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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评︱林行止鸡年说鸡:从“五德之禽”到“家常便肉”

林行止
2017-01-28 09:33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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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 掐丝珐琅天鸡尊

在英国和德国任教的学者贺列德(M. Hofreiter)教授(联同多名中国籍学生)于2014年12月29日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发表题为“中国北方的家鸡”的论文,证实“人类懂得饲养鸡用作食材,最早可以追溯至一万多年前的黄河流域”。这是科学家从有万多年历史的化石鸡中,发现与现代鸡大致相同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因而得出这项“令人振奋”的结论。直至贺列德教授的发现,科学家一般相信最早养鸡的地区是中东,时间约在公元前五千年,即距今七千年前。

国人最早饲养包括鸡的家禽,应无疑义;至于国人对鸡从何而来的理解,则免不了与神话挂钩,因为在远古时代,非如此无以“自圆其说”,亦可免去先有蛋或先有母鸡的争论。关于鸡从何来,最早的文字记载也许是汉代的术数典籍《春秋运斗枢》,它说“玉衡星散为鸡”,即鸡是星宿下凡变的(这确是解说不明来历物事最简便的方法,且此说是先有鸡后有鸡蛋);由于有传说指雄鸡飞进人群,伏地向行刑官员“引颈长鸣”,令有司有所感而赦免罪犯,自此鸡便成为“祭门禳恶”的祭品,因为“鸡主以御死辟恶也”(应劭《风俗通义》);鸡亦称“金鸡”,是辟邪求福的吉祥物。按,“金鸡”不是指金毛(色)的鸡。在水木金火土的阴阳五行中,金是“巽(八卦之一)神”,鸡为“巽主”,鸡上遂冠金字。

龙山文化 陶鸡

鸡在古代是灵禽,以其“首戴冠者,文也;足搏距(爪)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呼者,仁也;守夜不失时者,信也”。有这么多优点,鸡被视为“始祖灵禽”,实至名归。而鸡生蛋,蛋生鸡,再生复生,循环不止,灵禽之号,鸡当之无愧。关于鸡有“勇也”之性,应该稍作说明,以鸡性好勇善斗,斗鸡早在唐代已成为“官民一体”的赌博玩乐。陈鸿的《东城老父传》有文记唐玄宗在藩邸时酷爱斗鸡:“治鸡坊于两宫间。索长安雄鸡,金毫铁距,高冠昂尾千数,养于鸡坊……诸王世家,外戚家,贵主家,侯家,倾帑破产市鸡,以偿鸡直。”时民间斗鸡亦盛,韩愈有《斗鸡联句》:“天时得清寒,地利夹爽垲”(按:为干爽高地),说的正是清寒(明)前后“最宜此戏也”。事实上,唐朝之前斗鸡之戏已是时髦玩意,尚秉和的《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的“斗鸡”条,引《列子》:“斗鸡之戏最古,纪渻(按:省的本字)子为周宣王养斗鸡。”张岱的《夜航船》则引《庄子》(《达生篇》):“渻子为宣王养斗鸡,十日而问之曰:‘鸡可斗乎?’曰:‘未也。犹虚憍而恃气。’十日又问之。曰:‘几矣。鸡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

这个寓言之意是,起初斗鸡看似“好打得”,其实没“底气”;稍后此鸡虽看似凶猛,但一见“敌人”便很紧张;再后鸡的目光烱烱,威猛外露,仍不宜上场;最后此鸡呆头呆脑,有若木鸡,即已进入最高战斗状态,“敌人”一见便“掉头鼠窜”,不敢与之交锋。笔者写了这三两百字的“题外话”,旨在指出现在很多人错用“呆若木鸡”形容迟钝的蠢人,非也,它绝非贬词,而是指有“大将风范”、“大勇若怯”或“大智若愚”!

三星堆二号坑出土 青铜雄鸡

《尚书》引《左传》有关为“斗鸡进补”使之更具作战力的记载:“捣芥子播其羽也,或曰以胶沙播之为介鸡。”张书则引刘孝威诗:“翅中含白芥,距外曜金芒。”历代王公贵冑“好斗鸡走狗”者不乏其人,而斗鸡“以清明节为最盛”。斗鸡为国人首创,应无疑问,以公元前已“成行成市”,时今日之斗鸡大国东南亚各国尚未开化;当然,尚未开化时的先人亦会斗鸡,但肯定不知为“斗鸡进补”之法……

今东南亚多国仍盛行斗鸡,而“斗鸡大国”,肯定非菲律宾莫属,小城大镇都有斗鸡场,全国各地每年斗死“沙场”的鸡达一千五百万只,斗情之惨烈,不难想象。为期五天共六七百场赛事的“世界血腥斗鸡大赛”(The World Slasher Cup)每年在马尼拉有两万余座位的体育馆举行;座位分普通及贵宾数等,观众(赌徒)全男班(他们的妻女也许都赴外当佣工),赌注从十美元到一万美元,丰俭由人。菲律宾人除像我国古人在鸡毛及鸡足下药加锢,还饲斗鸡以维他命等“健康药物”……斗鸡是菲国全国皆狂的大事,七十年代大独裁者马科斯一度因担心斗鸡场可能成为“聚众谋反”渊薮而下禁斗鸡令,但因大鸡主马科斯夫人反对而告吹!香港所以没有斗鸡,和没有染上两广食狗肉习俗一样,皆因英国国会早于1835年禁止斗鸡之故;英人可合法猎狐(2005年才禁)而不准斗鸡,其多重道德标准的“性格”,路人皆见。

