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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为应对仲裁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进一步扩容优化仲裁员队伍,潍坊仲裁委员会拟增聘一定数量的仲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其次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拥护《潍坊仲裁委员会章程》,遵守《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试行办法》《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有关规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勤勉审慎;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4.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的除外。
二、聘任程序
(一)本人申请。填写《仲裁员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本会,同时将上述材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仲裁员申请+姓名”。
(二)仲裁员推荐。每名申请人必须由两名本会在册仲裁员推荐。推荐信由推荐人本人填写并签名,直接邮寄至本会,同时将推荐信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推荐信+申请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和推荐信齐全的,本会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进行面试。
(四)会议集体研究。
(五)公示。
(六)聘任。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报名申请截止到2022年2月1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我们将根据业务拓展需求合理确定增聘数量和不同地域、职业和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根据申请材料提交情况分批次进行增聘,是否最终聘任为仲裁员,以本会发放仲裁员聘任书为准。申请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被选聘为仲裁员的,其申请自动失效。
(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如未能通过本会仲裁员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会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谨慎保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167号潍坊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姜发春
联系方式:(0536)8677125
电子邮箱:wfzczck@163.com
详情请关注潍坊仲裁公众号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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