“情绪支持”动作,而是给了一个下马威式的提醒,在小方连说了2句对不起,检讨自己没有平复好情绪,准备平静下来再慢慢详谈之后,李老师没有直接问具体细节,而是求证小方是否联系了橙雨伞、是否联系了律师。如果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式,李思磐在得知橙雨伞已了解过整个事件后,完全可以和橙雨伞取得联系,获得相关信息,缓解小方多次重复相关内容的心理压力。但李思磐还是如”吐槽鬼“转述当事人的说法,如“录口供”询问了了3个小时,并拿到了小方的身份证照片、加害人信息,并在第二天要求小方拿到拘留通知、立案通知书等。
显然,因为对接了多个服务机构,在救助环节中增加了当事人的情绪负担,是在专业救助的操作中应尽量避免的。
试问哪一个遇到这种大事的当事人可以冷静、淡定地一遍又一遍复述自己的经历?这种苛刻的要求,是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救助者都不敢提出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反复要求当事人重复受暴经历,很有可能导致他们患上PTSD(创伤后心理压力紧张症候群)。
忽略救助方法上最基本的情绪安抚、在没有任何实质性救助之前便对求助者提出”尊重救助者”的要求,仅从微信对话截图,就能看到满满的精英式傲慢和专业手法的缺失。这种态度往往出现在高高在上的救济者、施舍者身上,以及出现在没有经验的救助者身上。当年我们在汶川地震灾后救援中,就看到很多受灾群众被要求在镜头面前和不专业的心理救助团队面前,反复讲述自己的灾情。这种没有心理救助常识的”胡闹式“救助,难道还要在女性救助中再现么?
这种救助者的傲慢,以及救助者对“尊重”的渴求,透露出民间女性救助资源的缺失。如果民间女性救助者和女性救助机构能得到广大的社会认可,和救助信息的广泛传播渠道,多家优秀女性救助机构之间能形成良性竞争和合作,符合报道伦理和救助操守的媒体、律师资源不这么稀缺,又哪里轮得上精英范十足的救助者以手中掌握的媒体、律师资源,来设置“尊重”的门槛,要求求助者以贬低自己、自我检讨来换取救助呢?
女性受暴者救助中的守门人效应
在这场网络救助中,笔者发现了非常明显的“守门人效应”的痕迹,网络上的纷争也大抵由这种守门人效应导致。
小方通过浏览网友对事件的评论,自主选择了仁义作为她的救助代理人,这应该是受小方最信任的“守门人”,仁义也很好地履行了她保护小方、帮助小方寻找援手的责任。信任感在1月30日之前的几天中逐步积累,在1月31日小方离家出走时,仁义给予积极协助,小方对仁义的信任进一步强化。
李思磐介入后,在1月30日要求小方授权新媒体女性全面代理他们对外发声(详见李思磐的《妇女组织到底为”小竹“做了什么?》一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ebb0a80102wpop.html?tj=1),在笔者看来,这便是在向小方要求获得这个“守门人”身份。显然仁义的代理人身份遭到了新的竞争者的挑战,如果小方授权李氏团队“全面代理”,仁义的守门人身份也会被剥夺,这对已投入数日辛苦的异地网络援助的仁义来说,相当于自己的贡献被自己找来的“专业”团队截胡了,自己的努力也可能完全被废掉全部重来。在人情上,这肯定是仁义无法接受的。这也为后面仁义吐槽李氏要求“独家代理、二选一”埋下心结。
1月31日早上,警察局了解到民间机构的跨省介入,作为报案的受理机构,李氏团队的身份,既不是本省内,又不是官方身份,警察局作为办案机关这一执法“守门人”的身份权威受到了干扰,遂对李氏及其机构进行了身份核实。
当然,小方家人作为家庭“守门人“的身份,也被李思磐忽略了,要知道,尤其是家庭性暴力受害者,要冲破其他家庭守门人出于维护家庭、维护脸面的压力,需要足够的勇气和社会支持。在家庭施害者被抓、处理之后,当事人还需回到原生家庭中恢复生活,也需要为他们再次融入家庭提供服务支持。
