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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的任性人生——我不需要被人仰望
原创 冰儿 民国女子 收录于话题 #冰儿看民国 10个
假如人生可以重新来过,你会选择做个什么样的女人?过什么样的生活?遇见什么样子的爱情?这个问题,我特别想亲自采访一下陆小曼。
我想穿越到那个年代,面对面地与美人迟暮的她坐在一起,以一个不带任何主观色彩的局外人,听她亲口对我讲述,讲讲她自己心中的人生。
因为,一直到现在,伴随陆小曼这个名字一同出现的,往往是对她绯闻的津津乐道和无端揣测,太多揶揄的嘲笑的不屑的冷漠的种种语调,唯独少了一点怜惜。这点怜惜,其实就是人间的暖。
而她这一生,好像也不在意人间俗世里的这点暖意,用一种随意而任性的姿态,笃定过着自己的生活,这些人世间的纷争似乎与她无关,我对她好奇,其实就是对她天性里某种特质的好奇。这种特质就是:做自己。所以,我想听听她自己对自己的评语。
这是一种武断的想法,永远不可能实现,这份执念却时时萦绕在我的脑海,以至于写她的时候,往往不知从哪里说起。
她的人生充满了太多的戏剧性,前半部分太像一个童话,梦幻而璀璨,而后半部分忽然就从童话坠落到了凡间,烟火而琐碎。
常听很多人说陆小曼的交际花气质,说她身上有魅色与风尘色,而我第一次看到陆小曼的照片,就被那双眼睛惊艳了。
我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天真澄澈以及那种淡淡的慵懒和明媚,拥有这种眼睛的女孩子,纵然有魅色,也是李渔《闲情偶记》里形容的那种有态的女人。
记得贾平凹在某本书里这样延伸形容过女人的“态”:态类似当今人所谈的气质和风度。女人的漂亮不会永驻,女人的态却长伴终生。
李渔讲女人有态,三分漂亮可增加到七分,女人无态,七分漂亮可降落到三分,它如火之有焰,如灯之有光,如金银之有宝气。
而我觉得,陆小曼,是把“态”演绎得最出神入化的女人,更兼具有态与美丽两种特质。
她的前半生,用闪耀夺目来形容毫不为过。小曼的父亲陆定曾任财政部司长和赋税司长多年,家财颇丰。母亲吴曼华是江南名门闺秀,有深厚的古文基础,又擅笔墨丹青,也是一枚文艺女青年。
在这样的家境和环境下成长,陆小曼的气质出类拔萃一点也不奇怪,她的楚楚动人里含有江南的灵秀俏丽,也有几分潇洒如男孩的大气明朗,她浑然天成地继承了母亲的绘画天赋,也毫不含糊地拥有父亲的社交才华。
学生时期的陆小曼,能诗善画,能写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能唱歌能演戏,这样兼具漂亮风情于一身的女孩子,在当时的火爆程度可想而知。据说,有一次法国人到陆小曼当时就读的圣心学堂参观,看到一幅油画,问是何人所绘,校方告知是学生陆小曼,法国人当即支付二百法郎,作为学校办学经费,将油画买去,引起校内和社会瞩目;据说,十六岁的她精通英、法两国文字,在校园里常常是前呼后拥,外国人称她是“东方美人”,同学叫她“校园皇后”;据说,她18岁就作了顾维钧的中英法翻译官,面对外国友人的出言不逊,她巧妙的怒应让对方哑口无言,出色展现了外交风姿……
这样的女孩子,同时拥有傲气天真任性自我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她毫不费力地就享受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待遇,这些别人需要踮脚努力尚能实现的种种风头与光彩,于她来说,就如微风自然地拂过湖面,不需要费神劳力,似乎上天跟在它后面捧着一箩筐的幸运礼物,随时随地都在撒向她。
这样的陆小曼,当然不允许自己活得将就半分。19岁那年,在母亲的安排下,她嫁给了京城最抢手的青年才俊王赓。王赓也绝非庸碌之辈,清华毕业,在普林斯顿读过文学,在西点军校学过军事,后被提拔为陆军上校,前途一片光明。
但这样一个在别人眼里处处优秀的丈夫,陆小曼却无法对她动心。她勇敢地选择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说出最真实的话,她说:“婚后一年才稍懂人事,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别人安排的,在性情和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
在当时那个年代,陆小曼这样的勇敢注定要被骂为“作”,但她就是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婚,飞蛾扑火般的投向徐志摩。
