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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今天纷纷歌颂的爱情,历史上曾长久不被肯定
情人节的今天,我想起自己误打误撞的另类“做媒”经历。
2015年12月初,我约两位初中同学吃饭。我们相识十八年,彼此信任。他俩均已婚,但都私下向我表示过“自己的生活并不幸福”。
隔了一个礼拜,女同学再次约饭,并强调“有必要叫上那位男同学”。她还向我咨询男同学这几年的境况,我悉数告之。这位男生经历坎坷,自高二父母离异以来,总计搬家约二三十次。他深知家庭不和所带来的痛,非常在乎家庭,也渴望能从家中感受到爱。近年来他比较成功,又买车又买房还当企业高管,但是见到我时,没有丝毫架子。
那年12月31日,我们三人约在杭州城南一家西餐厅,决定一起跨年。然而,晚餐之后,他俩同时表示跨年活动要取消,想提早回家,并明确表示不会送我回家,让我独自一人坐地铁,从城市的一端回到城市的另一端。
你们都猜到了:跨年活动并没有取消,只不过他们私自决定将三人跨年改成两人跨年。
2016年1月初,他俩分别跟我表示“想离婚”。我知道他们想在一起。他们问我怎么看。重要的并不是我怎么看,而在于:在情感关系中如何确定哪种选择是对的?
为什么结婚?为什么离婚?
我问:你们不是有各自的婚姻吗?他们说:从来没有爱过自己的结婚对象。
我问:既然从没爱过,那你们当初干嘛结婚?
女同学说:当初就是觉得结婚是必须的吧,谈了两年,不结就浪费了。男同学说:是女方强烈要求,他们家催,我想我要负责吧。
我问:你们不是都各自有小孩吗?
他们说:不知道怎么回答,感觉会对不起小孩,也都愿意承担教育子女的义务。
看来,他们都已经想得清楚,行为与意识都正当。于是我说:那你们当然是先离婚,然后再结婚,重新组织新家庭呗!
这次谈话之后的十天,他们进入了情感与理智的“攻坚战”,都认为“不能破坏对方家庭,因为这样不好”,不断问我“该怎么办”。
作为情感主义论者,我深信没有比情感更不会欺骗人的东西。同时作为美德主义者,我坚信人应该对自己真诚,这是一切善的起点。
他们情感上认同我,但理智上又拗不过既有观念的支配。是,如果拗得过,当初也不会进入错误的婚姻了。
我给出两套论证。第一套是:1、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结婚的唯一正当理由,就是这个人爱另一个人,否则结婚就是错;2、因为你们当初的结婚并非出于爱,所以你们的婚姻缺乏正当性,是错;3、人们应当改正错误,所以你们应该推翻过去的婚姻;4、所以,你们应该离婚。
第二套是:1、婚姻是一种合同关系,任何合同都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2、任何合同都有退出机制,并且在制定的时候,就明确了退出方要承担的责任;3、违反契约条款就是打破了正义原则,可一旦承担了相应后果,那么正义就获得了矫正;4、既然你们愿意承担离婚的一切后果,那么离婚就是正当的。
他们又说,离婚会给孩子带来坏影响,为了孩子不该离婚。
我的第一套论证是:1、孩子的心理健康跟父母是否离婚没有关系,而跟周围人的态度有关;2、直接导致孩子心理疾病的不是父母的离异,而是父母的争吵、冷漠、缺少爱;3、所以,只要父母能持续给予孩子爱,离婚后依然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就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受到影响;4、与其让孩子活在缺乏爱的旧家庭,不如生活在一个有爱的新家庭。
我给的第二套论证:1、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自己做的选择对自己负责;2、每一个人只能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子女不能决定父母的,父母也决定不了子女的;3、所以有关离婚的决定与子女无关,只与自己有关。
情感与爱,在人类历史上长久得不到肯定
其实,人类历史中的大部分时期,都在敌视情感与爱。宙斯将忒提斯嫁给佩琉斯,埃里斯因没被邀请参加婚礼,耿耿于怀。于是她采了一只金苹果,写上“给最美丽的女神”并扔在宴会上。众神之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以及爱情女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自己该得到金苹果,但宙斯拒绝作裁判。三女神带着金苹果找到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的英俊儿子帕里斯,让他作裁决,并纷纷许诺一旦自己获得金苹果,将会赐予奖品。
赫拉承诺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力,雅典娜承诺的是聪明的头脑,而阿芙罗狄忒承诺的则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海伦为妻。帕里斯把金苹果交给了阿芙罗狄忒。海伦是斯巴达王墨涅拉奥斯的妻子,帕里斯在阿芙罗狄忒的帮助下,成功拐走了海伦奔赴特洛伊。墨涅拉奥斯震怒,其兄阿伽门农代为出征,讨伐特洛伊,这一打就是十年,最终借奥德修斯的木马之计攻克了特洛伊。
这是一则古典隐喻。在希腊人眼中,激情、情感,这些东西看来很美好,其实都是一种诱惑人的毒药,最终会带来厄运。