李老师错过了小方从警察局打来的后续求助电话,加上警察核实李老师及其机构的相关信息时,工作人员并未及时、透明地给予信息反馈,据“吐槽鬼”的时间线,1月31日中午,小方已认为李老师团队在“撒谎”,通知仁义不要相信李氏等人。这个动作,已明确表明小方对仁义“守门人”身份的充分授权。李氏团队失去了赢得小方信任的关键时刻,小方对李氏团队的信任随着事件发展进一步流失。
1月31日下午,团中央微博联系仁义,正式介入此事。官方机构介入,李氏团队获得“全面代理”的独家“守门人”身份更加渺茫,李老师告知仁义不希望与团中央合作,也不希望自己参与的状况被对方知晓。这也进一步让小方和仁义对李氏的身份和合作的可能性进一步失去希望。这就出现了“吐槽鬼”所说的李氏成为了小方心目中“不好说话的媒体人”。
结合“吐槽鬼“和李思磐各自整理的资料可发现,李思磐和仁义之间的矛盾,也由这个“当事人授权守门人”的身份之争而来。31日下午,仁义在微博通报小方“逃离鬼父”的进展,根据“吐槽鬼”的整理信息可以看出,李思磐的救助团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逐渐失去小方的信任,继续用以往援助过的性侵案件来给自己的专业性做背书,忽略了小方在李氏团队身份上的质疑。直到当晚8时许,小方还是没有得到李氏方面恰当的对身份的解释,遂删除李氏等人微信。
至此,李氏已完全在“守门人”身份之争中败下阵来,却依然对仁义单方面“充当”小方的新闻发言人有所质疑,李认为是“这个没有专业背景的网友擅自代理一切”。然而,从仁义的通报微博中,笔者看不到任何违背女性意愿和暴露小方隐私的内容,对一个“没有专业背景”的网友来说,已经做得很好了。
李老师和小方第一次接触时,强调她的团队“帮助甄选媒体,跟媒体谈报道伦理”,但仁义的草根式微博报道并没有违背任何的报道伦理,谈不上需要其他团队进行报道伦理的指导,在李老师的《妇女组织为”小竹”做了什么?》一文中,她强调“我们的传播,是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保护隐私突出法律框架”,但她对仁义获得发言人资格这一点,并没有尊重小方的个人选择,而在31日晚将当事人小方移出李氏救助团队微信群。在笔者看来,虽是小方主动删除李氏的个人微信,断绝个人联络可能,但越俎代庖认为当事人小方没有鉴别和挑选“发言人”的能力,并对小方删群的抛弃式处理,并没有体现出她一直强调的自己在救助伦理上的专业性,也更进一步坐实小方对她们的怀疑。2月1日,仁义在微博上发表了对李氏的隐晦批评,遂引发分别支持双方的网友数日来的网络谩骂和人身攻击。
这一连串的事件,先后衔接相互关联。小方从为求得李氏救助而不得不说对不起到删除李氏,以及仁义从感恩救助者到微博吐槽发难,前后仅3天时间。若李氏不要求作为”全面代理”、不拒绝和政府机构合作的唯一“守门人”,不对小方授权的仁义的“守门人”身份进行质疑,警察局也不维护自己的办案权威“守门人”身份而核查李氏身份令小方生疑,或许这将成为一个透过网络求助、异地网络救助、民间和政府协同联动共同支持的比较成功的案例。
我们可以把这次救助事件看做一次网络救灾行动。从救助方法上,面对“守门人“的客观存在,救助者一方面需要已获得求助者信任的守门人,也需要尊重灾难所在地的“地方性知识”中被建构的“守门人”,比如说当地警察和团中央有被既有国家法律、行政职能赋予的“守门人”身份,在获得守门人信任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和当事人沟通,协同多方资源进行援助。
另一方面,救助者也不应争夺独家“守门人”身份。若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当事人足够的信任和来自多方的社会背书,这种独家“守门人”身份,只是对其所占有的救助资源的垄断,谈不上对当事人的帮助。无国界医生,是各路救援团队很好的榜样,放下成见和傲慢,以当事人的直接需求为核心展开救助,才是少女小方们最需要的。
女性救助并不止于媒体报道伦理和法律援助
小方受到了身体上的灾难。网络求助,本应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但鉴于性侵类灾难对隐私保护的特殊性要求,救助渠道和救助资源的匮乏,以及救助者在专业救助方法上的知识欠缺,小方和网络志愿者仁义才会卷入一场因为救助者“守门人”身份之争而引发的网络次生灾难中。
