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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科技人才评价“去五唯”之后,要警惕开倒车
日前,《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文章强调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人才评价是识别人才的前置工作,文章也提到了要尽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凸显了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评价改革指导文件,包括2020年10月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2021年8月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文件对于优化科研环境,培育科技人才起到了关键的指导作用。应当看到,“去五唯”(“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政策思路已深入人心,在科学界和教育界得到了广泛的拥护和充分的贯彻。
在论文、称号、职称、学历、奖项等原有核心评价指标被破除之后,新标准的建立需要一定时间和实践的实验与检验。在此期间,“有破无立”的现象难免出现,也可能经历一些试错过程。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评价中的“皆唯”与“无唯”。
首先,部分较高水平机构的人才评价趋向“皆唯”。
在“去五唯”后,部分机构对于人才的评价有走向立体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对于科技人才的要求,从“几个指标”变为“十项全能”;对于考核评聘的关注点,从数量型亮点变为“木桶的最短板”;对于优秀科技人才的认定,从部分定量指标变为论文、专著、专利、项目、经费、奖项、教学、指导学生、行政工作、团队建设、平台打造、学术影响、社会认同、经济效益等方面“皆唯”的要求;对于高水平论著的认定,从成果数量和“以刊评文”变为成果数量、期刊级别、发表难度、稀缺性、被引次数、同行评价、转载等全面要求。
这一评价环境不仅会使得科技人才工作压力大幅度增加、“内卷”进一步加剧,还会让科技人才更加偏离“十年磨一剑”的治学初心。以替代了核心期刊发文数量的“权威期刊发文”为例,其固然有可能促使部分学者凝心聚力而产出更高水平的成果,但也可能导致部分学者刻意迎合国际权威期刊的主题偏好与研究范式,转换原有方向和基础,忽略“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倡导,结果,从“唯论文”发展成“唯权威期刊”。
其次,部分基层单位的人才评价走向“无唯”,有的甚至是以领导集体的评价替代专业群体的评议。
对于在部分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科技人才而言,以往的定量指标是一种不甚合理但被认为“相对客观”的标准。之所以被认为“相对客观”,是因为部分单位有时不足以构建客观公正的同行评议过程。这亦是过去定量指标评价体系虽不合理、不科学,但仍被长期沿用的核心原因之一。
即,不合理的定量评价指标的应用,是同行评议失效的结果,而非原因。“去五唯”后,以代表作制度为核心的同行评议机制的建立,将成为“破立并举”的关键。
然而,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建立出高水平、公正而有效的同行评议环境,需要进行大幅度的评价制度、措施和技术性革新,这对于部分机构的难度不可小觑。一些科研机构的人才评价,正陷入了形式上“去五唯”,实际上“无唯而治”的异化。具体表现为:开历史倒车,回到较低水平的同行甚至非同行的形式化评议;以领导集体的评价替代专业群体的评议;以事务性工作的态度替代创新性工作的成果;以表征人情关系的“唯人”替代表征工作贡献的“论事”等。
人才评价中的“皆唯”和“无唯”,都是当前评价制度转型中值得重点关注的现象,同时也为改革的深化提供了逻辑起点。对于人才评价而言,其核心不是“唯”与“不唯”,而是“唯什么”的问题。在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指引下,这一问题或已有鲜活的答案:科技人才应在分类评价的前提下,进行“唯贡献”的评价。
须注意的是,“唯贡献”的评价,其关键前提是分类评价。第一,任何一个类别的人才,其评价要点应限于类别内的贡献维度,不宜追求“十项全能”。其二,分类评价应有两个方面的联动,机构的分类评价和机构内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应双管齐下,仅推行一个方面的分类评价,会造成各机构人才之间新的不公平。第三,分类评价中最大的难点之一,是如何分类的问题,而分类结果将直接与评价效率和公平性挂钩,这是评价学者和实践者不可回避的学理性问题,已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刻。
人才评价改革的历史任务正摆在面前,在党和国家大力进行人才评价改革的同时,也需要各用人单位和学界贡献力量与智慧,形成强大合力。基于分类评价的“唯贡献”制度的合理设计,可望更大限度地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可考虑在用人前采用敏捷评价,实现高效科学用人,首先保证“疑人不用”;在用人中采用无扰评价,最大限度减少对于人才的干扰,切实保证“用人不疑”;在用人后采用启发评价,给予人才建设性总结和启发性建议,充分保证“人才续用”。
(作者赵星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评价与促进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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