不用多加描述,世人都知道她的这场爱情惊世骇俗,没有得到半点祝福。王子与公主结婚后的尴尬两人同样未能幸免。过惯奢侈生活的陆小曼和擅长制造浪漫的诗人开启了俗世中最平常的夫妻模样,为生活琐事争吵,为家用短缺懊恼,陆小曼不肯低眉做羹汤,徐志摩四处奔波挣大洋,鸡零狗碎充斥在两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俨然就是被世俗击败的浪漫爱情模板之最。
但是,我就在这些日常的硝烟弥漫中,依旧嗅出了两人的相爱之味道。恰恰是两人骨子里的那抹不合世俗的冲动和纯粹,演绎出了更多的真实和人性。他俩太是一路人了,他们的默契合拍程度,无人可比。就像有段话里形容的那样:“我喜欢的是一个正常人灵魂里躲着的神经病,是一个智者脑子里存在的白痴,是一朵玫瑰脚下的泥土,是宇宙最特别的那颗星,只被我看见的那部分天真。”
他们俩的天真与白痴,只有对方看得懂,两人相对,永远不会嫌弃彼此的冲动和傻帽,那种勇敢的野性的像小鹿般狂奔原野的天性,那种全世界都在唾骂,而他们俩依旧可以相拥山巅看星星的无所畏惧感……
当年徐志摩飞机失事后,社会舆论哗然,都认为是陆的拜金奢靡害死了徐志摩。这时候的陆小曼,依旧保持了自己一贯的做派,无论外界如何评价谩骂,她自己从不辩解。
我觉得,她或许在失去徐以后,才能明白,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和她一起天真白痴的同路人了,哀莫大于心死。
从此,她不再保持自己美人的姿态与装扮,终日素服,卧室里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她在《哭摩》里说:“我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为的一种人,我决心做人,我决心做一点认真的事业。”
这句话何其心酸啊,任性的陆小曼一直在做自己,因为徐的离去,竟然决心要做“人”。这是对徐的痴爱,也是一种小小的赌气般的誓言。
曾翻看过陆小曼的画作,一直觉得,一个人的作品里或多或少地藏着她的气质和个性。
我从陆小曼的山水画卷里,从那些一山一水的伶仃俏立里,从那些掩映的草屋茅舍里,以及那些轻轻淡淡掠过几笔的明媚色彩里,看出了几分掩藏的孤独感,和一些人间的烟火味,那些烟火味道和清丽雅致的画风配在一起,有几分动人,几分寥落,还有几分女子的倾诉欲。
这个骄傲天真的女人,经历了怎样从繁华到荒芜的万千凉薄,也许只有画作里的气韵能诠释倾泻。
不想再讨论她与翁瑞午的故事,陆小曼在徐志摩死后,便再也不肯华服丽妆,而肯这样日日与一个男人面对,除了情谊与依靠,找不出别的形容词了,与爱情无关。
她的天真与白痴,娇嗔与矫情,大海与星辰,飞蛾与扑火,都只属于那个和她同属性的人,而不属于别的男人。
在这份被众人非议的感情故事里,陆小曼又一次我行我素,只认准自己心里的那杆秤,其他任人评说,毫不在意。
所以,也不必费心地去猜测徐志摩更爱林徽因还是陆小曼。一个是他的白月光,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仰望白月光,捧着红玫瑰,一个用心,一个用情。前者望而不得,唯有珍视,一个朝夕相处,鲜艳明媚。会怀念他的白月光,但鲜活的玫瑰,更是他的挚爱——理性与可爱,总是傻傻的可爱更能让人怜惜宠溺。
陆小曼和徐志摩,不管过千年万年,永远都是最懂彼此的那个人。
关于陆小曼的个人魅力,曾看过有个讨论贴,林徽因和陆小曼你更喜欢谁?有个被高赞的网友回答,是这样说的:我选择喜欢陆小曼,调皮的活力,孩子气的性感,没成熟的慵懒,骨子里带出的任性和撒娇,这不就是我们天性里最想成为的样子吗?请不要过度诋毁她。而林徽因太理性太优秀了,我仰望一下,但不喜欢。
这个世界上,从来理性的人占多数,于是,理性而优秀的人大都活成了被人仰望的姿态,而另一种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或许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被人仰望吧。
但我同时深深地知道,在这个规则丛生的人世间,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其实很难,因为世俗的框架太强大了,总在无时无刻地束缚和捆绑,让你不知不觉地收敛自己的枝杈和天真。
于是,陆小曼不按常人期望的样子去生活的姿态,才有了几分不合规则的闪光点,给了让很多人时至今日仍然念念不忘她的一个理由。
原标题:《陆小曼的任性人生——我不需要被人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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