针对女性性侵受害人的救助,并不仅限于媒体报道伦理和法律援助,救助伦理也不仅限于不暴露受害者隐私的采访报道。尊重当事人的对“守门人”的选择权,减少复述事件次数、安抚当事人情绪,通过救助者的信息透明消除当事人的焦虑心理、为其提供对安全的信息环境,这些都应纳入救助伦理中。如果说面对面的贴身援助做到这几点很容易,而网络信息传递很大程度上遮蔽了面部表情、语气语调等丰富情感化表情符号传达,通过网络、异地介入的网络援助对救助者在这几点上提出了特别要求——并不仅是媒体报道的伦理要求和法律援助的需要。
仅是侧重媒体报道的救助方案中,救援者就身兼数职:既要做事件真实性核实、又要做救助者提供救助方案、联络律师、筹款者,要对当事人进行提升筛选“守门人”能力的辅导,还要同期指导其他媒体进行符合伦理的报道。李氏方案重点放在报道和对接律师资源身上,但高估了自己对其他媒体的影响力和自己团队的执行能力。这也难免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为了救援的报道还是为了报道的救援?
性侵犯等性暴力救助的工作内容负责、流程繁琐,一家民间机构很难独立完成一站式、全流程的女性救助,需要多方联合行动。
女性救助需要建立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笔者这里提出的一站式、全流程的多方联合行动,并不是指将当事人的隐私和事件经历暴露给任何一个有意参与支援的网友。出于保护当事人的考量,的确应该避免多头联系。
以香港风雨兰为例,他们提倡的是一站式支援服务,秉持着“CARE”(关怀)精神,即C(care)关心当事人,陪伴受害人走过困难时刻,关怀她们及支持者在性暴力事件后身心受创的处境,提供全面危机介入服务,给予适切的援助;A(aware) 觉察及打破性暴力迷思及性别定性,在辅导过程中协助受害人认清性暴力的真貌,提出“错不在我”的观念;R(Respect)尊重当事人尤为自己作决定的权力,为当事人提供足够的资讯、空间及机会,使他们为自己做出决定,重掌生命的自主权;E(empower)打破沉默、争取公义,风雨兰鼓励受害人建立互相支援的平台,甚至面向社会,了解相关政策及制度,从而向有关机构具体地表达暴力受害人的需要,争取合理及公义的待遇。
风雨兰有一整套的服务体系,包括24小时热线、医疗支援、心理辅导、前线同工支援、法律咨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内容。笔者在风雨兰接受志愿者培训时了解到,风雨兰的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求助后,会进行相应的心理安抚和信息记录。记录一次后,风雨兰会协助当事人报警、录口供、看医生、见律师,这些环节中,均不再需要当事人反复讲述事发经历,以风雨兰提供的以保护当事人隐私为大前提的信息为准。
同时,风雨兰也支持其他一线服务机构接到的求助个案,给予专业技术支援。平时也对广大市民进行热线志愿者培训和热线督导,让更多人参与到女性保护的服务中。风雨兰的服务模式得到了香港政府的认可,2006年获得香港公益金资助,2007年在香港社联的“2007年度卓越实践在社福奖励计划”中获得敏锐触觉奖,2010年在九龙设立服务站,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近年更是在港铁沿线发布公益广告,面向大众广泛宣传风雨兰的一站式服务理念。
香港风雨兰的服务经验值得内地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学习和借鉴,以减少报案及处理过程中给当事人带来的心理伤害为大前提,联动各方资源,协力提供受暴女性的支持服务。
考虑到中国本土的实际情况,也需要增加一线专职女警、丰富救助信息渠道,完成全流程救助的闭环。
除了要求媒体遵守报道伦理、提供法律援助资源之外,一线警员在性别意识上的敏感也需进一步强化,在基层派出所设置专门接待性暴力相关案件、经过性别意识培训的女警员需要纳入议程。
