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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只保本基金已成绝唱:新规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
不论你是否购买过“保本基金”,“保本基金”这个词以后将不存在了。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避免投资者对“保本基金”产品可以绝对“保本金”的误解,证监会将其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并发布指导意见,取消连带担保机制、限定规模上限。
《指导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完善对避险策略基金的风控要求;限定避险策略基金规模上限,防范相关风险;完善基金管理人风控管理要求。
取消连带责任机制
保本基金是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一类产品。该类产品通过一定的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相关保障机制,以求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保本目标。
为避免投资者形成对此类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此次修订中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相应地,《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名称调整为《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业内的潜规则“反担保”被《指导意见》明令禁止。《指导意见》规定,在基金到期时,若份额净值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保障义务人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差额。保障义务人在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差额后,无权向基金管理人追偿。保障义务人通常是担保机构,这意味着,避险策略基金对基民而言仍然保本,但是担保机构不能再“高枕无忧”地来做这项担保生意。
此前,已发行的保本基金都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保障机制,担保机构有权无条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基金管理人实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通俗来说,就是即使第三方担保公司出了问题,投资人也不用担心,“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基金公司还在。普通投资人看似得到了“保障”,行业整体风险却不容忽视。
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表示,正因为这个机制“兜底”,一些中介机构、资产管理人觉得可以“保本”,将“蛋糕”做得很大,基金快速膨胀,最终导致清盘,造成局部性金融风险累积。《指导意见》对于提升投资者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专业管理能力,释放局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
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保本基金此前的“生产合作链”基本断裂。目前,担保公司不愿再为保本基金担保。没有了“反担保”,担保公司同样担心。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成立大量保本基金,其中大部分是18个月或两年期,2017年开始将有大量保本基金到期,在市场不佳的情况下,有的产品已经低于面值,担保公司面临窘境。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新规或导致担保费率和基金管理费率齐升,毕竟担保机构承担了风险。按照以往惯例,保本基金的主流管理费率在1.0%到1.2%,新规后,避险策略基金的管理费率将提升至1.5%到2%。
151只保本基金成绝唱
进入“无保本基金”时代,对于广大投资人来说,原先持有的保本基金会有什么变化呢?
根据《指导意见》,为做好新旧衔接,对避险策略基金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
即存续的“保本基金”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无须变更基金名称,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规定的资产、不得增加稳健资产投资组合剩余期限、不得增加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应当符合《关于避险策略基金指导意见》的规定,调整产品保障机制,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不符合的应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算。
Wind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现存的保本基金共有151只,2016年底合计规模为3200亿元。具体到公司,博时基金、国投瑞银基金、国泰基金、华安基金、建信基金、金鹰基金、诺安基金、南方基金、长城基金和招商基金等公司管理保本基金数量较多,一些保本规模居前的公司合计规模接近300亿元,在连带责任机制下,存在一定风险。
而从保本周期到期时间分布看,2017年到期的有34只,2018年到期的多达71只,其余46只则全部在2019年到期。意味着2018年将迎来保本基金到期高峰。在到期之后,如果不能找到保障义务人,这些基金将面临转型或者清盘。
不过,《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避险策略基金即将面市。Wind数据显示,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再未成立过一只新的保本基金。
一位基金公司投研人士表示,海外公募发行保本基金特别少,将保本基金作为另类产品看待,一般银行发行保本基金较多。之前保本基金过度使用资本金,一旦发生亏损,基金公司不可能全额支付资本金支付亏损。新规出台后,避险策略基金的投资将更加“难做”,但这也意味着不出现2015年、2016年保本基金一拥而上的局面,导致行业风险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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