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PM在案例城市PM2.5超标中占主导地位 | 宋国君PM2.5&CO2论坛致辞
2021年12月15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大气治理与低碳发展工作委员会结合“双碳”战略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组织召开PM2.5&CO2论坛,邀请20余位院士、专家共同参会,研讨PM2.5居高不下的原因,深度解析降低 PM2.5的途径和创新技术。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以“城市PM2.5超标的排放原因分析和治理建议”为主题作报告发言。宋国君教授通过对案例城市PM2.5超标排放的监测和分析,发现PM2.5超标日的主要排放原因是可凝结颗粒物(CPM)主导,但 CPM 目前没有在监测和管控之中。基于文献和相关治理技术专家的访谈,CPM的治理技术是可行并且成本较低的,因为主要技术可以同时回收烟气余热和水蒸气。绿会融媒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分享如下: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前一段研究的成果,也是首次向大家报告我们做的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城市PM2.5污染现在肯定是一个非常主要的问题,包括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冬奥会,我们还要采取很多极端的措施。以前关于PM2.5污染控制的研究,多数是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我是做管理的,当然我们对统计也比较熟悉,所以我们做了一些研究工作,今天我报告的题目是《PM2.5超标的排放原因分析和治理建议》。
关于PM2.5超标,就是我们说的二级标准,排放原因我做一个界定。排放,大家都知道,那么我们城市排放颗粒物的污染源实际上是非常多的,我用了“二次生成”这样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大家经常说的所谓的二次粒子,包括排入空气中的污染物,包括经过物理化学转化,当然也包括CPM。下边我会介绍,我们现在做的分析是基于可获得的数据,我们只有空气质量监测站连续监测的6种污染物,当然也有气象的数据。那么,我们的分析中关于二次粒子,我们也只能分析三种,而关于 VOC、有机物的监测分析,并没有相关的数据,甚至包括原解析,所以我的分析就是基于已有的、常规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CPM是我今天要讲的一个主要内容,根据定义,它就是我们常说的溶解性盐类的一些物质,美国的定义是因为它排放的时候在烟道中,通过滤膜之类的测量是测不出来的,所以这叫做CPM。那么,CPM是环境空气中PM2.5和气溶胶物质的重要前体物,这个都是有大量的文献来说明的。CPM排放普遍伴随着水蒸气,所以水蒸气会加重雾霾,也是教科书上一致的结论。
另外,作为一个城市的PM2.5超标的诊断,有排放CPM吗?因为现在监测没有直接测CPM,所以我们就基于已有的文献,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研究,应当说已有的一些文献的研究里表明, 我们已有的治理技术当中,大概有实际排放的PM的50%是CPM的排放。
接下来说城市空气污染,我们有6种污染物,实际上PM2.5普遍是北方供暖城市最主要的污染物,那么用24小时的超标率,大家也可以看到,在空气污染较严重的城市里,全年有20%左右的时间处于污染当中,其年均值也超标了将近一半。
按照美国的二级标准,三年98分位不能超过二级标准,我们用95百分位来界定。实际上我们的标准要求是不高的。也就是我们的污染非常严重,按照不高的标准重污染的天数也有20多天。
我们再来分析最主要的污染物和污染的时间段,非优良天数的首要污染物主要是PM2.5,由于我们的PM10实际上它是包含了PM2.5,也就是说有一些PM10的超标,是因为PM2.5就超过了PM10的标准,所以 PM2.5是非常重要的污染物。我们判断它是否严重,是否给出优先序,还是应当从健康损失去说,但是健康损失的链条计算比较长,我觉得也完全可以用一个超二级标准暴露人口的乘积,那么单位就是万人天,这个指标也是可以的。
用这样的指标说,由于我们国家城市化速度也很快,如果说城区的人口是在增加的,加上我们超过二级标准天数,做一个乘积也能够表达,我们可以看到健康损失也是在减少。用这样的指标,就是这张表,是用美国EPA官方的方法去做的,做到每一日监测点暴露人口发病率、死亡率去做的健康损失的评估。
2007年到2020年,因为PM10的健康损失包含了PM2.5的健康损失,而它的剂量反应关系也不太一样,我们通过计算,也就是说PM10的健康损失占案例城市健康损失的比例是非常高的。
按照二级标准天数的考量,氮化物也有超标,可是他们健康损失是非常低的。也就是说,按照各超标污染物健康损失的比例,99%都是PM2.5或者都是PM10导致的。所以我们先不用考虑其他的污染物。按照最终的判据,就是污染物造成的影响是否严重,应当用健康损失去判断。
那么,我们再来看近些年的变化,因为我们用的数据都是一些国控点的监测数据,这个数据都是公开的数据,因为2019- 2020年疫情的原因,可以看到,重污染天的空气质量是有改善的,年均值的变化也能够表达空气质量在改善,但是从PM2.5超标、健康损失的角度来说,前几张表大家也能看到,仍然是非常严重。
