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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区试点长护险:由医保结余资金划转,1年内或全市推广
被称为“第六大险种”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正式落地上海。目前已在徐汇、普陀、金山先行试点,有望一年内在全市推广。
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于评估确定达到相应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1月起,上海已在徐汇、普陀、金山三区先行试点长护险,且有望在一年内扩大到全市。
据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先行试点期间,个人和单位暂不缴费,所需资金由医保结余资金划转;全市试点后,长护险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按规定进行筹资。
在上海,谁能享受长护险待遇?
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试点阶段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上海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即职保人员,另一类是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即居保人员。试点阶段待遇享受人群暂定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到六级的长护险参保人员。
目前,上海长护险服务清单共有42项内容,包括协助进食、进水、整理床单等基本生活照料内容,以及鼻饲、导尿等常用临床护理内容。该清单整合了上海目前已有的居家照料、高龄老人护理计划、养老机构照护以及医疗机构常用临床护理项目。
待遇方面,居家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服务三类服务模式也有所不同。居家养老上,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养老机构照护,长护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住院医疗护理方面,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执行。
“长护险是个新鲜事物,需要通过试点来检验政策设计的实际效果,我们也会积极发现试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完善。”上海市定点医药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她表示,今后,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逐步增加、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上海还会继续增加相应的护理服务内容,为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护理保障。
去年6月,国家人社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上海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长护险试点的15个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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