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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主任向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行贿25万元求关照,获刑一年半
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长黄常青爱好打麻将,与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麻友”,一次打完麻将后,黄常青输了,该律师事务所主任便自掏5万元补贴给黄常青。记者今天(2月7日)获悉,东莞市中院近期对原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文生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蔡文生因向黄常青行贿人民币共25万元,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蔡文生 资料图蔡文生是广东海丰人,在广东和平县长大,与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长黄常青是老乡。1993年12月起,蔡文生担任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主任。蔡文生供述说,“其平时与黄常青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来往很多,与黄常青及他妻子关系都很好”。
这得到了黄常青证言的印证。黄常青在证言中说,他自2001年担任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院长后,蔡文生就将律师业务拓展到龙岗区,“平常两人经常一起打麻将,比较熟”。黄常青后于2011年11月起任深圳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2013年8月起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
东莞市中院查明:自2003年起,蔡文生为使其代理深圳市吉某昌实业有限公司诉香港龙某企业有限公司土地权益纠纷案、义乌小商品城租赁纠纷案、陈某振涉嫌合同诈骗案等诉讼案件获得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多次请托黄常青予以关照。黄常青在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协调关系、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等方式给予蔡文生关照,使得案件处理结果有利于蔡文生代理案件的当事人。
为感谢黄常青长期以来对其代理的诉讼案件及其他业务上的支持和关照,以及日后继续获得关照,蔡文生于2009年至2011年间,以祝贺黄常青乔迁新居等名义分三次向黄行贿25万元。
黄常青 资料图黄常青在证言中说,第一次是2009年上半年,他和蔡文生去打牌,当晚其输了好几万,心情很不好,打完牌后其坐蔡文生的车回家。到其家楼底下时,蔡文生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5万元交给其,还说这钱给其拿着帮补一下,反正是他赢的钱。其当时推脱了两句就收下了;第二次是2010年,蔡文生当时代理了一宗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租赁纠纷案,案件涉及到执行的问题,蔡文生来找其,请其帮忙给负责执行的人打个招呼以加大执行力度。其遂给承办人打了招呼,交代了要办好执行的事宜。年底,蔡文生来到黄常青位于龙岗区法院的办公室送其10万元;第三次是2011年初,其刚搬到福田区的住宅,蔡文生以祝贺乔迁新居的名义送了10万元。
2015年4月,时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的黄常青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深圳市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此前的3月22日,该委工作人员在蔡文生办公室楼下将蔡带回该委工作基地。调查期间,蔡文生态度良好,如实供述了向黄常青行贿25万元的问题。(原标题为《律所主任向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行贿25万元求关照案件获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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