汉 红绿釉桃都树

鸡司晨守夜,风雨晦黑,不失其职,因此古人又名之为“常世之鸟”。“一唱雄鸡天下白”,是何等气势!鸡鸣天亮,宣告阴魂鬼魅猖獗的黑夜结束,鸡于是被视为具驱邪逐鬼的特异功能。由于鸡鸣太阳东升,因而又被目为能使太阳复出的神鸟!不过,鸡鸣亦有“不规则”之时,被古人视为不祥之兆,比如鸡啼叫时若不鼓动翅膀,预示“国有大祸”;黄昏鸡啼,则传递了“百姓有事”(社会不和谐)的讯息;而“牝鸡雄鸣(母鸡像雄鸡般啼叫),主不荣”(《易传》)。有“趣”的是,我国民间传说有“鸡生蛇”的记载,与中古时期欧洲出现蛇鸡的传说相近:蛇鸡是公鸡蛋(Basilisk egg)孵出形如蜥蜴、双目通红、人触其目光即死的“怪鸡”。为免其为祸人间,此怪物被瑞士地方法庭判处死刑——烧死,详见伊云斯(E.P. Evans)的《对动物的(刑事)起诉及(处以)极刑》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Capital Punishment of Animals,10-11页)

鸡的普通话发音近吉,令其于驱逐妖魔鬼怪之外,还被赋予祈福纳“吉”的能耐……金鸡立于石上,题为“室上大吉”;牡鸡之冠鲜红突出,冠与官谐音,公鸡与鸡冠花合图,遂有“官上加官”的好意头。非常明显,在古人心目中,鸡具文、武、勇、仁、信的本质,是所谓“五德之禽”。然而,翻阅古书,横看竖看,五德俱全的鸡(或金鸡)虽有灵禽之名,但饶是如此,仍避不了成为“家常便肉”!

西汉 原始瓷薰炉

战国时期主张“仁政必自经界始”的孟子在《尽心上》说:“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是孟子理想中的“农家乐”。这段话与本文文旨有关的只是,八口之家,养二母猪之外,还有“五母鸡”,适龄的母鸡天天下蛋,已不事生产的老鸡则可宰而食之,如此农家生活,乐何如之。据文物出版社的《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笥已见鸡蛋(壳),其“遗策”有“鸡白羹一鼎瓠菜”的“简文”,又有“鸡子五枚”的记载。可见数千年前先民已有以鸡和鸡蛋为食材的食制。显而易见,鸡是普通人家节日的祭品和待客的主要肉食,“杀鸡为馔”,常见于古人笔记中。

李白写过一首七言古诗《南陵别儿童入京》,起首四句是:“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诗人于秋季农忙之际欣然入京(谋官职),有所憧憬,心情大佳,临别烹鸡酌酒与小辈同食之欢乐,跃然纸上。

明成化 门彩鸡缸杯

从农家角度,“鸡是有功之物”,以其会“报时”,在未有漏斗、时钟的年代,鸡鸣的作用不小,因此不应成为日常肉食(如先人不食牛肉),但以鸡和鸡蛋含有米、麦所缺的丰富蛋白质,营养价值高且可口而杀鸡是不费工夫的举手之劳,“手有缚鸡之力”的古人,虽知鸡“有功于时”,然而,以其味鲜美且有营养,遂杀而食之,为此还制造了一堆理由,说鸡“以功较牛、犬为稍杀。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不似畎亩(田地)、盗贼,非牛不耕,非犬之吠则不觉也,然较鹅、鸭二物,则淮阴羞伍绛、灌矣(‘鸡’比鹅鸭高一筹)。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鸡之有卵者弗食,重不至斤外者弗食,即不能寿之,亦不当过夭之耳。”上引为清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有关鸡的描写,他以为鸡鸣与不鸣,天都会亮,鸡的“功劳”因此不及耕田非其莫属的牛和狂吠退贼的狗,加以体小力弱,宰杀较易,因此家家养鸡食鸡肉鸡蛋,只要产蛋时和重不过斤时不食,“仁至义尽”矣!事实上,李渔这种看法,早他约两千年的《淮南子·说山训》已有类似的说法:“鸡知将旦,鹤知夜半(按:王充《论衡·变动》有云:夜及半而鹤唳,晨将旦而鸡鸣),而不免于鼎俎。”“知将旦”的鸡和“知夜半”的鹤,以“其肉肥美宜炙,可以饮酒为诸膳也”。因此古人不敢暴殄此送饭下酒皆宜之“天物”,把之作为拜祭礼品、家常肉食!

应该一提的是,鸡蛋既是美食又能出鸡,因此,有价有市,尚书引《耳目记》(按:只知成于唐代,佚名)的有关记载:“新昌县令夏侯彪之,初下车,问里正曰,鸡子一钱几颗?曰三颗。乃取十千钱,令买三万颗……”买三万鸡蛋,所为何事?“令母鸡抱(孵)之,遂成三万头鸡,经数月长成,令吏与我卖却,一鸡三十文,半年之间,成九十万。”这是笔者所见唯一记蛋价鸡价(惜不知当时“钱”的购买力)的文献,养鸡利润不薄,亦可知唐代的养鸡农场规模之大不逊今日!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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