接下来,我们就说如何去降低PM2.5的污染,还是要说到排放原因。因为气象状况我们是无法控制的,所以超标是否严重要聚焦到每一日我们要做一个判断。对于每个PM2.5超标日,就是说计算比值偏高小时的PM2.5累计浓度值,即PM2.5/PM2.5-10,那若比值偏高小时浓度值大于有效小时累计浓度值的50%,则证明当日为二次污染,否则为一次污染。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PM2.5的污染或者超标?我们基于可获得数据,判定有三种因素,CPM、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究竟谁是主导,因为毕竟是超标了,我们是基于不超标的比值去做为背景值,用以比较,监测小时值的变化。就是说PM2.5浓度的变化,实际上是非常快的,不同的日期,变化也是不一样的。
从图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PM2.5的浓度实际上变化非常快,更直接的我们可以看到城区PM2.5小时浓度的变化,从19:00-20:00的PM2.5浓度开始开始变化,那么过一个小时就变成这样了,再过几个小时浓度就变得非常高了。
什么原因会导致PM2.5浓度迅速升高?是排放的原因还是气象的原因。我们用这样的一个图去表达,就是说PM2.5的浓度迅速升高,PM2.5-10有变化吗?二氧化硫的浓度有变化吗?二氧化氮有变化吗?一氧化碳有变化吗?可以看到,PM2.5迅速上升,而其他的污染物基本上不变。
接下来,以每小时、每一天为单位,按照我们设定的标准去推测二级二次污染的天数跟PM2.5累计浓度的占比。以2019的样本为例,超标日二次污染是主要的,占到了80%多,累计浓度也占到80%多。就是说,二次污染就是PM2.5/PM2.5-10高于不超标日,二次污染的天数在采暖期应当占到80-90%之间,非采暖期也有一定的比例。
那么,近三年PM2.5超标日,二次污染的天数和PM2.5的累计浓度的占比,这里边2021年相对稍低一点,实际上是因为2021年还没有结束,我们只取到了2021年11月15号之前的数据,还有一个半月的数据是没有获得的,如果加上可能也差不多。这也就是说,按照超标日和累计浓度,城市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治理PM2.5的污染,成效并不显著,这也是我们通过分析得到的结论。
超标日各主导因素,按照CPM、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还有一次污染,我们目前也只能用主导因素这样的一个词。也就是说,CPM占有的比例是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数据中最主要的因素,按照上述的标准,我们做了近三年的统计而得出的结论。即CPM是PM2.5超标的主要原因。
那么,CPM对我们所在的案例城市影响有这么大,但是CPM并没有被我国定义为常规的污染物,如果把它当成我们需要去除的常规污染物是否有合适的技术?
当然,这个技术我们也是基于文献去做一个归纳,也请教了一些领域内的专家。按照三种吸附的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冷凝技术,包括刚才江院士介绍的回收余热。像冷凝技术,由于它可以同时去除CPM,也可以回收水蒸气和余热,除了技术比较成熟和稳定,还要成本投入产出的优势。
我们可以在空气固定源的排放标准中,增加烟气排口湿度或者温度这样的指标来进行控制,限值就会相对湿度小于环境湿度,或者略高于环境温度,可以用温度的指标来监测。所以,我认为湿度、环境湿度或者是环境温度这样的控制指标,不是替代已有的CPM检测方法,这样的方法还是要继续做的。
我们要确定有没有排放CPM,排放了多少CPM,在美国的排放标准中,实际上关于颗粒物它都是用不透明度的方法,那么这样的指标也是可行的。在我们的排放标准中,必须要禁止单纯的加热的除湿技术,因为它不能去除CPM,增设这样的指标,实际上对于大多数的烟气,尤其是脱硫脱硝的烟气,因为它有水蒸气,可以回收水蒸气跟余热,那么水蒸气它本身不是污染物,但是它确实会加重PM2.5的污染。
在排放标准中,基于目前成熟的技术,增加这样的指标完全是可行的。那么,最后我也归纳一下我报告的结论。
第一,PM2.5是案例城市最主要的污染物,它造成的健康损失占到了99%。应该把大量的资金或者针对性方案放在PM2.5的控制上。
第二,我们通过案例城市的监测,认为CPM在城市PM2.5超标占主导地位。那么根据文献有大量排放CPM的固定源,但是其他城市我是觉得还是要做一些识别,肯定因为污染源也不一样,那么污染的原因肯定也会有差别,所以需要做细致的识别跟诊断。
第三,我们基于文献和一些专家的访问,认为CPM的治理技术已经成熟,需要配套的政策。目前在法律层面需要做的,就是余热利用优先序应当制定,浪费的热量要把它回收回来。也就是说,余热利用的优先序应当在相关的法规中予以表达。如果加入余热利用,通过余热利用和碳减排的双重效果,CPM治理技术的成本就可以继续降低。
实际上,我们还是要回到排污许可证,关于排放治理的信息要有一个系统的要求,这样自然就可以控制温度和湿度以及测量的指标,也就可以证明CPM已经被去除,通过这种指标的监测可以减轻很多成本的压力。
比如说,CPM的控制技术有一些差别或者有些变化,不是很稳定或者说不成熟,我认为完全可以先用这样的指标进行控制,那就是说监测指标也有了,治理技术也成熟了,加入余热利用和碳减排成本也是非常可行的。
所以我们提出这样的方案,优先控制PM2.5,然后如果把余热利用政策置顶,可以预期城市的PM2.5重污染状态会迅速改善,这就是我今天给大家报告的结论,谢谢大家。
(本文根据发言内容整理,供参考。)
整理/Cherry 审/Tammy 编/angel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