希腊哲人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终日在大街小巷与人思辨,共同设想如何构建理想城邦。苏格拉底以为,好城邦的前提是好公民,好公民的前提是有好的教育体系以便教化公民。在辩论过程中,苏格拉底主张将诗人率先驱逐出境,因为诗人总让情感主导自己,但情感不可控制。苏格拉底以为,情感会剥夺人的理性,剔除诗人就能剔除情感,剔除情感就是剔除厄运。
在价值谱系上,直到16、17世纪,情感与爱仍算不上一种值得肯定的价值。当爱与等级秩序下的道德秩序发生冲撞的时候,爱是需要被牺牲的。
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是两大世仇家族子女,他们在不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偶然邂逅。但是,双方的世仇关系迫使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决斗,尽管罗密欧不愿意,但几经周转,还是杀死了提伯尔特。罗密欧遭到驱逐,尽管他不愿离开朱丽叶。等罗密欧离开之后,朱丽叶就收到其他人的求婚,其父要求朱丽叶迅速完婚。
朱丽叶求助神父希望躲开婚约。神父设了“假死人”一计,通过喝药水佯装死亡,等药水效力一过,就能神不知鬼不觉以“活死人”身份与罗密欧远走高飞。然而阴差阳错,罗密欧收到消息,误以为朱丽叶真死了,结果在朱丽叶的“尸体”边喝下毒药自杀。待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已死,于是也拔刀殉情,共赴黄泉。等两家世仇知道真相之后,幡然醒悟。尽管最后化解了恩仇,但为时已晚。
这则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告诉我们,在16世纪,自由恋爱的文化还没有出现,个人情感必须服从于家庭伦理这一现实。如果不服从,那么爱就必须离场。
其实,这种观念在现代中国依然存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回家过年,因为每次回家过年都会遭受长辈压力,要么被逼结婚,要么被逼生孩子。按照现代观念,恋爱也好,结婚也好,生孩子也好,本来都是个人私事。所谓私事,就是只和当事人有关,与他人无关的事务。无论父母怎么不满意,子女的私事都与父母无关。换句话说,父母永远无权干涉子女。
但是在中国不一样,中国没有公私之间、个体之间的明确界限,而秉持新旧观念的父母和子女关系更是冲突频发的领域。在中国父母看来,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子女好;而在子女看来,自己受到了父母无限的干涉。
父母的权力在无限渗透,已经对子女造成了一种绝对的压迫。他们以“为你好”名义即便干出一系列伤害子女的事,也被认为是可以原谅的。然而,在本质上,他们是在敌视子女的私人情感,是将自己所谓的“理性计算”强加于子女。
当我们肯定情感与爱的时候,是在肯定什么?
然而,情感真的这么不堪吗?当看到一个人挨打的时候,我们会直觉性地感到愤怒,以至出手相助;当看到一个人挨饿的时候,我们会直觉性地感到不忍,为他买两个馒头;当看到一个人哭泣的时候,我们也会直觉性地感到忧伤,从而送上安慰;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在欢呼的时候,我们也会感到兴奋,从而呈上祝贺。
之所以我们会做出以上种种反应,并不是因为我们也遭遇了当事人遭遇的现实,而是因为当我们看到他人的幸与不幸时,我们自然生发的情感在指导我们行动。
“我愤怒”、“我难过”、“我不忍”的意思是:我觉得这不公平。当这种不公平感出现的时候,人有自然倾向去平息这种不公平感,转化为行动就是去矫正不公平。我们的感受促使我们去行动。而情感的意义就在于,它激发我们的道德能力(moral capability)。
同样的道理,当我们说“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说:我愿意为这个人付出,我希望对他/她好,我愿意让他/她感到愉悦。这是在推进责任感、平等与善,在更为广阔的意义上,是在推进自发性的公共秩序。
爱是一种平等的价值,当爱滋生的时候,社会就会显得扁平;而服从(或者说忠诚、孝顺)是一种等级性价值,当服从滋生的时候,社会就会变得垂直。两者之间,此消彼长,前者推进合作,后者导致压迫。当我们肯定爱这一价值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肯定自发式的秩序;而当我们肯定服从的时候,我们是在肯定规训式的秩序。
爱情与婚姻,在当下社会,之所以会发生强烈的冲突,是因为两者被分离在了两套不同的话语体系中。为什么有些人的婚姻会破裂?为什么婚姻中没有幸福感?是因为在婚姻的实现中,不少人是以算计得失的方式来达成的,但情感却是直觉性的、不容算计的。只有当爱情与婚姻之间形成无缝对接的时候,婚姻的破裂才会减少。也就是说,当我们充分肯定情感的价值的时候,婚姻和爱情之间的冲突才会减少。
我以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是每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的社会,而要建立这样一种社会,我们就必须肯定以爱和情感为前提,或者说,重回以情感为价值依据的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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