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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员:中西部地区环保案件数量少办案质量低,衔接不畅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2017-02-15 12: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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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保部官网2月14日消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于近日发布。该《办法》强调了环保、公安和检察机关三部门的衔接协作机制,并从制度层面杜绝了环保部门有案不移、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该接不接。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对该《办法》解读称,制定《办法》是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国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如浙江等地区开展打击环境犯罪工作成效明显,而中西部地区普遍存在案件数量偏少、办案质量偏低、衔接配合不畅等问题,需要对全国环保和司法机关办案统一指导、补齐短板。

田为勇表示,《办法》专章详细规定了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开联席会议机制、双向案件咨询制度、联合调查机制、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还明确了涉案物品移交及处置问题,有助于环保和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和高效办案,同时也有助于全国各地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问题。

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环保部门移送案件的条件、时限和移送材料的要求,对公安机关受案也作出相应规定,从而能在制度层面解决环保部门有案不移、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该接不接的问题。

此外,该《办法》细化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环保部门移送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发现环保部门不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可以派员查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认为涉嫌环境犯罪应当移送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

该《办法》还明确了涉案物品移交及处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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