笔者曾有一次,在深圳某派出所,偶遇一个因受前男友骚扰、打骂多次报案未果的女孩,她在再次报案过程中,却遭遇警员人身攻击。当时女孩就蹲在我眼前,4-5个警员围着她,她的前男友坐在接案室里,嘴角闪过一丝得意的笑,看着窗外警员们对女孩进行“控制”——一个体壮警员刚掐过女孩的脖子,希望她降低投诉民警不作为的声量。女孩推开后,蹲坐在地上,其他几位警员围在四周,其中一个警员手持摄像机,不断近距离跟拍女孩,进一步激怒了她。
当时,我一把拦下了女孩,首先安抚她的情绪,希望她了解自己的不利处境,避免因情绪过激而警员抓住把柄,另一方面,我对各位在场的警员,明确指出他们有暴力执法之嫌,讲完了新反家暴法又讲警员天职。其间女孩为保护我的安全,也多次情绪再次激动。在和数位警员口头过招近3个小时后,警员才同意接受女孩报案,录完口供,女孩回家已是凌晨3点。报案成功后,前男友受到了行政拘留,笔者而后帮助女孩联系深圳维德法律中心的律师,成功申请保护令,女孩这才能安心恢复日常生活。
不懂女性心理的男性警员,以期用简单粗暴的肢体控制来平复这个长期受暴、一心信任警察、却一直得不到警察及社会有效帮助的女孩的情绪,如果有专职女警接待受暴女性,或许能避免我亲历的那一幕,让更多的受暴女性得到及时的支援服务,也减少基层的警力消耗。
此外,笔者从专门服务于青年人性教育的青杏机构了解到,他们曾经遇到一个未成年女孩求助,她因男友报复意外怀孕,却因无法告知父母而拿不到监护人授权,无法在正规医院进行流产。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青杏也无法展开及时支援。其外,青杏也接到过受父亲强奸的未成年女孩求助,但因其使用网络小号求助,没有留下直接联系方式,青杏机构其后无法有效跟进。
从江西小方的网络救助事件、笔者的亲身经历以及青杏机构的援助困境,不难看出,女性受暴者往往会因周遭对性暴力的偏见、相关资讯的匮乏、救助渠道的稀缺,要么根据“上派出所找警察”的刻板印象,一味寻求公安系统的援助,另一方面通过网络信息隐蔽性的优势,寻找可信任的求救渠道和救助资源。当然,男性受害者要主动寻求救助,可能相对女性面临更大的社会压力。网络求助,成为暴力受害者寻找援助和支持的主要途径。
要建立全面、系统的一站式全流程的暴力受害者支援服务体系,网上和网下都需要进行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服务功能的完善。
在社会层面普及反暴力的法律常识,政府和民间机构联手设立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支援服务平台,以“保护当事人隐私、减少当事人因不断描述经历、或处理过程中的纷争而再度受创机会”为大前提,并贯彻支援服务体系的每个环节。一方面尽量降低当事人隐私暴露和事件经历暴露的机会,另一方面打破不同支援机构之间的“守门人”身份隔阂,在求助端增加求助渠道、缩短获取支援服务的路径,力图做到24小时及时响应;在支援端共享服务资源,同时提升一线支援人员性别敏感和专业技能、普及媒体报道伦理常识和心理支援、法律援助的服务资源,以帮助当事人平稳恢复正常生活,作为完成全流程支援服务的标志。
将这一套一站式全流程暴力受害者支持服务平台,放在智慧城市背景下进行考察,IT硬件设施上的要求并不高,或许结合微博和微信群,在有足够的法律常识、支援技术和社会公信力的条件下,就能完成对小方这样的女孩的救助服务,但要让每一个中国人、每一个社区遇到这类受暴事情,都能具有敏锐的触觉,在第一时间帮助当事人对接各地或全国范围内的这种暴力受害者支持服务平台,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援服务,则是在信息惠民领域,对建设性别友好的智慧城乡,在软件设施上提出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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